接近中午,騎車要到街上搭國光號到台北的時候,從家裡騎出去不遠的小路中,遠遠就看到一位民眾騎著機車倒了下去(或說,跨坐在機車上靜止的時候,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而倒了下去)。
騎到眼前,才發現是一位中年小姐,只見她被機車的重量壓在身上,看到有人接近就求救了起來(不過台灣社會經驗,看到這情況,應該沒有人會等到當事人發出求救聲才上前)。
幫她扶起來之後,心裡正納悶為什麼騎著車好好地,會突然就倒了下去,但看了看小姐所站的地方是小斜坡,加上她自己說倒退時撞到了家門口外面擺著的凳子(倒退時的死角),再想想如果肌力沒有維持在一定程度,有一定年紀,機車相對又比較高的(可能要小墊腳)的情況下,會釀成這件小意外,也不是挺意外。
而就在聽小姐嘀咕的同時,不遠處走來一個一看就是社會七逃郎的人(什麼形容),一邊露出看熱鬧的臉,一邊對著小姐說「我還以為你被他(指我)撞倒耶」。
「......」講話的七逃人也沒什麼高漲情緒,就只是事不關己的一番話,本也沒放在心上,但瞧了他幾眼,認出了他的樣貌,突然又想到眼前這個人究竟是誰。
詳細時間可能要等到某天的臉書廢文動態回顧才可以確認,或去翻翻紙本或電子日記(是也不用這麼認真)(順便想到,寫日記的習慣斷掉好久了,現在大概只有周記或月記),大概應該是2015之前或更早的事。
當年某個老是給自己家裡人添麻煩的長輩,自己惹到這個社會七逃人就算了,但沒想到只自顧自地烙跑(威脅或不保護家人,真的很難只用中性的詞彙描述這種行為,有夠沒路用),家裡門開開下,這個七逃人就直接跑到家中二樓,嚇了正在煮菜的老媽一大跳,而且,這個七逃人還白目地抽出廚房的西瓜刀對老媽揮舞。
真的是多年前的事了,現在認出他來也懶得有什麼情緒起伏了,反正他的人生就那樣,而這輩子沒事不沾染(直接或間接)到某些領域,這些人也不會再出現在我的世界裡了。
那個領域,就是「毒」。(直接當然就是指吸食,間接嘛,黑的話就販售,白的話就是查緝追捕或起訴)
黑道賺錢的來源,無非就是「黃、賭、毒」,而關於前兩者,個人覺得還是和第三者有很大的區別,雖然都可能有上癮的問題,但沒有人可以一直打炮打到天荒地老(錢當然也是個問題,但射精完畢應該就讓很多嫖客可以CD冷卻很久了)、也沒有人可以有無限多的錢財可以一直賭到海枯石爛。
又或著應該說,沒有人會因為「黃跟賭」到沒有錢了,而狗急跳牆地去幹一大票大的,這些也沒什麼研究根據,但就鄉民口耳,和始終很偏頗的新聞來看,資料量也夠多了:就只有吸毒的人,毒癮發作了,才會有極大的動機做出「進一步」危害社會大眾的行為:因為成癮性太高了。
而毒品事件,也始終是現在媒體的寵兒,沒有毒品事件,沒有人吸毒,就沒有了很多警察抓毒的新聞,沒有了很多警察英勇追緝逮捕毒品通緝犯的新聞(各式各樣的通緝犯,很少沒有毒品一起的),更不會因此有巨大利益吸引到源源不絕地走私進口,讓警政和司法機關合力查緝到大宗毒品走私案件這種所謂「振奮人心」的爽快消息(除了對媒體來說,對查緝單位要升官的人也是):
毒品不僅給吸食者帶來快感,也給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帶來滿滿的高潮大平台。
說到這,一個說出來完全會被正常道德噴爆的想法是:真的覺得要讓這個社會毒品危害事件可以越減越少,毒品真該「合法化」。
而且,還要讓想吸食的人,可以相對方便地取得、便宜地取得。
或許就像販售香菸那樣,但稍微嚴格一點,要管制單一取得毒品人的資料和數量,避免單一個人大宗或高價轉售。
但同時,也如同現在政府防治毒品的作為一樣,吸食毒品的危害和缺點(還有如何避免被人衝康而染上毒癮),更是要把血淋淋的故事不斷地和涉世未深的下一代宣導。
而因為意識到毒品危害而有心想要走出來的人,政府仍要提供相關協助資源,幫助他們好好走出來。
至於仍在製毒和販毒的人,當然該有的處罰還是要有。
這一切,也只是追本溯源,唯有當下社會仍欲吸毒的人可以便宜又方便地取得毒品,上游的販售/製造者無利可圖(政府製毒的技術這時候絕對要比任何一個販毒者來的高明),在罰則仍在(或修訂地更重)的前提,人性權衡之下,就不會有人還想要製作毒品,還想要冒著只能賺到一點蠅頭小利但卻可能要關個數十年的風險而進口毒品,甚至無所不用其極地拐騙、強迫「某一群社會分子」染上毒癮,成為自己搖錢樹、印鈔機。
而在上述所有手段並進,同時源頭也越來越沒有動機去製造、販售毒品和略誘人吸食毒品,這個社會不會因此弊絕風清,但大概相關毒品影響的範圍,只會越來越小、越來越不重要。
不然抓到吸食者又能怎樣?
10個人有幾個人回頭了、上岸了,不再碰毒品了,但又有多少人、新的下一代繼續加入吸毒的行列了?
而吸毒的成癮性機轉,可能要問醫學背景相關的人才比較明白,但也是不用明白,實務上處理這類型案件的人、或面對一些認識的人吸毒了,都可以藉由「經驗」明白地感受到,成隱性讓這些人從此就回不了頭,就算暫時被抓進去勒戒了,出來之後又多少人又靠回去了。
然後一輩子就這樣了。
不然抓到販售者又能怎樣?
臺灣現在販毒也沒有死刑,就算有,龐大的利益也值得一睹,而「賭一把把大批毒品製造出來/進口進來,這輩子就不愁吃穿了」,對於利慾薰心的人(或非常需要金錢的人)來說,有多大的吸引力,
不過上述這些話,也是一樣,說出來「又能怎樣?」
如果真的有政治人物敢提出這樣見解並付諸實踐,是斷了黑道多大的利益源頭,如果沒有一定實力可以避險,避免自己和家族或認識的人的風險,那絕對會讓自己和周遭人死無葬身之地。
結果到頭來也只是說說而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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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想著想著,再看了一眼這住在自家附近的「治安顧慮人口」,也就真的算了。
大家都是社會上的一條狗,只是以不同的方式活著、被不同的人奴役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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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本文無關的後記
一開始看到路倒中年小姐,也帶出了另一個討論:
新聞媒體也不是沒有報導過「因為救援路倒民眾,而自己反而被栽贓是肇事者」
這個問題,在聽到治安顧慮人口的那句「我還以為你(指中年小姐)被他(指我)撞倒耶」,突然浮上腦海。
但想想,這問題好像也不是什麼問題:附近有監視器,就可以知道真相;附近沒有監視器,臺灣現行法律也沒有智障到會因為單方片面之詞,就認定真相。
至於當事人堅持吉你是加害人這件事,如果其主張始終無法成立,那就永遠只是「感受」的問題。
這世界絕對不只一件「感受」不好的人生事件,而如果有幸(?)遇到這種救援反而被反咬的社會事件,從中學到的社會事,絕對比「知道自己在幹嘛但卻被誤會的空虛感」,來得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