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7|閱讀時間 ‧ 約 7 分鐘

捷運萬大線2期環差初審通過 土城居民怒:將提刑事告發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針對捷運萬大線第二期工程之軌道路線、車站位置地下化等變更,環保署3月9日召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5次初審,結論通過,開發單位台北市府捷運工程局補正報告後,將送環評大會審查。由於本案LG11站體改設於新北市土城區金城公園內,並將軌道「從直線改為曲線」行駛,引起居民強烈反彈質疑變更案的正當性,更擔憂車體脫軌風險、移除百棵老樹,軌道距離民宅及國小過近的嚴重噪音等,歷次環評皆動員大批民眾抗議,要求退回環差。
得知環評通過,金城公園綠地自救會、土城國小家長自救會、新北市看守土城愛綠協會等團體相當憤怒,表示未來將聯合居民提出刑事告發,懇請檢調單位介入調查本案變更過程有無涉及弊端,包括原本直線行駛方案早在2010年通過環評及行政院核定,突然在2018年變更細部設計彎入公園,其中浪費數億元公帑該由誰負責?是否與行政園區TOD專案有關等等。
LG11站是未來萬大線與板南線土城站的轉運站,自2018年變更設計將軌道「捨直取彎」,原本直線行駛於金城路,改為彎進金城公園,再從土城國小彎出,站體則北移至公園內,居民則是在2019年底參加新北市府「行政園區再造方案」才發現路線變更,由於迫近民宅、土城國小,且金城公園將剩下原來的3分之1而引起強烈反彈。經過環評初審,捷運局將距離民宅段(五號公園社區)軌道從5.4公尺外推至6.9公尺,國小段改為不拆除圍牆,距離從10.4公尺改為17.7公尺。
「為何過去的專家可以,如今卻說不行?」五號公園社區主委黃志銘強調,原版直行方案經過圖面審議委員會、捷運工程司及各界專家審議通過,更耗費20多億元的設計規劃經費,卻規劃出不能用的設計圖,未來將會提告追究變更設計過程中的問題。此外,前一站LG10站體位於地下,需要加速上坡至位於高架的LG11站,加速上坡後隨即面臨連續轉彎,容易造成車體脫軌,空轉噪音也非常大,未來若真發生出軌事故,將立刻追究相關單位的責任。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以「捷運信義線東門站至中正紀念堂站」路段為例,轉彎時車廂內常提醒乘客「彎道路段,列車鋼輪與鋼軌摩擦音為正常物理現象」,他以儀器測試後發現瞬間噪音高達88分貝,實在難以想像未來金城公園附近住戶將要長期忍受此種高分貝的身心折磨,更批評捷運局說要與民眾溝通,但其實從第四次初審後就是零溝通了。
LG11站設置位置示意圖(圖/環差會議資料)
未來離軌道最近的五號公園F棟住戶陶小姐表示,8年前的捷運板南線地下化工程已造成家裡的廁所牆壁龜裂,捷運局也承認是施工問題,未來萬大線軌道距離他家窗戶只有6公尺,家裡還有百歲長輩真的無法再次忍受噪音,而金城公園也是附近老人家、學童的戶外活動點,請捷運局拿出良心,不要破壞公園。
「只要把樹移植走,3到5年後基本上都會死光」,台灣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說明,雖然LG11站為高架車站並聲稱不會占用金城公園面積,但包含出入口及相關設施仍會影響3分之2的公園面積,捷運局將移除園內120棵樹,而後補植127棵原生種樹木,但根據過去經驗樹木移植的存活率低,而補植的樹木生存於高架車站底下,沒有陽光也不會活,再放20年也長不回原來的森林。
捷運局回應變更原因、噪音問題 捷運局委託中興工程顧問公司說明,變更設計的最主要考量在於「轉乘便捷、不影響土城站營運」,原方案在經過細部設計時發現,為了將LG11站撐起要用門柱狀橋墩,但門柱狀的落墩卻會影響到土城站結構、人行道寬度與廣承岩寺及墳墓等私人土地,因此秉持優先使用公有土地的原則才變更設計,新版方案也使未來萬大線與板南線能達到站內轉乘距離3分鐘,相較於原方案至少需要5分鐘,新版是評估後的最佳設計方案。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副局長王偉則向民眾致歉,表示為了避免影響土城站及保持同一個水平進入金城工園,經過工程技術檢討後民宅段最多只能外推至6.96公尺,但因為已拉出禁限建距離,因此可承諾未來不會影響民宅改建。對於「車體脫軌」問題,王偉澄清LG10地下站至LG11高架站距離很長,並不是在LG11站前方立刻轉為高架,而彎道幅度不大、進出站速度也不高,因此不會發生出軌狀況及高分貝的軌道摩擦音。
王偉表示,本案環評在2008年通過環評時尚未完成基本細部設計,如今是因經過細部設計調查周邊地質及用地取得方式後才調整設計,不是為了行政園區TOD案才做路線變更。他強調,站體設計主要考量「站內轉乘」,過去土城醫院也曾希望出入口設置在醫院方,但考量到未來轉乘量高達1.2萬人次,為了達到縮短轉乘距離與時間才有此設計。
原案與變更案之轉乘路徑示意圖(圖/環差會議資料)
由於新北市捷運局主責之「行政園區專案」原預計將行政中心蓋在金城公園內,在過去環差初審過程,已承諾不再使用金城公園,將蓋在公園旁的機關用地,並保留520平方公尺的綠地空間作為未來車站整體的景觀的規劃,該空間卻在此次環差初審中成為焦點。環委認為,該空間應是「綠地」而非「綠化」,更質疑開發單位在未掌握該空間的歸屬就逕自納入「綠地面積」。
最後,環評委員要求北市捷運局應針對民眾意見再補充具體分析內容,並與新北市府捷運局釐清行政園區案綠地與本案關聯性,確認此520平方公尺綠地空間及本變更案實際可用的綠地面積、加強植栽移植補植規劃等,建議補充修正內容後通過初審,將送環評大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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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副局長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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