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8|閱讀時間 ‧ 約 10 分鐘

帝國主義的門外漢—斯堪地那維亞

圖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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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初期的斯堪地那維亞是由兩個大型的國家形成:包含芬蘭在內的瑞典王國,以及丹麥-挪威雙王國,由丹麥的奧登伯格(Oldenborg)王室統治。比起偉大的歐洲航海國家在現代早期建立起廣袤帝國,並在全球歷史留下長久標記,斯堪地那維亞的海外屬地在幅員與歷史重要性上,都微不足道。然而無論多麼邊緣,斯堪地那維亞國家的海外經驗仍舊為自己的漫長歷史,增添一絲異國色彩,否則這些國家的歷史似乎僅限於溫帶北方與狹窄的波羅的海區域。因此,海外事業的歷史也許正提醒了斯堪地那維亞地區,就像地球上其他地方,一直都是這個廣袤世界的一環,也高度仰賴這個世界的運作-無論好壞。
文/羅伯特.阿爾德利克(Robert Aldrich,雪梨大學歐洲史學者,教授研究現代歐洲與殖民歷史)
  比起偉大的歐洲航海國家在現代早期建立起廣袤帝國,並在全球歷史留下長久標記,斯堪地那維亞的海外屬地在幅員與歷史重要性上,都微不足道。部分原因來自這個區域相對落後的經濟發展,同時也必須從歐洲最北邊的地理位置來理解。漫長寒冷的冬天經常導致水面凍結,因此整年之中長達好幾個月的時間,都阻礙了船隻固定航行的可能性。斯堪地那維亞在歐洲海外擴張的整體歷史中的貢獻,必然不大。另一方面,斯堪地那維亞國家的殖民經驗仍舊是整體模式中的一環,更成為斯堪地那維亞歷史中一段特殊的組成元素。因為這種種原因,此段歷史還是值得一說。
  葡萄牙與西班牙人為歐洲人開啟海外世界的兩個世紀後,到了十七世紀中期,斯堪地那維亞人才開始對於前往遙遠大陸取得領土一事認真展現出興趣;而此時的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蘭人與英國人早已建立了穩固基礎。斯堪地那維亞人的興趣不在新發現(如維京人時代),單純只是想在殖民貿易豐厚利潤中分一杯羹。另一個重要動機,在於當時盛行的重商主義經濟信條,認定國家必須自給自足,維持貿易順差。為了在競爭漸趨激烈的世界經濟中達到這些目標,就必須擁有海外殖民地。於是這也讓如何直接進入利潤豐厚的東方市場,成為斯堪地那維亞現代初期的重要政治議題。
現代初期的斯堪地那維亞是由兩個大型的國家構成:包含芬蘭在內的瑞典王國,以及丹麥-挪威雙王國,由丹麥的奧登伯格(Oldenborg)王室統治。
從地理上來說,由於瑞典王國擁有芬蘭,因此疆域含括了斯堪地那維亞半島的北部與東部,波的尼亞灣(Gulf of Bothnia)與芬蘭灣也包含在內。唯一通往國際貿易路線的自由進出口,是經過斯堪地那維亞半島西海岸哥塔河(Göta River)河口窄區,此地最後形成了大型商業城市哥特堡(Gothenburg)。除此之外,所有瑞典貨運都必須通過澤蘭(Zealand)與史卡尼亞(Scania)之間的狹窄海峽,此處直到一六五八年為止,一直是丹麥海軍緊密管控的丹麥水道。
由於這些地緣政治現實,瑞典缺乏可出海的船隻進行長程貿易的傳統。相對地,它成功建立了跨越波羅的海(Baltic Sea)的東歐貿易經濟。然而這些基本情況卻在十七世紀中葉發生了變化—經過對丹麥一連串的戰爭並於戰事中得勝後,瑞典終於取得丹麥在斯堪地那維亞半島上的省分領土,海峽也因此從丹麥內海變成國際水道。更重要的是,瑞典還掌握了德國西北方的大型貿易城市布萊梅(Bremen),正是這個城市讓國際貿易路線得以直通瑞典。一直要到此刻,對瑞典政府來說,取得海外殖民地才成為實際的考量。
另一個大型國家丹麥-挪威含括今日的丹麥及挪威本土,以及什勒維希-霍爾斯坦公國(Schleswig-Holstein)。和瑞典人不同,丹麥人與挪威人可以自由進出從北角到易北河之間的開放海岸線。也多虧溫暖的墨西哥灣流,一年當中多數時間,這條海岸線上的許多天然港口都不會結冰。然而丹麥內部水域及波羅的海在冬季那幾個月卻經常結冰,因此會長期癱瘓瑞典運輸。丹麥-挪威因此擁有長程航行的天然環境優勢,並以遠溯至維京時代的海軍傳統為傲。
中世紀的丹麥與挪威曾是兩個獨立王國,一三八○年兩國統一於丹麥國王治下。聯合王國持續到一八一四年,拿破崙戰爭後重劃歐洲地圖,挪威的聯合體制被迫轉讓給瑞典。瑞典-挪威聯合體制則持續到一九○五年,歷經超過五百多年的外國統治後,挪威終於完全獨立。
瑞典-挪威一九○五年舊地圖(圖片來源:Public Domain)
北大西洋遺產
  一三八○年,當挪威與丹麥簽訂聯盟條約後,挪威遙遠的北大西洋屬地也跟著母國進入聯盟之中, 因此成為丹麥帝國的一部分。這些屬地包含法羅群島(Faeroe Islands)、冰島與格陵蘭,這些是維京時代由挪威移民殖民的區域。原始移墾者的後代持續承認挪威為母國,但最終也接受丹麥國王為宗主國。一八一四年,當挪威脫離丹麥聯盟,這些北大西洋屬地仍舊留在丹麥主權之下。除了冰島之外,它們今日仍舊是丹麥聯合王國的一部分。
  冰島於一九四四年二次大戰期間,明確與丹麥切斷關係;當時冰島受到英國佔領,而丹麥母國卻為德國人所佔。自從一九一八年就開始享有半獨立狀態的冰島,自此成為獨立的共和國。法羅群島在一八二一年獲得丹麥郡治的地位,因此融入成為丹麥的一部分,也因此這群島嶼被納入一八四九年的丹麥民主憲法。二次大戰期間,法羅群島就跟冰島一樣,也受到英國佔領。與母國實質上分離的五年期間,法羅人的分離運動興起,並於一九四八年促成了一項自治安排,在丹麥憲法架構下給予法羅人高度自治權。法羅群島仍舊在丹麥北大西洋聯合王國中保有這個自治地位。
  而與冰島與法羅群島不同的是,由於氣候嚴峻以及跟母國之間距離遙遠,北歐人對格陵蘭的殖民既微弱又斷斷續續。維京時代曾有過短暫成長,當時北歐人足跡曾遠達紐芬蘭(Newfoudland),此後格陵蘭的北歐殖民逐漸淡化,甚至消失了數個世紀之久,將北極地區留給原居此地的因紐特人(Inuit)。然而十八世紀初,丹麥與挪威的殖民者及傳教士再度回到格陵蘭,並在西海岸建立不少聚落。同時間,在哥本哈根政府的支持下,他們經營了格陵蘭與母國之間相當規律往來的貿易路線。因此,是從這個階段開始, 才有了真正意義上的格陵蘭殖民。
  即便跟格陵蘭的交通品質不佳又不穩定,丹麥仍努力維持對這個北極島嶼的主權。這些努力終在一九一七年獲得肯定,丹麥將西印度所屬島嶼割讓美國的條約中,也獲得美國正式承認丹麥對格陵蘭的主權。即便格陵蘭位於西半球,同時還有美國國內升高的反對聲浪,格陵蘭仍舊是丹麥的殖民地。
  然而二次大戰期間,當美軍基地設在格陵蘭時,丹麥主權遭到了暫時弱化。這項安排是美國政府與當時丹麥駐華府大使亨利克.考夫曼(Henrik Kauffmann)獨立簽訂的條約,並未經德國佔領下的丹麥政府同意。此條約後續在一九四五年由丹麥解放政府承認,從此以後,丹麥允許美國在格陵蘭設置軍事基地;相對地,美國也承認丹麥對格陵蘭的主權。
  一九五三年丹麥修憲後,進一步強化與格陵蘭的關係,後者的地位從殖民地變成丹麥聯合王國的一部分,就跟法羅群島一樣。從一九七九年起,格陵蘭人也享有廣泛的自治權:不同於丹麥本土及法羅群島,格陵蘭決定不加入歐盟。然而在此也須持平而論,格陵蘭的經濟依然大大仰賴丹麥的年度補助款,以及仍舊活躍於島上的美軍基地收入。
前進美洲的瑞典
  早在一六二○年代,瑞典政府就開始思考跨足海外。然而瑞典在歐洲的衝突中愈陷愈深,導致這些計畫一度停擺。直到一六三○年代晚期,才又在現實考量下重啟計畫,他們試圖在德拉瓦河西岸建立一處瑞典殖民地,距離今日的費城不遠。
  這個想法的原始發起人是個荷蘭商人,名叫彼得.米努特(Peter Minuit)。他先前曾是附近的荷蘭殖民地:新荷蘭的領導人物,也跟當地原住民有豐富的交易經驗。由於跟荷蘭同鄉交惡,他轉而接觸瑞典政府,成功吸引領導人加入在德拉瓦河口建立瑞典貿易站的計畫。這項計畫實現後,便可能從荷蘭人手中搶走部分利潤豐厚的毛皮貿易。在瑞典與荷蘭資金的贊助下,米努特帶著瑞典政府的詳細指示,帶領兩艘跨洋船艦在一六三七年十一月離開瑞典,要在指定區域建立起瑞典殖民地。他在一六三八年三月抵達目的地,隨即便設立了貿易站,以當時統治的瑞典女王之名,命名為克莉絲汀娜堡(Fort Christina)。河畔堡壘就蓋在從當地人手中購得的土地中間。他實現了在北美大陸建立瑞典殖民地:新瑞典的計畫,也讓瑞典政府插旗海外的夢想成真。
  然而瑞典的殖民事業終究失敗了:從頭到尾只延續了十七年,在一六五五年時突然告終。位於附近的新荷蘭總督彼得.史都維森最終決定佔領毫無防衛的瑞典殖民地,並將其納入荷蘭屬地,以此結束兩方對抗的紛爭。然而過沒多久,荷蘭的北美殖民地反而也被英國占領,成為大英殖民帝國的一部分。同時間,這個區域的主要城市新阿姆斯特丹,也改名為紐約。
《帝國如何改變世界》羅伯特.阿爾德利克(Robert Ald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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