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朋友說他奶奶的老家,已經是長達20年的危老房屋了,他們家近期就也在討論是不是要將那一棟老舊房屋去翻修,或是去申請
危老條例獎勵,那我就想說就也幫他們一起瞭解看看。
危老條例是什麼?誰都能申請嗎?
為了因應潛在的災害風險,加速都市計畫範圍內危險及老舊瀕危建築物之重建,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建築安全與國民生活品質,內政部特制定危老條例,詳細適用範圍如下:
1. 都市計畫範圍內
2. 非主管機關指定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者
3. 屬下列其一之危險或老屋建築物:
- 依法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
- 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
- 屋齡超過30年以上,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
危老條例的3大獎勵: - 放寬建蔽率及高度管制:
- 由地方主管機關另訂標準酌予放寬
- 建蔽率之放寬以住宅區之基地為限,且不得超過原建蔽率 (建蔽率:建築面積占基地面積比率,越高表示基地空地越小)
- 容積獎勵:
- 最高可達建築基地1.3倍之基準容積或1.15倍之原建築容積
- 三年內提出申請,再給予基準容積10%獎勵
- 若合併鄰接建築基地或土地重建時,鄰接基地或土地之容積獎勵計算限定1000㎡內 (容積率:建物總樓地板面積與基地面積比,越高表示可建築室內坪數越多)
- 減免稅賦:
- 本條例施行後五年申請重建者,享有以下減免:
- 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
- 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
- 重建後未移轉所有權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得延長,以10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