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30|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關於閱讀這回事 練習「找出樂趣」的習慣!

在「培養小孩閱讀」這件事上,我覺得我其實做得很少,在兩個小孩小的時候,我也曾經買了覺得對他們有益的書放在家裡,但是真正在「教小孩閱讀」這件事上來說,卻沒怎麼在執行。
閱讀自然有它的重要性,但跟「閱讀」這件事相較之下,我反而覺得「引起孩子的興趣」這點更重要。
因為,「閱讀」絕對不是買了幾本書,或將家裡打造成成圖書館,然後將孩子拉到書桌前,告訴他們:「開卷有益。」或是「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這種老掉牙的話。這時候的閱讀成了因為「有用」才閱讀,而不是因為單純閱讀而閱讀,重點就完全不一樣了。
以前之所以會喜歡閱讀、愛上閱讀,是因為我覺得閱讀這件事本身就很有趣,不管看的是文字還是漫畫,小說還是繪本,在「閱讀」當中,圖文所勾勒出來的世界都是不一樣的。這裡跟那裡為什麼不同?上一頁跟下一頁為什麼會有滿滿的驚喜?一點一滴的變化,最後就覺得「閱讀」這件事很好玩。
在我的腦海裡,就會覺得唐三藏為什麼一定要救孫悟空?沒了孫悟空,他什麼事都做不了嗎?西部牛仔為什麼一定要養牛,而不是養羊?冰山底下的世界,真的只是冰,而沒有其它東西了嗎?生物在演進的時候,為什麼有些跟以前改變了模樣,有些還是原始的模樣?人除了所看到的樣貌,為什麼還會有金氏世界記錄的那些人?在閱讀這些的時候,我是帶著好奇心的。
於是,「閱讀」這回事就成了我找樂趣的來源,而不是因為閱讀「有用」才開始閱讀。
我是覺得,閱讀這件事要有樂趣,才能讓小孩主動去翻開書的第一頁,不只課外讀物,甚至孩子在翻開課本的時候,也要讓他感到「好玩」,「閱讀」這回事才進行得下去。雖然閱讀上課的課本對大數人,包括以前的我來說,真的是單調枯燥又無聊的,但非不得已要讀課本時,就只好自己找樂趣了。樂趣在哪裡,注意力就會在哪裡。
就像有人會有躲起來偷看金庸或古龍小說的經驗,我雖然沒到那個程度,但年輕的時候,也曾創下兩天之內,讀完十四本小說的記錄。雖然看的是當時覺得不怎麼營養的書籍,而且翻閱的速度可以說是囫圇吞棗,但是那時候看的書,看得就是「趣味」。所以,所謂養成閱讀的習慣,如果可以成為「自己找樂趣」的習慣,那麼,根本不用大人開口,小孩也會因為覺得有趣,而主動捧起書吧?
想要培養閱讀的習慣,不如視為培養從閱讀中,找出樂趣的習慣,當然了,抱著這種心,不管閱讀還是做其它事,才不會覺得無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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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故事20年以上,著作上百本,類型:從小說到繪本,從感情到親情、從恐怖到繪本,著有:戰爭小說《最後的交火》(時報出版),電影小說《心靈時鐘》(木馬文化)。得獎記錄:第二屆海峽兩岸網路原創文學大賽小說類優秀獎、第四屆海峽兩岸新媒體原創文學大賽小說類優秀獎。作品於金石堂等網路書店均有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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