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問我維持興趣的方法,我覺得是好玩~哈哈,倒不是為了特別追求什麼或完成什麼...
小時候看美系卡通的時候,常常會有芭比娃娃系列的廣告,這很有趣,因為她還有一個叫做肯尼的男朋友,那時候我們家其實過得很簡約,除了去兒童樂園之外,我爸我媽是不會去逛百貨公司的,只有買衣服的時候,我媽偶爾會帶我們跑到博愛路的今日百貨去逛逛,自然也就不會買什麼玩具了。
想起以前看過那些好玩的玩具廣告,不免想拿這些玩偶來畫畫玩玩,但我覺得我把肯尼的脖子畫粗了。而且肯尼沒有那麼矮。
後來到了1990年代末期,出現了一首以芭比娃娃為主題的電子流行音樂,叫做Barbie girl,但這不是美國的樂團,是來自於丹麥的四人樂團
Aqua水叮噹,以歐陸電子舞曲為主。由於主題是芭比娃娃,也引來了玩具商美泰兒的控告侵權的爭議,後來的結果記得是不起訴,免賠。
這首曲子七年級生應該滿熟悉吧??竟然有11億的點閱人次,真是太火了~後來也有別的翻唱團體,MV也拍得很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