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
我們又開始簽超商巡邏線了,轄區裡有五間必簽超商,在簽巡同時得進行車手防治的守望工作,有一間忠民路上的全家便利商店,因為距離車站最近,所以被重點看守,派出所甚至會特別排便衣守望的勤務,讓我們呆呆地去看著atm兩小時。
「誒?阿sir,好像看過你誒?」
當我在等待學長簽好巡邏表時,便利商店裡坐在用餐區的客人突然出聲了,我定睛一看,正是那日處理家暴案,跟我對峙幾乎快長達一小時的男子,沒過幾天,自己家女兒又赤著腳跑來派出所報警,他當日依然喝得醉醺醺,在派出所前大鬧了一場,我淡淡應了聲『喔』。
「要不要一起吃?」男子這時並未喝酒,看起來相當客氣,而他對座,小女孩正猛咬著一隻滷雞腿,並未抬頭看我一眼
「不了,我們還要繼續巡邏。」在我進入合租屋那次後,他們家時不時會打110,每次妻女都對他的暴行指證歷歷,甚至要求我們受理傷害並聲請保護令,但次日以後,又會去分局家防官處,鬧著要撤銷保護令.....
「爸,飲料」小女孩跟他的父親要求道,聲音聽起來桀驁不馴,確實也是個難惹的孩子。
男子笑著跟我們打招呼,然後問我們要不要坐下來一起吃。
我一邊低頭簽巡邏表,一邊婉拒,男子用手推著他女兒說道:「有點禮貌,跟人家打聲招呼」
小女孩依舊低頭吃著雞腿,並跟她爸爸說:「我要再吃個雞蛋糕。」
男子尷尬地看著我,對我笑了笑,說道:「我管不動她。」
看向小女孩,想起她前幾天才在派出所對他的父親的暴行指證歷歷。我知道她能清楚分辨身邊的父親,何時可靠,何時必須從他身邊馬上逃離,而我們的存在,是她特別不願在父親『情況正常』時,看見的人。
我向他們揮了揮手,說道『走了』
男子稍微起身,向我們示意。
走出便利商店,跟我一同簽巡的學長說道:「希望別再見他們了」
「除非他們搬離這裡,不然一個月我們總會受理到一兩次的....」雖然我實務訓練結束,才剛接大備,但在這半年裡,我已經大致明白,派出所內百分之80的案件,總來自轄區百分之20的同一批人。
『107、107,民主呼叫(勤務指揮中心代號)』
「107回答」我按下無線電回應。
『在......有強制就醫案件,請107前往處理,到達回報民主台』
「107收到」我回應道
「這地址,又是那個瘋子.....」學長抱怨道:「一個禮拜要處理幾次啦,他還不能住院嗎?」
「走吧走吧,那就暫時不用開單了」(一個巡邏班,我們一網會被要求三張紅單)
「密錄器要開誒」我們騎上巡邏機車,揚長而去。恍惚中,似乎看見小女孩稍微抬頭看了我們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