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6|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不忍違犯戒第一(菩薩戒四十八輕之廿一)

    不忍違犯戒第一(菩薩戒四十八輕之廿一)

     

    《佛說梵網經講錄》慧僧法師(19051982)講。果靖居士校訂

     

     

    經文:若佛子。不得以瞋報瞋。以打報打。若殺父母兄弟六親。不得加報。若國主為他人殺者。亦不得加報。殺生報生。不順孝道。尚不畜奴婢。打拍罵辱。日日起三業。口罪無量。況故作七逆之罪。而出家菩薩。無慈心報讎。乃至六親中故報者。犯輕垢罪。

     

    人之被他人殺害,必有夙因。一切殺業,皆是夙世業債遞償還報。若快意報仇,則重增未來怨結;生生相報,何有了期?是故當知,殺生報生,益增自他苦輪,乖違大慈悲種性,故云「不順孝道」。戒文云「尚不畜奴婢」,是舉輕況重。出家人,一概不得畜奴婢。在家人得畜奴婢,但切不能無理打罵;連奴婢尚且都不可以打拍罵辱,何況還殺害呢!早期中國的制度野蠻,奴主制度很厲害,主人要打奴婢的時候,打夠了才算,不准別人拉架、說:「你別打了。」你要勸解,不准;君主打底下的人,更是那樣,打死了都沒有事。那是舊時代的制度,以後就不那樣了。

     

    所謂「七逆」者,非普通所謂之七逆;但殺生報生,其罪重如七逆也。如孟子云:「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然則非自殺之也,一間耳。」這是說,你要是殺人家的父親,人家將來也要殺你的父親;你殺人家的弟兄,人家將來也要殺你的弟兄,這麼說起來,這不是自己殺嗎?只不過是時間的問題,不久就要出現的。

     

    而今我為父報仇,彼又結仇於我父,此又種下將來害父之因。殺殺相報,如環無端,廣造惡業,豈能脫輪迴圈,出塵勞網?在家人尚可以依照法律,以直報怨。但不可賄賂官府,託其過分治罪,以怨報怨。應以大公無私之精神,處理官事。但出家人則完全不可矣!身為佛子,當以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對待一切眾生。天大之仇,仍以仁恕待之,全憑道德感應,潛移默化。今生不結怨,來世不復苦報,所謂「隨緣消舊業,慎勿造新殃也。」

     

    具緣:這條戒是性遮二業。因為既傷慈忍,復又結未來的怨,所以這是性遮二業都具足。此是「五緣成罪」,具五種犯緣就成了這種罪名。

    (一)  是仇:有這仇敵。

    (二)  仇想:是仇敵想。

    (三)  有報復心:他殺你父母,你就殺他父母,這有報復心。

    (四)  行瞋報事:就是行使瞋心,起這種動作。

    (五)  前人領納。謂受其打罵,結輕;若害命,結歸第一殺戒。前人已經領納,把事情做成功了;若受其打罵,結輕;若害命就是犯殺戒。

     

    回顧遠古聖王治國,都是愛民如子,慈悲為懷菩薩。如傳說中的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等,皆是從水深火熱中,濟世救民。大禹王某次出巡,見路上一罪犯,乃感歎而泣曰:「朕沒有道德,故國土內還有犯罪的百姓!」禹王在外治水八年,三過家門而不入。這種為天下百姓而犧牲生命,歷千辛萬苦亦在所不辭的精神,豈可說沒有道德呢?但是他還說他自己沒有德,說還有犯法的,這是我的德不夠。

     

    世上有時逢菩薩治世,則國富民安,普天同慶。有時逢阿修羅治世,則生靈塗炭,民不聊生。印度歷史記載轉輪聖王治世,輪王分金、銀、銅、鐵四等級。要是輪王治世,那都是菩薩治世,都是以十善治天下。我國之聖賢治世,大概與輪王同。以後世人福德日減,業障益深,人心不古,故世風也每況愈下。這皆是缺乏聖賢智者,有德之領袖人才,而釀成道德淪亡,世情險惡之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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