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言自語也能說成一篇故事嗎?畢竟是主角也是作者的話都能自圓其說,如果把燃燒過的靈魂灰燼寫進內容,那書本算不算生命的延續?硬說要是什麼形式,那就是比如書寫了愛之惡,就會是一本不堪的書。
在今天的日子長得跟昨天一樣,明天也如出一徹的時候,寫交換日記、和別人交換心思像是一種點綴,不讓生活像鮮奶油那般膩又單調。
於是我們把交換日記呈現的既儀式又老派,家門前有個古典風格的鍛鑄信箱,寫完之後會放在裡頭等待回覆,那過程使人充滿期待,我們彷彿是「小婦人」裡的喬和勞里,在樹林間懸掛的那個褐色木質信箱,擺放著所有的秘密、愛戀、歡欣與躁動。
我們用來交換日記的各式各色筆記本,因為重新愛了它,便有了嶄新的生命。
每天早上都會去打開來看一看,有時一天就會回覆,有時三、四天才更新一次。
故事開始前,我先告訴你關於她、以及她的所見所聞。
在她的文字之下,會嚐到她對淬煉文字的矜持和原則,大抵會賦予那些翻雲覆雨更多的想像。
為文學的胃帶來養分,她從不說那是欲望,太過赤裸,露骨的煽情味道飄散到文字邊界之前,就會被她用委婉吹散,一點逾矩成份的形容都不能造次。
在文學方面,她對純潔的思想早已是一種癮,執著近乎癖好甚或強迫,可也就是這種純粹,在被染上汙穢時,會以光速啃噬得連骨頭都不剩,壓潰得懾人。
壞就要壞得徹底。
壞掉也是。
在艾蜜莉出現後然後陪伴著我,好到囊括共有,我們是無限反射鏡的複合結構,能夠擁抱對方無限延伸的秘密。
艾蜜莉會說這是一個德羅斯特效應,我扮演我自己、她扮演她自己,而在本質上卻有重疊類似的意味。
我們時常交換內心話,而我說的赤裸不光是事實的陳述,還有我們詞藻的形容,如胴體般美好而動人,隨興而慵懶的記事抄錄,內容零散不完整,篇幅獨立且多半簡短。
給自己人看的,看懂就好,沒懂細節,但懂心思就夠了。
這些甚至稱不上是故事的故事沒有所謂的開始,比較像是從一團毛線球中揀出幾段虛實東拼西湊的,以及,類似的事仍持續著,以相異的面貌一塌糊塗著。
你可以看著,某些人是如何清醒並直視地,面對囫圇吞棗的人生,很混亂,但還算不上搞砸。
自然也沒有結束。
………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