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9/01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苦雨之地--吳明益 2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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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於是我堅持不睡,寫下了六個故事。
    灰面鵟鷹--算一算這是我連續第十七天上山....」
    這部小說,除去後記不算,「楔」文開頭,「灰」文結尾,是唯二用「我」第一人稱書寫。我試著釐清這小說中的「我」是誰?
    在楔子中,「我」寫下了六個故事。
    在灰面鵟鷹中,有足夠的線索顯示這個「我」是第三個故事「冰盾之森」中的阿賢(即賢志)。例如:「他們則都叫我舅舅沙勒沙。」
    但是,阿賢在「冰」文一半,就從鐵衫上墜落而癱瘓,又怎能寫下了六個故事?除非,一種極不可能的可能--阿賢在摔成植物人後奇蹟醒來!作者描述小鐵跟敏敏把癱瘓的阿賢帶回鐵衫上,敏敏發現阿賢似乎勃起了,埋下阿賢復甦的伏筆,也讓這六個故事串成了一個有生命的圓。證諸其他五個故事的主角,「他們身上或存有精神或肉體的痛楚」,但也因為這痛楚,讓他們活出此生的天命。絕望中有希望,是埋藏在六個故事裡的主旋律,像郭德堡變奏曲,巴哈把變奏隱藏在低音部。我自問,被這些故事說服了嗎?

    作者於後記中寫著:「這世界隨時都在誕生湮滅....我以為小說家的責任不在重建那些湮滅的,而是探討湮滅做為一種生命的本質意義何在。」雖然「雲在兩千米」中,作者讓主角關律師說出:「人為什麼不能做徒勞之事呢?活著本身難道不是一種徒勞之事嗎?」而關律師的妻子生前也曾寫下:「消亡是世間唯一的公平。」類此結果論觀點,但其實是為了襯托出「活出自己的天命」此一過程論。也許生命的意義,不在結果,而是過程。即便如此,遠在一千五百年前的劉勰就曾同樣自言自語,仰天長歎:「山川無極,情理實勞。」人,該如何面對死亡?活出自己的天命後,就能跳脫生死輪迴?有比人族更高層次的存在嗎?

    小說家如何探討湮滅作為一種生命的本質意義何在?我寧願相信,有生就有滅,是生滅法,是有為法,如同金剛經所言:「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所以生命的終極意義,是無為法,是在超越生死輪迴,到達寂靜涅槃、不生不滅的彼岸,願有小說家觸及此一生命本質議題。

    從阿含經中,我看到佛陀悟道後的日常,大致做著行乞托缽、講經說法、閉關靜修這三件事,歷時四十多年,每日僅取當天所需足矣。至於作者關切的自然保育,除非人類回到佛陀當時的生活方式--每日僅取當天所需足矣,否則我們都會看見這世界的毀滅,也看見我們毀滅自己,但回得去嗎?

    我最喜「人如何學會語言」,作者用了最多文字鋪陳黑枕黃鸝的賦名--水草在溪流裡緩緩擺動。讓我想到「參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也想到「軟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搖 在康河的柔波裡 我甘心做一條水草」。在讀著這本「苦雨之地」時,我也偶遇了相似的風景而寫下:從三月底來,喝了癡愛之鴆,醒著,一直處於極樂迷幻之境;閉眼,就如在柔波中徜徉的水草。我日夜夢遊苦雨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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