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逸-忘記為不善法】
我們常常談到忘記即放逸(pamāda)。在世俗生活中和在精神方面最容易忘記(放逸);我們把東西放在一個地方,當離開該地時忘了拿而遺失。坐車、坐火車或輪船旅行的時候,我們忘記隨身攜帶的物品;當忘記做某事時,我們蒙受財物或其他損失。這種健忘在日常生活中是有害的,遺忘關於佈施、道德等等,則是疏忽較高生活的問題,那稱為放逸,在《小分別論》(Khuddha-vibhaṅga),說明如下:
什麼是放逸的本質? 放逸表示對不善行為、不善言談、不善思維和五感官目標缺乏自我控制。
缺乏對惡行的自律,是一種放逸。所謂惡行,意為殺生、偷盜和邪淫。所以當你想殺生或正在殺生時,任由自己的慾望殺生,在那當下忘記你應避免殺生。其他兩種惡行, 即偷盜和淫邪也一樣。
同樣地,不受四種惡語拘束的想法,表示健忘;意思是忘記一個人應避免妄語、兩舌、惡口和綺語的事實,因此那是一種放逸。對邪思惟缺乏控制,例如意圖非法得到他人財物,想要殺生或懷疑業果的自然法則,也是放逸;那表示忘記對他人財物沒有貪念、培養善意和相信行為(業)與果的好處的事實。
這些是不勝枚舉的放逸中最惡劣的,受其浸染的人專心於邪惡,完全看不見道德和精神的價值。
【放逸和感官欲望】
還有另一種放逸是關於五感官目標的放縱。感官目標是慾望的目標,它們構成男女之間互相吸引的基礎,男人的慾望目標主要在於女人,反之亦然。這些目標是見色、聞聲、嗅香、嘗味、和感覺,所有的這些經驗,也包含配置食物的滋味和衣物、床墊的舒適感等等。同樣被視為感官目標的物品,例如金、銀、房子、車子、衣物等等,是一個人為滿足自己感官慾望,所需要的物品。
有關感官目標,難控制的思惟、對它們難控制的慾望、以及對它們難控制的享受,即是放逸。那就像因為無法控制,而放任牛只於牧草地上。如果你放任感官慾望,而不是以禪修的心性培養遏制它們,無疑地會忘記做善行。如此著迷於感官慾望可視為中等放逸,因為它不像導致惡行的放逸那樣嚴重。
不培養心性的人,始終浸染著中等放逸。他們從早上醒來的那一刻開始,便想著感官目標,而且被盤據於心的慾望,整天支配著,永遠不會對感官目標感到厭煩,樂於想著它們,只有等到睡著了,才會暫停訴諸感官的思惟;他們可能整天、整夜、整年想著感官目標,甚至那也許是他們終身最關心的事物。這使得他們不正念於範圍內的諸法,所以沒有自制,給與貪欲出口,這是有關忘記善行的放逸。放逸是無意識的,但並不是由於從高處落下、溺水或為病痛所苦的無意識,而是當一個人四處走動、吃或沈迷於樂的時候, 完全的沒有正念;從身、口、意造惡業發洩惡欲,這是最惡劣的放逸;較不嚴重的,是著迷於感官目標;還有另一種放逸,就是精微與溫和的。
【忘記行善】
這也是放逸,忘記誠懇地、經常地和持續不斷地開發和培養好的諸法。
所謂好的諸法,在此簡言之意為佈施、道德和禪修(修行,bhāvanā)。一個人必須誠懇和適當地致力於實踐善行。盡各人所能一有機會就應佈施。承諾應永遠遵守五戒, 可能的話,應守八戒和其他戒律。應盡可能的禪修以培養心性,這需要認真和堅決地執行,不認真的實行,表示缺乏誠懇,而且對許多事情會沒有正念。
培養心性的好諸法,其要素是四念處(satipaṭṭhāna)、四正勤(sammappadhāna)、四神足(iddhipādā)、五根(indriya)、五力(bala)、七覺支(bojjhanga)和八正道(magga)。禪修者應誠懇地和認真地發展這些諸法。 只要有身體活動,觀照每個身體的行為,例如走路、坐、躺等等,是身念處;觀照急劇的抽痛、熱等,是受念處;觀照生起的想法和想像,是心念處;而觀照聽到、看到等等的行為是法念處。非常小心地注意生起的一切現象並覺察它,即是仔細的念處修行,此四念處會引生四正勤,以及其他導致覺悟法的元素(bodhipakkhiya-dhammā)的應用。因此詳細地觀照腹部的上下等等,就是詳細地培養好的諸法。任何的不正念就是缺乏持續觀照,意為放逸。
此外,如果你只是不規律地觀照,而不是持續不斷地觀照,你有時會失去正念,所有這種不正念是放逸。一天中只觀照一或二小時那是放逸。若是那樣的話,會妨礙你的定力進展,要完全地開展內觀智慧是困難的。
再則,如果你鬆懈精進,或者如果熱誠減退,則易於變成怠忽;如果你在禪修期間,由於沒有進展或健康不佳, 或任何其他理由而放棄,停止保持正念,就許多人的情形而論,這種放逸很明顯。有些人從未想過要開始禪修,有些人甚至阻止他人禪修,這種人畢生沈湎於放逸,在最壞的情形之下叫別人放棄禪修更是放逸。有些比丘不禪修,即使已加入僧團,其目的是實踐禪修,然而自己不禪修,卻又使他人打消禪修的念頭,這是最嚴重的放逸。
簡言之,如果一個人沒有誠懇地、持續不斷地和全心全意地培養好的諸法,就是放逸。 健忘的相反是正念或不放逸(appamāda)。避免惡行、惡語並且過正直的生活;或經由定和內觀智慧捨棄邪思維的出口;或經由修行或禪修的心性培養把心從感官目標移開;或經由正念克服感官思惟;或者佈施或想佈施或做善行,這是不放逸。尤其,最好的不放逸是觀照和覺察由六感官生起的一切現象。
在這個中心實踐正念的禪修者,可將不放逸應用於日常生活,他們承諾守戒,可免於惡行和惡語,持續的正念排除邪思惟,並使心遠離感官目標;如果心偶爾游離,會被迅速地注意到和遏止;由於禪修者始終持續觀照生起的心理意象,不可能有感官、回顧的思惟。這表示經由誠懇、持續不斷和堅定,以及專一的實踐開展的正念,他們對不放逸的培養實在非常好,真的令我們滿意。
【實踐不放逸】
依不放逸(Appamāda)(正念)成就自己的解脫。
佛陀每天這樣勸誡弟子,這是佛陀般涅槃之前所說的最後忠告。佛陀忠告的要旨,是弟子應發揮精進達到目標,比丘一生的目標,就是阿羅漢果位,阿羅漢果位的成就引生阿羅漢作意,「所作已作:Karaṇīyaṁ kataṁ.。」要成就阿羅漢果位不容易,為了實現目的,禪修者需要幫助或方法,就像一個人需要用工具或器械來完成工作一樣,所以為了要幫助弟子達到阿羅漢果位的目標,佛陀指出不放逸是達到目標的最佳工具,依不放逸,弟子致力於戒、定、慧,直到證得阿羅漢果位。
【「依不放逸来完成吧!」真正的意義】
我們曾提到與主題有關不放逸的工具性質, 因為大多數人瞭解佛陀最後教誡的方式,與注釋書中的解釋不盡相同,他們相信佛陀最後的勸誡是:「讓自己完全保持正念。」這個解釋看似相當地合理,但沒有清晰的點出什麼是弟子要達成的目的。反過來說,注釋書這樣精心推敲:「Satiavippavāsena sabba kiccāni sampādeyyātha。」此巴利句子包括受詞「sabba kiccāni」意為「所有目的,所有事情。」因此動詞sampādetha和sampādeyyātha應是及物動詞, 不是無受詞或不及物動詞。Appamādena意為依appamāda, 用以連接及物動詞,可以瞭解不是就受詞的意義來說,在意義上是為了達到受詞的方法。所以注釋書中巴利經節可譯為「依正念(不放逸),你應達成所有關於道德的一切任務(sabba kiccāni),等等。」所以佛陀的最後教誡意為一個人應以正念精勤修習戒、定和慧。相同的解釋,適用於比丘主持佛教徒承諾守戒的儀式吟誦的:appamādena sampādetha
( 汝等( 你們) 經由不放逸來完成吧!( 勸導或命令語氣)。
【最後的教誨】
在佛陀般涅槃的前夕, 佛陀所說的最後教誨, 包括「vaya dhamma sankhāra。」意為:存在的一切現象,易衰微且不可靠;名和色是無常的,而且總是在消逝,萬物最後都會結束,因此我們應徹底地實踐戒、定、慧。例如:考量你建造了一棟房子,儘管新房子穩固堅實,時機一到,房子確定會腐朽,在它最後瓦解之前,會逐漸地敗壞,一棟房子被期待可存續一百年,每年以百分之一漸漸腐朽,並且它是按比例在每個瞬間漸漸敗壞。
我們通常沒有說到少於一秒的時間單位,但根據經典,在一秒之內有許多的瞬間思惟,在這段期間衰滅持續不斷地發生。就像一間建造堅實的房子,人的身體也隸屬無常法則。在十六或二十歲的時候,身體顯然是強壯的,他在那時執著於自己的身體,對體力和活力充滿信心,對自己的知識、才智和技能自滿。他自認為對毀壞免疫,但事實上心和身,就連一眨眼的工夫都不持久,即使是在睡覺、吃飯或走路的時候,一切身心現象仍在持續不斷地生起和消失。念處法持續正念觀照的禪修者,會了知這種現象,那是一般人的智力所不能及的經驗,有些人說現今要擁有這種經驗是不可能的事,但這是由於缺乏持續觀照的誤解。所以,由於這種持續不斷的敗壞,即使一個活了一百年的人,最後也會變成屍體,因此生命有「無我」之名,並且佛陀強調修學戒、定、慧的必要,我們應信賴此三學而成就解脫。
根據佛陀的教誡:汝等經由不放逸來完成吧!(Appamādena sampādetha),在看到⋯⋯等等的當下,觀照一切現象的禪修者是正念的。當定開展時,會升起洞察生命唯有的兩個現象的能力,亦即被了知的色法和能知的心識(名色分別智)。然後禪修者如理作意一切現象存在的無常、苦和無我(思惟智)。隨後洞見每個當下一切現象的衰滅(生滅隨觀智)。在這個階段禪修者會看到光,有恍惚的喜悅,並相信自己的內觀完成了,但那不是,之後他發現名和色兩者都消失了(壞滅隨觀智)。
之後持續的正念會引生懼怕( 怖畏現起智, 察覺過患(過患隨觀智),厭倦(厭離隨觀智),想要斷絕名色和生存(欲解脫智),作意(審察隨觀智,)和捨(行捨智)。但那仍不足以引領禪修者到終極目標,當完全展開的時候,會生起隨順智和種姓智,隨後是預流道智和聖果。但是禪修者必須以相同的次序,繼續實修再出現的生滅隨觀(udayabbaya)和其他種內觀智慧,直到獲得斯陀含階段和聖果。他仍然必須持續不斷實修,重復開展相同的過程, 並達到阿那含階段。接著再繼續實修和重複相同的的心靈旅程,會引領他到阿羅漢果位。根據佛陀最後的教誨,只有到那個時候,弟子才獲得完全的解脫。
所以他人雖然可能忘記,陷入感官目標和脫離善行,但儘管如此,讓我們透過戒律避免健忘(放逸)、克服惡行, 透過禪修的心性培養去除邪思惟和感官目標的放逸,不放逸是佛教的核心。依據注釋書,那的確是佛陀在四十五年說法期間教法的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