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什麼?
愛是一種社會關係,愛是一種權力概念。
如果愛本身跟它的賦予價值無關
那麼如果我們不需要愛,會不會過得比較快樂?
我不止一次抱怨過「愛自己」這個議題。我覺得「愛自己」是一個「本質先於存在」的問題,或者我們可以更直接一點,如果依照世俗對愛的理解,我覺得「愛自己」這個概念很沒道理。
因為實際上沒有人天生不愛自己的吧?如果真的有人不愛自己,他早就自殺了不是嗎?
如果我們用朝聖形容現在的「愛自己」運動,它其實就像聖徒追求成聖。
因為有成聖的概念,所以才引人趨之若鶩。但是如果到了名為「真理」的那個地方,發現那個地方其實什麼都沒有,那我們到底在追求什麼?
「愛自己」這三個字大家都在講,但是真要說那是什麼,又沒有人能明白說出這是什麼,以及我們該怎麼做——也就是說,這個概念不夠具體。
所以我一直很厭惡別人說我「不愛自己」,或者是鼓勵我「要愛自己」。一個說不明白的東西,我要追尋什麼?
人之所以不自信不外乎就兩個原因,一個是比較,一個是被批評。特別是當我們被社會批評的時候,社會還不給我們任何一點肯定自己的信念。如此一來人當然不會有自信,自然也不用談「愛自己」這個抽象命題。
為什麼很多女生會追求瘦身或化妝這種讓自己變美的事情?難道是因為變漂亮就比較容易被愛嗎?
或者應該反過來說,是不是因為假如女生普通,甚至醜一點,她就會得不到社會的一絲絲尊重。所以女生沒辦法,只能花時間變美?
如果社會上所謂的愛其實是一種煤氣燈,那麼要我們在煤氣燈下愛自己難道不是一種PUA?就好比修道院有些位階比較低的修女會被霸凌一樣,然後還要催眠自己「這是上帝的考驗」,你會不會覺得她頭腦有問題?
說到這裡,「愛」是什麼?
愛是一種社會關係,愛是一種權力概念。
雖然社會強調我們要有自己的能動性,但以宏觀角度來延,「愛」最終是取決於你與社會之間的關係。
如果你沒有辦法說服社會愛你,那你沒辦法獲得社會的愛,從而導致你要學習自我賦權。
可是如果連社會都要剝奪你自我賦權的權利,進而導致你必須不斷地透過自我否定來自證,那麼最終我們談到的「愛」是什麼?
有沒有可能,愛這東西打從一開始就不存在,只是我們硬要給它一個定義,並教育我們要從愛之中得到自我的意義?
如果愛本身跟它的賦予價值無關,那麼如果我們不需要愛,會不會過得比較快樂?
如果我們看清愛的本質,那麼其實我們可以明白,無論是愛人、被人愛,還是愛自己,都是指同一個東西——它是用一種你受到多少人的關心來決定你在社會的位置。它沒那麼高大上,它其實就是多少對眼睛會在乎你的問題。
於是,我們不需要在乎有沒有人愛我,甚至連愛自己都不必要。
如果愛打從一開始就不存在,那麼你追求的究竟是什麼?
對不起,半夜突然發這麼(看似有)哲理(但實際上)又很emo的東西,因為關於愛的思考,我想很久,但是目前所見關於愛的論述都沒辦法說服我。
可能愛情終究不是一種情感問題,而是一種玄學問題。
因為我們痛苦,所以我們需要給自己一個解釋,從而對這個解釋產生信仰,而最後我們又在信仰中產生痛苦。
於是愛和痛苦就成了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問題,因為我們始終相信著不存在的概念,進而導致愛情的概念成為一種世俗的煩惱。
但是如果我們明白人與社會的關係,那麼最後我們所謂的愛究竟跟一開始的概念相不相符?
可能最後一切的信仰愛情都只是一個虛無主義的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