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篇,概述了五行與六親的基礎關係:「生與剋」的個人看法,在這個篇章,將會對於「六親」這個概念,做出一些個人解讀。
六親關係跟生剋的差別在於,前者是「全局」的,後者是「局部」的,六親關係的定法雖然主要是以「我」出發,但實際上要看跟其他六親的互動關係。
官鬼剋我傷我,但同時是生父母(生我的生我),所以實際上官鬼同時有直接的制動權能,但暗地裡也有助我生長的關係,在這樣兩個面向,官鬼是牽引前進的作用。
也因此,過強的官鬼雖然會造成傷害,但是適當的強度下,反而會成為成長的助力,這也是為什麼官鬼同時會一方面是敵性的,但另一方面又代表事業與發展。
父母生我助我,但也克制子孫(剋制我生)。子孫代表洩秀,是才華與發揮,雖然直接上來說父母生我能助,但是暗地裡,適當的強度,父母可以牽引才華發展,但過強的父母反而會克制自我成長,因此父母即是教養者的關係。
適當的父母可以造成良好的成長與發展,但過度的父母勒索而窒息。
兄弟的關係可能是最為曖昧或不確定,因為跟六親的關係完全與我相同,例如官鬼剋我,有兄弟時可能一起承擔,但也可能是事業爭功,以強弱討論,我強又有兄弟可能太強,我弱而有兄弟可能被爭。
整體來說,兄弟會被視為來助,但是同時也要看其他六親的狀況來做更細緻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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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篇章先介紹官鬼、父母、兄弟三個六親,這三個六親也是主要跟「自身強弱」息息相關的部分,而接下來將會介紹子孫跟妻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