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台幣的準備金
因市場傳出謠言指新台幣發行準備不足,因此1950年4月22日,新台幣發行準備監理委員會邀請全省各縣市民意機構、報社代表等參觀黃金準備。在工作報告後,即邀請參觀保險庫,庫中計黃金約70萬兩,包括:桶裝美國金磚100桶,每桶8塊,計3200市兩;大箱62箱,重1000兩至9000兩不等;小箱18箱,重200兩至1500兩不等。當時新台幣發行總額約1億9000萬,金價約1兩280元。
27日中央日報載訪問嘉義市議長李茂松,議長做出以下表示:
一、新台幣發行準備金,現存有黃金七十萬兩,三月底發行總額為一億九千萬元,以二八O元折合黃金一兩計算,確係十足黃金準備,本人深覺本省金融前途,極其樂觀。
二、發行監理會,係學驗豐富之公正人士,民意代表,及政府有關首長聯合組成,每次檢查報告,均極詳確,極可信賴。
三、謠言恐係投機分子,故弄玄虛;希望同胞不可輕信,現在準備十足,幣值非常穩定,物價自部會有所波動,請勿貽杞人之憂。
$關於輔幣
1949年12月01日,新臺幣金屬輔幣發行,初期以付帳方式發出暫不兌換。金屬輔幣有五角、一角二款。五角輔幣含銀72%、銅28%,一角輔幣含銅95%、鋅5%。
$1961年7月1日,中央銀行在台復業。新臺幣依「中央銀行在台灣地區委託台灣銀行發行新台幣辦法」,由台灣銀行代理發行。
三、中央銀行業務如左......(3)發行貨幣
七、中央銀行執行貨幣發行權,但得委託各省銀行代理發行業務,其發展之資產及負債,均應屬於中央銀行,發行準備由中央銀行保管,發行費用由中央銀行負擔,中央銀行委託各省銀行代理發行辦法,由行政院核定之。
$2000年7月1日中央銀行發行新台幣辦法施行,新臺幣成為國幣、由中央銀行發行。
根據中央銀行法,中華民國貨幣由央行發行,央行發行的貨幣就是國幣,具有無限法償效力,本次新台幣改版是改變發行機關,但新台幣的流通性、法償性和適用性都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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