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偷拿了別人家的零錢做捐款,這樣還算是善事嗎?起初,我猶豫著,但仍然這麼做了。
我是晴美,是一名居家照顧服務員,簡稱「居服員」,過往俗稱「看護」。
這案家是一家五口人,一對老夫妻,三個女兒,大女兒和二女兒都住在家裡,唯獨小女兒已出嫁另組家庭。二位女兒仍住家中的原因是她們患有精神疾病,屬於有病識感並長期服藥的患者,聽說曾經跌倒過或是暈眩,避免她們有受傷的風險,因此沒有上班也減少外出,目前只有大女兒偶爾自行出門,而二女兒基本上都是宅在家裡。
某天在打掃二女兒的房間時,偶然發現她的書架上有三個大小不一的零錢筒,裏頭裝滿了各種零錢,於是我選擇了適中、沒有太多雜物的筒子,從她的房間帶到中間的空房,開始盤算著不應該出現的計畫。
起初,我明白把人家的零錢帶走是不對的,壓根也沒有想將這些錢放入自己的口袋。我只想將這些零錢捐出去,發揮金錢該有的價值,而不是只能這樣躺在這個筒子裡生鏽長灰塵。但是我似乎忘記了這些不是我的物品,我沒有使用權和決定權,明知如此卻還是這麼做了,明知故犯的傢伙!
結果,果然還是被發現了。小女兒看見的,她在跟我聊天,我故作鎮定,但我很清楚她在注意我的舉動,不曉得在我離開之後,他們一家人是否會議論起這件事,甚至討論我的去留。工作可能不保,最壞的情況是案子丟了,還被公司計點扣獎金,損失往後賺錢的機會;較佳的情況是案家來確認是否屬實,我必須得承認並道歉,甚至提出補償方案來表示誠意,痛定思痛不再累犯。
回家的過程滿是焦慮,只能透過做家事來轉移注意力,完全沒有進食的慾望,此時我深刻體會「心安」居然是如此重要!做任何事情,一定要對得起自己,問心無愧,心安理得,才是真正的普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