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5|閱讀時間 ‧ 約 24 分鐘

讀漢娜鄂蘭

    『有些人堅信正義才是法律的唯一目的,他們可能會傾向縱容綁架行為,原因並非因為有先例可循,恰好相反,這次不擇手段、史無前例、而且不足以成為先例的行動,起因是在於國際法難以實現正義。 就此意義來說,只有一種可行的辦法能取代以色列所做的一切:用不著抓捕艾希曼再將它空運到以色列,以色列情報人員其實可以在布宜諾斯艾利斯街頭將其擊斃。針對本案的熱烈激辯中,常有人提出這種主張,奇怪的是,贊成此做法的人往往是那些對以色列綁架行為感到最震驚的人。 這個做法也並非毫無可取之處,因為畢竟本案的事實毫無爭議餘地,只不過這些人忘了,代掌法律權柄的人,必須願意讓法律正常運作,而其行為也必須俱有法律效力(至少事後追溯起來能俱有效力),才算是真正伸張正義。


    艾希曼在臨終一刻,似乎總結出我們在人類漫長罪惡史中所學到的教訓----邪惡的平庸性(Banality of evil)才是最可怕、最無法言喻、又難以理解的惡。』


    『德國的年輕人周遭充滿許多有罪的人,他們來自各行各業,甚或在政府部門身處高位,雖然有罪但他們毫無罪惡感,對這種情況的正常反應應該是憤概,但這麼做非常危險---並非危及性命或身體,而是會有礙職涯陞遷,那些德國青年每隔一段時間---像是安妮法蘭克日記出版和艾希曼受審引發軒然大波時---就會展現歇斯底里的罪惡感,其實他們並不是要背負歷史重擔,而是試圖以濫情的感傷逃避上一代罪行的壓力和問題。    ---馬丁布伯教授』

                                            ----漢娜鄂蘭,平庸的邪惡


    艾希曼被以色列情報人員自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綁架回以色列,再展開一段大審大戲,哲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旁聽了整段大審過程,寫下了平庸的邪惡這本書。


    高中彼時,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念過一陣子存在主義與黑格爾,對哲學的認識僅只限於非常膚淺的二分法、三分法與一些詰屈聱牙的新潮文庫。 會想讀漢娜鄂蘭決計不是勤勉向學,而是數年前三月學運期間,那位居廟堂之高的江教授把漢娜鄂蘭搬出來說嘴後,想多了解這位哲學家與其思想脈絡。


    當公民不思考,不實質參與攸關本身權益的社會政策時,結果就是集體沈淪與集體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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