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創新,就等死(Innovate or die)!」現代企業,若不具備創業能力(entrepreneurial competence),就會無法在變遷迅速及創新的時代中繼續生存,而迅速遭到創新者的創新的覆滅的命運。這就是熊彼得(Joseph A. Schumpeter)的「創造性破壞(creative destruction)」。
「創新」是一種行為,它的基礎在觀念與理論,而非機構本身。「創新」是一個經濟性或社會性用語,而非科技性用語。用賽伊(Say)界定創業精神的方式定義:創新就是改變資源的產出,或用需求面用語(而非供給面用語)界定:創新就是改變資源所給予消費者的價值與滿足。創新不一定要涉及技術問題,能與「社會創新(如報紙或保險)」相抗衡的「科技創新」非常少。
~彼得‧杜拉克(Peter F. Drucker)~現代管理學之父
《創新與創業精神(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臉譜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