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5|閱讀時間 ‧ 約 33 分鐘

《人與類人的n種狀態》Story 13《恣意而生:金庸世界的現代平行宇宙》第49章 陽光法律援助中心

第49章 陽光法律援助中心

 

1.

四月的一天,殷離問張無忌:“你們寢室的人,週末都會做什麼?”

張無忌道:“令狐沖和田伯光有時候回家,不回家的話,他們就踢球和打遊戲。楊過多半還是泡在他們系的機房。”

“那你呢?”殷離問道,這才是她的目的所在。

“我週六會去一個法律援助中心值班。週日倒是沒有什麼事,”張無忌有點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一般,週日上午,我會睡個懶覺,下午去跟同學打籃球。”

 

殷離回憶起來:“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你發給我的傳單,是不是就是那個法律援助中心的?有一次,我還在市里的一個地方,看見門口掛著‘某某區法律援助中心’的牌子。是你去值班的地方嗎?”

“不是的。”張無忌笑了笑,對她道,“掛這種牌子的單位,在本市是事業單位。我參加的那個,是一個純公益性質的法律援助中心。民間私人搞的。”

 

殷離的法律知識,基本限於《法律基礎》這門公共必修課的範圍之內,法律實務,更加一無所知。

張無忌很耐心地跟她解釋:“事業單位,就是官方批准成立的單位,一般有財政撥款。他們的人員經費、辦公經費、辦公場所都有官方保障。只是他們的受理範圍也有所限制。

市司法局,專門發過文件,規定要申請法律援助,其申請人必須:達到經濟困難標準,收入不超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事項僅限於請求國家賠償、社會保險待遇、撫恤金、救濟金、贍養費、勞動報酬、工傷、家庭暴力等等。申請時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請書、ID卡复印件,最後是經濟困難的證明——這一項必須由法律援助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出具。”

張無忌道:“如果一個人是外地人,沒有本地戶籍,就算有辦本地的居住證,本地的街道鄉鎮一般,也是不會給他開經濟困難的證明的。你是外地人嘛,我們對你又不知根知底,說不定你在老家有豪宅,是有錢人呢。要回原籍去開,首先往來要花錢、花時間,然後原籍的街道鄉鎮也不見得會開。喜歡故意卡人的,太多了。”

 

官方機構要申請人提供一些證明文件,而這些證明文件中又有一些,是必須由其他官方機構提供的。這事辦起來會有多麻煩,殷離當年看著儀琳辦助學貸款申請、校內勤工助學申請的時候,就深有體會了。

 

她聽到張無忌這樣說,點了點頭:“其實,事业单位的人,也不想受理外地人的援助申請吧。只管有本市戶籍的人,這樣,工作量就沒有那麼大了。”

“即使一個人是本市戶籍居民,”張無忌搖搖頭,“只要他收入超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一點點,或者他需要處理的法律事務不在文件規定的範圍內,那些單位都可以名正言順地拒絕這些援助申請。而我們那個民間自辦的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受理事业单位不受理的事務。”

殷離想了想:“有點像‘有教無類’的意思嗎?”

張無忌道:“我們不是教書……”

“那麼……‘有助無類’?”

張無忌被她亂改成語給逗笑了:“哪裡有那麼大的能力做到這個程度,不過至少是希望做一些填補空白的事情。”

 

殷離問他,是怎麼會加入這個法律援助中心的。

“多年前,好幾個在不同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牽頭成立了這個法律援助中心,其中至少一半是F大法律系畢業的,所以它跟F大也很有淵源。現在,除了五六個資深律師,其他志願者流動都非常大,每年總要補充一些新的。歷年去當志願者值班的學生,不少是F大法律系的。”

“週六我跟你一起去,好不好?”殷離躍躍欲試。

張無忌有點為難:“在那裡當志願者,很多事情專業性太強了,所以需要法律系的學生。發傳單這種雜活,也不是天天有的。”

“可是打字、整理資料這種打雜的事情,總可以做啊。”殷離毫不放棄。

 

2.

於是這個週六,殷離就跟著張無忌去了。

 

那是在一棟非常老的二層樓建築裡,臨著街。附近一帶,似乎都是年歲頗老的居民社區。旁邊一棟樓門口,掛著一個白底黑字的豎牌,寫著“某某區燃氣管理所”,看起來也十分陳舊。

殷離站在樓下,對著那塊“陽光公益法律援助中心”小小的銅牌端詳了一會兒,對張無忌道:“好像應該買一瓶金屬亮光劑來擦一擦呢。”

“倒是沒有人顧得上這個。”

 

走進樓去,一樓,黑乎乎的。樓道裡堆著雜物,牆刷成深綠色,牆皮已經斑駁脫落,貼了一張指向二樓的指路標記:↗陽光公益法律援助中心

上到二樓,正對著樓梯的木門上,除了掛著中心名字的白色塑料牌,還有一塊可讀寫的大白板,畫著七行五列的表格,寫著X月X日,星期幾,某某人,幾點到幾點,擅長處理的領域。最後一行寫的是:常年,週六,F大法律系張同學,9:00-11:30  1:30-17:00,擅長處理的領域卻是空著的。

除了這一條之外,其他大多是寫的某某律師事務所某律師,時間只有兩三個小時,而且似乎也不是固定的,有很多擦改的痕跡。

 

張無忌掏出鑰匙來開門,推門進去,是一個沒有隔斷的辦公室。

正對著門,幾扇玻璃窗,窗框也塗著綠色的油漆。兩邊靠牆,都是鐵灰色的檔案櫃,除此之外,只有兩張辦公桌,配着兩台台式電腦、两张老式的籐椅。

另有一套木長椅和茶几,可以供來訪者一坐。

傢俱的顏色,都是灰撲撲的棕黑色,一切都老舊。連電腦看起來也不小了,過了進小學的年龄线。

 

飲水機沒有,張無忌拿電熱壺燒了一壺水,找個一次性紙杯,倒了一杯給殷離:“晾涼了喝吧。”

殷離端著水杯四顧:“看起來,環境很艱苦!”

張無忌道:“這棟樓的資產屬性,還挺複雜的,並不是私有產權的房子……具體我也不太清楚,總之是便宜租給援助中心的。整個援助中心的運作,都是靠律所的老大們貼錢,所以,不能不節省點啦。艱苦,也有艱苦的好處。那些有經濟能力的人,肯定不會来這種寒酸的地方。”

暫時還沒有人上門,張無忌就坐下來看自己帶來的超厚的專業書,殷離四處東看看西看看。

 

3.

上午10點左右,他們接待了本日第一個上門諮詢的人。

那是個約莫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穿著一件藍色襯衫,衣領都起了黃漬,皮鞋蒙塵無光,像是很久沒擦了。

那人進門做了簡單登記後,殷離給他倒了一杯涼開水,放在茶几上。

那個中年男人說,自己就職於一家不大的建築繪圖公司,公司不算太正規,他剛進去的時候簽了一份一年的合同,期滿之後又簽了一份三年的合同,後來就沒有再簽過合同,但一直在這家公司正常工作。到今年的二月,自己正好在這家公司工作滿了十年整。

 

“我現在也有點年紀了,工作不能跟以前那樣熬夜了,有時候著急的話兒,進度會慢一些。前幾天,我偷聽到頭兒們商量,是不是應該招個年輕人?”

中年男人抓著長椅的扶手,一付焦慮得要死的樣子:“我就怕他們招了年輕人來,就把我給辭了。以我現在的情況,再去就業市場上面找工作,哪裡競爭得過年輕人?何況上有老,下有小,老婆工資只有一點點,房貸還沒還清,家裡積蓄不多。要是我失業幾個月,一家老小都得喝白粥。我著急啊。我以前也聽說過,什麼地方有個規定,一個人連續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以上,用人單位就該跟老員工簽無期限的勞動合同。我就去找我們老闆了。他們先是敷衍我,後來就說,你有六年時間,連個屁的合同都沒有跟公司簽!最後只同意,跟我再簽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如果我不同意,那麼到下個月,就要跟我解除勞動關係。我……我剛聽見這話的時候,真是……把他們一個一個宰了的心都有!”

 

張無忌道:“你先別著急。”他站起來把水杯送到對方手上,“喝口水,冷靜一下。事情沒有那麼糟糕啊。”

他思索了一下,道:“勞動法規定:一個人連續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以上,用人單位就應當與其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過你的情況,還有點不一樣,是在未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工作年限滿十年,然後提出續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

張無忌抓了抓後腦勺:“我記得本市出臺過地方法規,有關於這方面的細則的。你等一等。”

 

他打開一個櫃子裡,按照標籤,找出一本超厚的裝訂版紙質材料,翻了半天之後對那個中年男人說:“本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未訂立但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履行了勞動義務的,當事人的勞動合同關係成立’。所以,你跟公司後面六年雖然沒有簽勞動合同,但是你們雙方之間具有勞動合同的關係。

但是第四十條又規定:‘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

 “那就是他們可以解雇我了?!”那個中年男人一急之下,全忘了他握的是個紙杯,手上力道一大,紙杯攥成了廢品,水撲了一茶几,連張無忌拿出來的裝訂本都打濕了。

 

張無忌立刻站起來去找抹布,殷離幫他把那本裝訂本拎起來,儘量把上面的水抖落。那個男人手足無措地站起來,不知如何是好。

張無忌拿了抹布回來,安慰他道:“沒事沒事,你坐著吧。”

他兩三下把茶几和裝訂本都擦乾,翻了兩頁,繼續說了下去:“本市人保局另外又發了一個文件,《關於實施本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其中規定:‘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未訂立,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雙方繼續存在勞動關係狀態,用人單位未依據《條例》第四十條規定通知終止勞動關係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張無忌很高興地對那個中年男人道:“你看,因為你提出跟他們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前,他們通知你要終止勞動關係在後,你的要求是,被支持的。”

那個中年男人“哦”了兩聲,似乎略微放下心來。

 

張無忌道:“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後,如果他們不能證明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者不能勝任工作,他們就不能單方面提出跟你解除勞動關係。除非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該公司瀕臨破產了。這樣的話,你也不用太擔心了。”

“規定是這樣,”那個中年男人又問,“可是那幫王八蛋不理會,又怎麼辦呢?要告他們嗎?”

 

張無忌跟他說:“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前置,也就是必須先仲裁,對仲裁不服才能起訴,除了一種,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的。你這個事情,先得去找仲裁院。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是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下屬的事業單位,他們管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和仲裁。仲裁結果是有法律效應的,你們公司要是不執行,你再找仲裁院。”

他又特別詳細地問了對方,那個公司註冊在本市的哪個區,在網上查了那個區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辦公地點、電話號碼,告訴他。還告訴他,受理仲裁可能需要什麼材料。

那個中年男人連聲道謝,又說鞠躬說對不起:“真不好意思,把你的書都弄濕了。”

“這個不要緊”,張無忌笑道,“紙張晾一晾就幹了。”

那個中年男人帶著安心的笑意,稱謝而去。

 

4.

那個中年男人走了沒有多久,又有人上門了,一邊推門,一邊問:“有人在嗎?”

殷離嚇了一跳,因為進來的是個中年女人,化了一臉濃妝,還是遮不住眼角嘴角的皺紋,嘴唇塗得鮮紅,穿一條蛇紋的連衣裙,乍一看真有點嚇人。

 

張無忌給她例行登記之後,問她諮詢什麼事情。

她說,自己借了十多萬給一個朋友,有借條,有約定還款時間,結果到了時間對方不還錢。

“跟她說了好多次了,都說沒有錢,再等一等。她沒錢還我,倒有錢置換個更大的房子!我要告到法院去,讓她還錢!你幫我寫個起訴的狀子吧。”她還把借條帶來了,給張無忌看了看。

張無忌二話不說,照標準格式給她寫了個起訴書,又問了問更詳細的情況,告訴她:“對方的戶籍,是本市另外一個區的,你要到那個區的人民法院去起訴哦。”

 

時近中午,張無忌對殷離道:“我們出去吃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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