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6|閱讀時間 ‧ 約 7 分鐘

🈺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 怎麼進行?

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但是甚麼是[公開收購]?
絕不是在市場買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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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7更新:

  • 中信金控收購策略與目標
    中信金控的首要策略是阻止新光金股東臨時會通過台新金控的併購提案,目標是讓股東會出席率低於半數,或確保反對票數超過贊成票。即使提案通過,也需要主管機關的進一步批准。
  • 臨時股東會與未來動態
    9月11日是停止過戶日,確定具有投票權的股東名單,收購戰隨之正式展開。
  • 股權支持情況
    吳東進與吳東昇控制的新光醫院、新光三越百貨及新光合成纖維等合計約15%股權,加上裕鐵企業及其董事長林高煌個人公開支持中信金,合計持股約20%。若中信金能再透過收購獲得超過30%的股權,即可取得超過51%的控制權。

公開收購的意義與機制

公開收購(Tender Offer)是一種企業併購策略,目的是為了取得或增強對目標公司的控制權。是指收購人不經由證券交易市場買賣,而是以公開的方式向被收購公司的有價證券持有人提出要約,以特定價格收購一定數量的有價證券。這一方法通常用於取得或加強對被收購公司經營權,並提供一個高於市價的收購價格,以吸引股東參與,提升收購成功的機率。

收購方案

中信金提議的收購方案為每股新光金普通股換發中信金普通股0.3132股,加現金約4.09元。換算後,每股新光金的總收購價約為新台幣14.55元。此次收購的股權上限為51%,意味著中信金有意控制新光金的過半股權。

公開收購程序

a. 提交申請與審核

中信金首先向金融監理機構(金管會)遞交收購申請書,並提供相關的收購計劃書及履行支付收購對價的能力證明。金管會在收到申請後會進行詳細審查,以確保收購計劃符合相關法規要求。

b. 發佈公開收購說明書

中信金需依照法律要求,製作公開收購說明書,披露收購條件、數量、資金來源及風險等信息。這份說明書會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公布,讓所有投資人能夠查閱。

c. 被收購公司反饋

新光金則需設立審議委員會,對收購方案進行評估,並在15日內公開審議結果。這些信息包括公司內部人持股狀況及近期財務變化等,幫助股東了解收購對公司的影響。

投資人應注意的事項

a. 收購不一定成功

公開收購若未達到最低收購數量或未獲得相關主管機關批准,可能會失敗。失敗的公開收購會影響市場情緒,導致股價下跌。

b. 應賣股數可能未能全數出售

收購公司會按照預定比例進行收購,如果應賣股份數量超過預定最高收購數量,投資人可能無法全數出售其股份。

c. 公司未來可能終止上市或合併

即使股東未參與應賣,仍需關注公司未來的經營計劃,特別是是否有解散或合併計劃。這會影響股東的權益及股份處理方式。


公開收購步驟:

1. 初步準備

a. 收購計劃的制定

中信金控在公開收購前需詳細制定收購計劃,包括收購價格、對價結構(現金與股票的比例)、收購數量及其他條件。此計劃書將成為後續申請和公告的基礎。

b. 內部審核與批准

中信金控需在內部完成收購計劃的審核和批准,確保方案符合公司戰略和財務目標。

2. 申請與審核

a. 提交申請書

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向金管會提交公開收購申請書,包含收購計劃書、對價支付能力證明及其他相關文件。

b. 金管會審查

金管會將審查申請書,以確保收購計劃符合法規要求。這包括對收購方案的公平性、收購資金來源的合理性等進行審核。

3. 公開收購說明書

a. 編製公開收購說明書

中信金控需要編製公開收購說明書,詳細披露收購條件、數量、資金來源、風險等信息。此說明書須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公布,以便所有投資人查閱。

b. 發佈說明書

公開收購說明書一經批准,將在指定的公開資訊觀測站上正式發佈,並送達新光金控的股東。

4. 被收購公司反應

a. 設立審議委員會

新光金控將設立審議委員會,評估公開收購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委員會需在15日內對收購方案進行審議,並向股東提供建議。

b. 公開審議結果

新光金控將在15日內公開審議結果,包括對收購方案的評估和建議,幫助股東做出決策。

5. 股東回應

a. 股東參與應賣

股東根據公開收購說明書和審議結果,決定是否參與應賣其股份。中信金控將根據股東的應賣情況進行收購。

b. 收購完成

收購期結束後,中信金控將根據股東的回應進行股份和現金的支付。如果收購成功,中信金將獲得新光金控的控制權。

6. 收購後事宜

a. 整合與公告

收購完成後,中信金控將整合新光金控,並公告收購完成的結果,確保所有相關信息向市場和股東公開。

b. 監察與報告

中信金控需監察收購後的業務整合情況,並定期向股東和監管機構報告進展。


法規名稱: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12 月 04 日
法規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以下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的法規重點,這些規範將應用於新光金的公開收購過程:

  1. 公開收購申報要求
    • 第七條:公開收購人必須向金管會申報並公告其收購計劃。收購人需提供詳細的收購說明書,包括收購目的、收購計劃、資金來源及預期效果等。
  2. 收購對價的支付
    • 第十條:公開收購人需證明其具備支付收購對價的能力。這包括資金來源、資金安排及其合法性。
  3. 公開收購期間
    • 第十八條:公開收購期間不得少於二十日,多於五十日。這段期間內,收購人需保持公開透明,並且在期間內完成所有必要的收購步驟。
  4. 信息披露
    • 第十七條:收購人需及時披露所有與收購相關的重要信息,包括收購進度、資金變動及其他重大事項,以保護投資者的知情權。
  5. 收購人與目標公司的關係
    • 第八條:收購人應披露其與目標公司或其關聯人的關係,包括是否有任何可能影響收購公正性的利益衝突。
  6. 反收購措施
    • 第十九條:目標公司有權採取合法措施抵制不公平的收購行為,並需按照金管會的規定公告相關措施及原因。
  7. 公平交易原則
    • 第十條:收購人需遵守公平交易的原則,確保所有股東在收購過程中獲得平等的對待,包括公平的收購對價。
  8. 公開收購價格
    • 第十三條:收購對價不得低於最近一段時間內公司的市價,且需符合合理性原則,防止價格被操控。


⛔[[本篇內容並非投資意見,亦不構成任何投資產品之要約、要約招攬或建議。本資料只作為一般用途,它並沒有考慮您的個人需要、投資目標及特定財政狀況。投資附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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