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吳照麟,68歲的法定老人,也是大家"全衡養生"(全人平衡+科技養生)路上的好友。
上篇:給我在取捨中的親/友,你那讓人不捨之:"人生的難"(2/7_8):家人對應
【結語:
艱難家人過去的使壞:一會兒討好+另會兒恐嚇=終於可以有機會吿一個段落(因為代表利益的祖屋銷售出去了+再也沒有下一間祖屋了)。同時,因為三方家人根據過去的借款協議+最近的法院認證=得以在房屋仲介的總體解決方案保證之下,得以完成相關債權得償+債務得消的作業;真是讚嘆台灣法規的周全,不得不讓人佩服喔!】
說明簽約售屋完成的是開始的美好階段而已,接下來整個合約是否能夠落實執行+完成款項最終分配完成,才是真正售屋作業目標的實現喔! 結果經過約3.5個月的時程+變化=終於在10月中,三方家人全部從銀行通儲帳戶中,收到相關款項無誤;期間的上下起伏如下:
1.家人三方收到分配款項後的第二天,艱難家人立刻向其他二方家人提出:若某方家人沒有退還款項給他,他將上法院控告⋯⋯等=沒完沒了的追殺作為喔!
2.在三方家人的共同父母至少離世12~20年以後的現在,才發現續住12年~20~至今的艱難家人,居然完全沒有清理屬於父母那一代遺留的衣物;至終,等到艱難家人主動意願售屋+簽約開始,終於來到應該清理+搬家的期限快到了;因為,如此,才能完成交屋+接著完成款項分配到位。
3.艱難家人“知道到做到”:清理+交屋的距離,實在夠遠。 還好艱難家人的孩子們,知道其困難+返回祖屋=協助清理+打包+委託清運+他方家人付款=最後在仲介要求的期程之前+仲介協助艱難家人新租他房=想留下的東西,優先有去處,艱難家人才能夠搬出祖屋後,往新租屋子移動。
結語:
1.分配款項到位後,最大的挑戰是:如何讓三方家人,看重以後彼此的關係+勝過打算爭取的金錢(因為過去1.5年已經證實:起初因為艱難家人要求原先自小到老,共住父母祖屋的受苦家人,需要支付房租,不然將被逐出祖屋;從而導致受苦家人搬出祖屋;至今,雙方隔開分住,已經1.5年而相安無事+生活清幽。)所以,一位三方家人中的長輩就跳出來說:“既然三方家人之間,目前無法和平共處;就需要認識到如何適當先行區隔分開生活,以減少/消除戰火重燃(因為畢竟大家都是超過65歲的老人了,需要看重“寧靜+平安”生活的重要)+儲備以後關係恢復的機會,以便創造未來重新和好互動的場合。
2.所以,長輩宣布:未來3~5年之間,不准任何一方走口頭恐嚇或法院告訴路線,為了自己的利益,而重新開闢戰場+戰火。 萬一有一方違反規定,將受到長輩在方方面面的“生活+財務+司法”追訴反擊(畢竟三方家人都曾經接受過長輩的幫助,例如長期借款未還+長期接受長輩照護三方家人的下一代,⋯)。
3.禱告從此以後,三方家人接受長輩調停作法的美意+避免消耗大家都是法定老人的精氣神,得以過上”自然+安靜+平安“的不多餘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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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老驢發佈於自癒是與生俱來的,只要透過練習,就可以享受健康美麗的人生喔! https://vocus.cc/article/66887bb4fd8978000179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