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旁觀了兩件事,讓我有點在意。
其一,是我去 IKEA 幫家中添購一些小東西。我比較少在假日去 IKEA,主要是想避開人潮。但因為東西有急用,所以難得在週六晚間過去。
買完東西結完帳,我在停車場排隊使用停車費結帳機器。雖然機台很多,但人潮也多,所以出現一條人龍。我的前方排著一小群家庭,大概五六個人零散地站在那,只有一名大哥在操作機器。付完款,他們整群人就一起離去了。
這時候,一個小男孩從很遠的後方奔來,越過我與所有排隊的人,直接插入我前方的空位,開始猛戳螢幕上的虛擬按鈕。當下我想沒差,反正我也沒趕著要幹嘛,想著他應該是很興奮要折抵他們家的停車費。所以我就沒動,看著他操作。
結果,小孩的爸爸邊走邊喊:「弟弟!先讓人家用!」爸爸遠遠地朝這名弟弟喊了數次,弟弟才突然回過神來,什麼也不顧地扭頭奔向爸爸。
取完車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好像哪裡怪怪的。
作為被插隊的人,我是沒有什麼情緒。因為我可以理解小男生想要操作機械的興奮感,加上當晚我很悠閒,沒有什麼急迫感。但爸爸的話,一直讓我覺得怪。
先讓人家用?這句話隱藏的訊息,不就是弟弟的行為沒有問題嗎?只是出於某種善意(敬老尊賢?),爸爸要求小孩把機台「讓」出來給別人用嗎?這整件事的症結並不是小孩現在能不能用機器,還是「讓」不讓的問題。
而是台灣社會普遍有一個叫「排隊」的社會默契。而且賣場的地上有非常明確的排隊標示線,為什麼不是告訴小孩這件事?所以,爸爸也覺得小孩直接越過整條人龍的行為,是沒有問題的嗎?
這件事值得玩味的地方,在於小孩的行為如此自然,代表他不會只有今天這樣做。而爸爸的阻止也很即時,代表爸爸知道小孩這樣做不妥,不論爸爸的動機是怕旁人怒揍他的小孩,還是他身為台灣人的社會契約讓他覺得有阻止義務。
但從小男孩的年齡(應該小三小四)以及各種流暢度看來,這件事應該蠻頻繁發生的。
是因為跟小孩溝通的用詞不夠精確嗎?還是教育的重點只是單純的「讓」別人先用,而不是整個排隊的觀念架構呢?
這是第一件讓我在意的怪事。
第二件事:
稍早,我把昨天去 IKEA 買的床包洗完,拿到巷口自助洗衣店烘乾(家裡沒烘衣機)。趁著烘乾的36分鐘,我跑到旁邊的鍋貼店解決午餐。
點完餐,我在醬料碟裝了辣椒,坐下等待時,隔壁桌來了一對夫妻與一個小男孩。小孩目測頂多一二年級,手上拿著一個玩具砂石車,一邊發出一些哼哼哈哈的怪聲,一邊跟媽媽爭論著。
他們爭論的話題是「小朋友剛剛有沒有故意踩媽媽的腳」。
媽媽很堅持小朋友剛剛故意踩她的腳,一直要求小孩跟她道歉。但小朋友一直否認,說他根本沒有踩到媽媽的腳,反而是媽媽剛剛故意踩了他的腳。媽媽理直氣壯地說,那是因為你先踩我的腳,所以我才回踩你的腳。
一聽到這個爭論,因為肚餓放空盯著辣椒的我就突然回神了。
小朋友開始滑動他的砂石車,發出一些哼哼哈哈的怪聲,一邊跟媽媽說他完全沒有印象剛剛有踩到媽媽的腳。而此時爸爸則一直在說著他等等要去騎腳踏車的事,像在另外一個時空。
媽媽語氣有點微怒,表示小朋友是故意踩的,要求小朋友一定要道歉,並且再次重申她剛剛踩小朋友的腳,是因為小朋友先踩她。小朋友感覺有點委屈的同時,爸爸的話題已經進展到從這邊騎回家要幾公里的地步。
在媽媽又堅持要求了幾次後,小朋友終於委屈地說:「媽媽,對不起。」媽媽頗有大度地說沒關係,我原諒你。這時小朋友反過來要求,說那換媽媽要道歉了。媽媽也跟小朋友道歉,小朋友說了好,這個話題就暫時結束了。
接著,他們的鍋貼上了。爸爸在抱怨沒有剪刀,說想要幫小朋友把鍋貼剪兩半。我心裡想,你手上不是有鐵湯匙嗎?插下去不就變兩半了?而小朋友正打算開始吃他的招牌鍋貼,不太熟練地揮舞著自己的筷子。
吃了幾顆後,小朋友說想要吃媽媽盤子裡的咖喱鍋貼。媽媽說,那你要拿一顆招牌鍋貼跟我換一顆咖喱鍋貼。這時爸爸在旁邊說,吃不夠再點嘛。媽媽有點不高興地回應,她說要吃幾顆就是幾顆啊。並且開始碎念小朋友,說小朋友的行為很糟糕,這樣就是把吃剩的東西留給媽媽,並且強調跟他阿公一樣,非常沒有禮貌且骯髒。
一陣小小的爭吵後,小朋友拿了一顆招牌鍋貼跟媽媽交易了一顆咖喱鍋貼。而爸爸又回到想要騎腳踏車回家的話題上,媽媽也加入開始抱怨從這邊騎回家有多遠。小男孩則在桌邊,一邊滑動砂石車,一邊發出怪聲,一邊默默吃著交易來的咖喱鍋貼。
吃完鍋貼,離36分鐘倒數還有一段時間。我到 7-11 買了杯咖啡坐在那,思考我這兩天到底看到了什麼。
我突然發現,這兩件怪事背後好像有個隱藏的共性。那就是這兩件事的父母,都把非常小的小朋友當成平輩來對話。
的確,如果出去玩,我有一個同年齡的朋友無視台灣排隊的社會契約,硬要先用。我應該會出聲阻止他,但我不會把他拉到一旁,開始跟他講排隊為什麼重要,插隊會怎麼給人造成困擾,可能還會說全世界都插隊的話會變成怎樣。我可能只會拉一拉他,跟他說聲「讓別人先用」或「人家先來的」。我會裝得好像他只是沒看到,把他拉到後面去。同齡人這樣互相教育,會讓人難堪。
如果有人故意揍我一拳,故意踩我一腳,同齡人我心情不好的時候可能也會回擊。也會上演這種互相道歉的戲碼,這是一種同齡人間專屬的幼稚模式,也算是一種互相包容的默契吧。
而食物的確,除非是跟我非常親近的人,不然我也不會去吃人家的食物,也不會想要吃對方剩下的,或者把剩下的留給別人。
這兩天我旁觀到的親子互動,如果發生在同齡人、同事、同學之間,都是非常正常的。
但發生在成年父母與不到十歲的小朋友身上,就有種說不出的詭異感。好像是一種尊重,又好像是一種不尊重。我在想,父母是不是考慮到是在公開場合,若拿出嚴厲的態度,小孩可能會崩潰哭鬧,造成更嚴重的公共擾亂?我不知道十歲左右的小孩有這麼脆弱嗎?
這些都只是我武斷的推論,到底,父母該有什麼樣的姿態呢?這也不是沒有生養的人能親身體會的。
但我猜想,明確的角色定位對年幼的孩子來說應該是重要的。對進入青春期的孩子來說,父母是社會規範的引導者,如果父母可以明確清晰的表達一些行為規範,可能能夠減少孩子的困惑。
我相信大部的人,是可以理解尊重但不對等是什麼狀態。現代社會的進步,就是我們不會再用體罰或羞辱的方式教育孩子。大部分成人都能做到「尊重」小孩,但尊重並不等於對等。
因為孩子在社會閱歷、智力發展甚至器官上,都是遠弱於成人的。若認為孩子與成人應該「對等」,那就像放任幼獸自己闖蕩森林一樣危險。尊重代表成人願意傾聽與理解孩子,甚至讓孩子參與一些重大事務的決策。而不對等,代表最終決策權與教育權還是握在父母手上。只能根據年齡逐漸放手。
不到十歲的孩子,父母用「對等」的心態看待他,可能就是我感覺怪的原因吧。
我想,這種怪,就是一種姿態上的錯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