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在採訪視覺藝術家,但視覺廢物同時也是底片攝影藝術創作者。對,這就是我在創作時候的名字。今天不談別人、不挖掘其他故事,單純談些我想說的,可以是自我反省,又或是還沒睡醒的呢喃吧。
攝與被攝
身為一個以人為創作媒介的攝影創作者,思考被攝者與拍攝者的關係毫無疑問的是必要的課題。在拍攝創作的時候,被拍攝的人在畫面中到底是一個物件還是一個人?從這個世界中擷取下來的故事真的可以代表被攝者的靈魂嗎?
我認為這件事沒有對錯,就是每個人不同的方格與詮釋方式。有些藝術人只擷取人的形象輪廓,有些更是直接解構了人體形象,但讓我自己來說的話,我會說我的創作是自我的創作,我所拍攝的都是屬於自我的畫面,是深埋在心中身處的痛楚或是故事,畫面中的人比較像是我的分靈體,主角仍是鏡頭後的我。
這是專注自我的創作,對我來說人只是作品中的一個配角
等等!那這樣不是找誰拍都行嗎?逼逼!怎麼可以物化!嗯...這問題可以說對也可以說不對。我畫面中的人確實像物件,一個傳遞我的情緒、傳遞我的靈魂,與周遭融為一體的物件,但並不是誰都能成為那個物件。我仍必須借助被攝者獨特的外觀或是氣質,才能精準傳達出我想要的感覺。
也許這樣真的就是在物化人類吧,不管男性女性。但在我的創作裡沒有性別的區別,人就是人,是代表不同面向的分身。好吧,看來我物化我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