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智活動基於生理上的神經系統,並不妨礙我們有意識地斟酌,理性地思考。自由意志是個程度問題。生物的演化讓人類有追求目的、意義的行為,也有道德;文化的演化讓目的、意義更遠大,讓道德更崇高。複雜的生物有複雜的本能,情感驅動種種動機,賦予不同事物、行為不同的價值、重要性,引導生物做「該」(ought)做的事。
3.4 自由意志
既然心智有物質基礎,理論上就沒有絕對的自由意志。然而,人的思想、行為是基因與環境互動的結果,變數太複雜,加上複雜湧現系統本身又有無法預測的特性,自由意志仍然是個合理的概念。正如布盧姆(Paul Bloom)說:我們經過一個所謂「抉擇」的心智過程,思考行為的結果;心智活動基於生理上的神經系統,並不妨礙我們有意識地斟酌,理性地思考。
其實自由意志是個程度問題:自主與非自主的差別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個灰色連續帶;不同的人有個性、習慣、認知能力、社交技巧等變數;即使同一個人,也會因時、因條件而異。
許多父母不明白這一點,帶着子女向精神科醫生求助,想知道子女是否「化學不平衡」;其實是想知道子女是「不能」守規矩,還是「不願」守規矩,好判斷子女要不要負責任、自己該不該管教。
盧亦思以Harold為例:他待人處事有點粗線條,但是積極、決斷,愛護妻兒。六十幾歲後漸漸失常,變得懶惰、退縮、冷漠,一天到晚看電視,只關心基本的生理需要。七十幾歲看精神病科,無法確診。然後每況愈下,從前像自主的惱人習慣,現在顯然身不由己;對朋友胡言亂語,近乎性騷擾。九年後,確診為額顳葉失智症(frontotemporal dementia)。從「不願」到「不能」,根本沒有分明的界線。失智只是漸漸減低病人的自主程度、回應刺激的彈性,漸漸拆解病人的自我,限制他的意志。
總之,精神病患、失智症病患等的自由意志,限制比生理上健康、認知能力正常的人多,卻也不是完全沒有。而懂事的人都知道,自制的能力有限,必須借助外力、他人、法律、賞罰等社會機制,來協助大家守規矩,和諧共處。
3.5 道德有客觀基礎?
目的、道德、意義是隨着生命共同演化而湧現(emergence)的,而不是宇宙一開始就預設的發展。生物的演化讓人類有追求目的、意義的行為,也有道德;文化的演化讓目的、意義更遠大,讓道德更崇高。
休謨(David Hume)等哲學家認為,我們無法從實然推導出應然,即無法從事實推導出價值、道德原則。這個「實然-應然問題」(is-ought gap)把所謂「價值」變得不必要地神秘,叫許多人誤以為價值是形而上的、超驗的實在,根本跟現實世界無涉。
道德跟語言一樣,隨文化不同而千差萬別,卻也跟語言有普遍語法一樣,在基本的層次上有許多共通的地方。
價值就是不同事物、行為對個體、物種求生的相對重要性。就算是沒有意識的低等生物,任何有利生存、繁殖的事物,對它來說就是有「價值」的,因而是「好」的。複雜的生物有複雜的本能,還有主要由情感來驅動的種種動機,而情感是邊緣系統(limbic system)經由化學物來運作。本能的情感賦予不同事物、行為不同的價值、重要性,引導生物做「該」(ought)做的事。由此可見,我們雖然不能從事實推導出絶對的價值,但是根據現代的生物學知識,「應然」有「實然」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