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小時候在學校沒有見識過任何一台販賣機,直到大學時,才在宿舍與教學大樓摸到賣飲料、餅乾或泡麵的販賣機,其實,第一次眼見販賣機是在很小的時候去某某賣場的廁所外發現的,那是販賣面紙的販賣機,只要把錢投入就可以拿到一包小包的面紙,如果忘記攜帶面紙就很方便。話說回來,國小的校園裡沒有販賣機,校內也沒有任何賣店,要買東西的時候,必須走出校園,當時,校外有兩間柑仔店「雜貨店」,隨著時代變遷,在我國小還沒畢業就只剩一間了;到了國中,校園裡也沒有任何一台販賣機,不過有合作社,合作社理不緊販賣吃的、喝的,還有販賣用的「文具」原子筆之類的,還有象是學校的書包、板凳也得到合作社訂購與領取;高中,跟國中的情形差不多;大學了,我第一次遇到了賣飲料、餅乾或泡麵的販賣機。
<p>大學的教學大樓,還有一台賣熱飲的販賣機,宿舍的販賣機語教學大樓的販賣機都有兩台,宿舍的一台是販賣飲料,另一台販賣餅乾與晚面、科學麵;教學大樓的是一台販賣飲料與餅乾,另一台販賣現弄得熱飲,用紙杯裝的;除了熱飲那一台沒有點字貼的數字標示外,其餘皆有標示,但問題來了,教學大樓的號碼準確性是百分百,但宿舍的就不依定,有時想喝八寶粥,卻掉出來花生牛奶,而筆者對花生會過敏。在販賣機事件中,曾有域過會掉錢出來,我把錢交給身為隔壁宿舍的樓長的朋友,她想說金額很少應該沒關係,但我堅持要交出去給樓掌他們處理。
<p>如果把政府對視障者、眼盲者或身障者的權利公約與執行效率比做一台販賣機,呈現在筆者心理有如一個飛盤狀的選單羅列出來,讓本人選擇,這樣會該有多好,不過,如果政府執行的效率與制定的法規、公約不服時,就好像販賣機隨便掉東西出來或者掉出前來一樣,你可能會需要退回去或者甚至無法處置,就會無語問為什麼是這樣或問為什麼這麼的腐化,退回去,可以再修正,可是若是無能為力的情形,那真的很令人無助啊!而若如前者是一個飛盤能夠讓你選的也調出你需要的東西,那麼這執行效率一定是肯定會受到身障族群或眼盲者或是障者的青睞,也將真正實際的協助到、幫助到她們。如若巷面紙的販賣機那樣,那可能要一樣一樣來找,找到自己適合、真正需要的福利,在案確認鍵,對身障人士而言是一種耗時的事情。
<p>真心期盼,政府與身障權利公約不僅能憑全,也希望能夠符合身障者當事人真正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