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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認識的阿芳,是個在各大音樂教室授課的鋼琴老師。認識她時,年過30,手上學生滿滿。以才藝類老師的鐘點來看,至少比法定工時還高了5~8倍。也就是說,她工作一小時,一般人要工作5~8小時;她一天只要工作一小時,勝過別人工作一天!
一周至少有20多堂課的阿芳,平常月收入不低於5萬,這樣的收入早已羨煞許多苦幹實幹的上班族!然而,認識她十多年來,轉眼已是40多歲,身體狀況已經不如30歲,哪裡還有那麼多精力應付頑皮的學生、承擔舟車往返的勞頓?有次和她聊聊近況,她說:
「能少些學生讓我喘口氣當然好啊!但收入也會跟著變少。」
就算是高時薪,所做的工作也是用時間來換金錢。現實是,不公平的上天唯一公平的地方,就是祂給每個人一天24小時,時間用完了,錢也賺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