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2003年開始不間斷的操作選擇權,並且主要從事賣方,坦白說這是一份很難的事業,存活率很低,贏家很少,輸家很多,這是必然的現象,因為有交易費用和稅的關係,所以,我們的優勢必須要大於稅和費,長期才會賺錢。但真正讓一個交易員輸錢的核心問題還是他們輕忽了風險,直到現在,我都不敢說我有百分之百處理風險的能力,而且就算有處理風險的能力,有時候也只是在救火,將損失減少而己。一個賣方,雖然心中想的是周周賺,但常常一輸就把前幾個月賺的錢都吐回去了,所以賣方必須真正的坐下來思考優勢到底在那裡。其實拿掉整個交易生涯最差的十天,每個賣方都是大神。例如,0206那一天有一群賣方輸了40億,這一群賣方在0206之前有些都是順順的做,穩穩的賺,沒有想到會發生集體被屠殺的事件,所以一定是那裡出了問題,或是代沖銷的制度也不好,戲院沒有著火,卻大家一股腦兒地往窄門擠,導致人踩人的事件,推升了有些Call的隱含波動率到了200%。這些坑,那些坎,都要避掉,才是有為有守不敗的賣方。
所以大部分的人是輸錢的,但選擇權賣方這麼迷人的原因就在於他每賣一筆買權或賣權就收權利金進來,權益數就會增加,資產就會swell,看似迷人,也就是資產負債表的左邊會變大,右邊的下面是權益總值,上面是負債,負債就是權利金的現值,現值如果小於賣出價,就變成真正的獲利,現值如果大於賣出價,就變成虧損,虧損一元,你的權益總值就少一元。不要忘了我們上面說的交易費和稅的問題,所護交易的愈多,你的權益總值失血更多。一個交易員常常一個月下來手續費加上費用幾萬元都不為過。我個人的口數一個月就幾仟口,如果是7000口,我的「營業成本「一個月就達10萬元。就把它看成是必要的經營成本,但我們扣掉經營成本後要能賺錢,否則這個行業不能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