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屆香港中學文憑試(DSE)歷史科試題,其中一題要求考生就試卷資料及自己所學解釋,是否同意「1900-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稱題目選取的資料信息相近,均是偏向一方,具引導性,極可能導致偏頗的結論,公開試試題出現如此令人感覺偏頗的設計,和課程宗旨不脗合。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DSE考卷,你會發現考題大都是給予一個或多個資料,考生需就着資料和自己所學分析回答這一大題的各個小題。這次備受爭議的題目選取的資料信息,第一篇是取材自1905年出版的日本法政大學校長梅謙次朗有關清國人范源濂請求日本法政大學,協助成立一年速成課程,讓清朝學生赴日學習法政科目。而另一篇則是取材自黃興於1912年1月寫給日本政客井上馨的一封信和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與三井財閥於1912年2月簽訂的一份合同。信中黃興代表中華民國新政府向日方求取金援,繼而讓與井上馨有密切關連的日本三井洋行備款250萬日元借予民國政府,但民國政府需以大冶鐵礦作抵,所收服務費由三井洋行自定等條款。再加上「1900-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哇,你看看,是不是很偏頗,很有引導性?
單從上述的內容可能有一部份人已經認同那位教育局局長,然而,香港考評局真的有這麼不專業嗎?錯了,考評局出的都是坑啊。
第一,引用的文章看似日本政府對我們的善,但此善沒毒嗎?而考評局正正就在第一小題中,讓考生從第一個文章中歸納一個可能妨礙中國現代化努力的問題。而第二小題中,考評局讓考生分析革命黨人在推翻清政府一事上有多成功,而日本金援對成功有多大程度的幫助。這一題是要考生分析日本金援是否真的只是善舉,背後的得失又是如何。想也知道,有得必有失,而合同的條約到處是坑。
「題目選取的資料信息相近,均是偏向一方,具引導性,極可能導致偏頗的結論」這自然不攻自破,是否真有引導性提問,相信說這話的人一定是跳着看問題。而選取的資料信息相近,沒有提供相關史料或反面文章。我覺得有2種可能,一,日本侵華事件是每個人都能略知一二的歷史事件,更枉論是一個專科學生。二,這可讓整個大題的思考邏輯一致,注重於分析利弊。
順着兩個小題的分析,我們到了備受爭議的第三小題。全文來看:『「1900-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你是否同意此說?試參考資料C及D,並就你所知,解釋你的答案。』。
這是香港考試典型的申論題,就着一個立場意見,引經據典的論述你有多大程度同意或不同意,即考生也可以認為是「弊多於利」。而不管你同意與否,一旦你只選用題目資料的信息確立自己的立場,不好意思,你分數絕對連一半都沒有。因為只用提供的資料去論述自己的立場,立意不會太多,整個答案的立場會變得薄弱,說服力不足。而「就你所知」是多麼毒的一句你知道嗎?你一定要好好的「丟書包」,利用你在考前努力塞進腦袋的一切資料、課本,列舉兩個到三個例子去論證,增強立意,你才有可能拿8分。對,這一小題只有8分。
簡單的分析問題,你會發現考評局的惡意。第三小題問的是「1900-45年間」,而引文分別是1905、1912年的。故引文只能表現出前期情況,不能反映後期的狀況和影響。這一大坑你踩到了嗎?再者,「就你所知」的日本侵華事件,會有多少的事件告訴你是「利多於弊」?
一個教育局局長給考生做了一個甚麼的示範?只看表面不深究意義,只因為兩篇疑似說日本佳話和「1900-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斷然確信出題不當,沒分析、沒討論。只一味感性的認為試題「傷害國民感情」,會誤導考生對日本侵華一事的觀感。考評局雖坑人,但他卻是要考生分析利弊,增強考生的批判思維。
個人感想:這件事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局長你閱讀理解真的過關嗎?還是像中原副教授一樣,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斷章取義的表達你自己的不滿?然後吸引一堆愚民去討伐考評局,干預學術自由?一句「有偏頗,傷害國民的感情」就不能出現,所以以後敏感題材要在教育界滅聲了?
教育滅聲了,社會就只能滅聲了,然後,沒有然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