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櫃營建股三圓建設(4166)深陷財報、重訊揭露不實泥淖。繼青島子公司股權交易對象異動卻未揭露,引發一股兩賣質疑後;去年12月三圓發布重大訊息,表示已喪失青島子公司經營權。
然而,半年多的時間過去了,三圓迄今仍未公告或說明青島交易,包括金額、對象等交易內容依舊成謎,且據公開資訊觀測站內的赴陸投資實際數,截至今年第1季止,三圓匯回台灣的金額持續為零,讓人不禁憂心,三圓1.8倍資本額的三圓青島股權交易,真實狀況究竟是怎樣?
三圓建設赴大陸投資實際數彙整表。紅字部分與財報揭露不符。(記者整理)
為掌握三圓青島投資案的過程變化,記者先將三圓建設上傳到公開資訊觀測站內的赴陸投資實際數,從2012年第4季到2020年第1季,逐季彙整成一張Exceel表格,然後再依照年報內所揭露、有關青島投資的各項資料,逐季逐年再次確認。
不料,記者居然發現數處公開資訊觀測站上所揭露的數字,竟與年報所載不符(表內紅字部分)。依《公開發行公司網路申報公開資訊應注意事項》(108.10.09)第11條「公開發行公司申報之公開資訊經查有錯誤時,依第十條規定辦理,並即時輸入正確資料予以更正。」主管機關櫃檯買賣中心應依要求三圓建設立即更正。
年報上清楚寫著2013年第2季末的匯出金額與時間等。(翻攝自三圓年報)
此外,記者還發現數處明顯誤植或是不合常理邏輯之處,這部份則用紅底呈現。像【實收資本額】部分,2013年第1季因為投資款項還未匯出,所以應該為0元;到了第2季時,雖已匯出1199.99萬美元,雖然還未完成驗資,這部分數一直要到第3季才算正確。
還有投資方式的部分,2013年第4季雖然由【4】改為【1】,但財報附錄還是寫著【1】,所以應該還是直接投資無誤。
說實話,此些公開資訊與財報揭露不符,對投資人、三圓股東的影響真的不大,現階段最重要、也必須揭露的資訊,絕對非三圓青島子公司股權交易案的內容資訊莫屬。特別是經營權都已經喪失、幾乎已完成股權交易,到底何時成交跟誰成交?以及成交價為多少?資金何時可以匯回台灣,這些攸關三圓股東權益的重要資訊,到目前全部都不見蹤影、付之闕如。
《公開發行公司應申報項目》明文列出各申報項目的申報時間。(翻攝自證期局網頁資料)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應申報項目》(108.10.09更新),第四項大陸投資申報作業的申報時限為:「年度資料部分以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為期限」。第八項取得或處分資產申報作業,亦寫著:「每月十五日前申報上月份資料。上市上櫃公司另應於掛牌日前輸入最近一個月之資料。」
然而,三圓僅在去年12月中旬,代子公司公告的喪失經營權等三則重訊,目前已是7月中旬,但三圓建設始終沒有說明或公告該筆交易案,明顯已逾申報時限多時,主管機關櫃買中心應該盡速要求三圓建設說明清楚。
另外,無論是三圓過往的年報或是截至今年第1季的赴陸投資實際數,三圓青島匯回台灣的金額都為零元。但三圓青島總投資金額逾10億元,幾乎是三圓資本額的1.8倍。再對照三圓董事長王光祥曾多次公開表示,參與大同經營權、購買大同股票是用自有資金,來自處分青島子公司所得,與中資無關。
試問,依青島股權交易案內容迄今成謎,且沒有一塊錢匯回台灣、進到三圓的狀況下,為何董事長王光祥可以較三圓優先取得交易款項?難道沒有違反公司治理原則?也讓人不免懷疑此筆交易的真實內容究竟為何?王光祥董事長恐怕要好好地說清楚講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