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一篇開心的文章。
這只是幾年前,愛哭鬼的一天。
那天,是春夏之際,陽光充沛的一個大晴天。
是約會好日子呢!
手機不斷震動傳來訊息,坐在捷運上的我,一顆心隨著手機的訊息,震動、飛揚。
在遠距離戀愛的日子裡,那些偶爾見面的假日,就足夠讓平淡煩悶的日子,變成色彩斑斕。
在台北車站,見到風塵僕僕,從中部上來的他。
看見他,我嘴角的笑容,都快要蔓延出了臉頰,
時刻逼近中午,手牽手,去吃飯。
吃的是我在北車喜歡的餐廳,Campus Cafe,
這些食物真是好吃,今天真好,
我愛的他、愛我的他、才華洋溢、待人溫柔的他,就坐在我面前,今天真好。
飯後,我們披著午後和煦陽光,並肩在一旁的二二八紀念公園散步。
累了,就手牽手,我們坐在長椅上,我半靠在他身上,有一搭、沒一搭地閒聊。
「欸,你最近怎麼啦? 感覺你好像總是悶悶的、很累的樣子。」我不經意地隨口問起。
他突然露出了一個我看不懂的表情,
他突然把身體坐正了起來,
他突然放開了我的手,
他突然開口說:
「有件事,我想跟你說,我想,我們就到這裡了吧!」
「我真的累了,我找不到愛的感覺了。」
我總想,我身為一個大人,一個心智健全的大人,
不情緒化、不失控,好聚好散,應該不是一件難事吧?
但我不是。
我立刻成為了,情緒化、討人厭的、被人丟掉的壞玩具,
我不想要在人來人往的公園哭泣,我甚至更不想要在他面前哭泣,
但就那麼突然,自己也很受不了的,
所有的眼淚,匯集成了風暴,鋪天蓋地的席捲而來。
我問他,怎麼可以就這樣隨便把我丟掉,
我祈求他,別這樣就把我丟掉,
千萬這樣就把「我們」給拆散掉。
只是,這場暴風雨, 是掃不到他的風暴,
是他毫髮無傷和可以全身而退的風暴。
故事的最後,
他找到了路,他撤退得義無反顧,
他離開了晴天的公園。
我還留在公園裡,
我不想要再哭了,我覺得自己哭夠多、也哭夠久了,
我覺得哭到眼睛都要痛了,
可是它們卻像是源源不絕般,從我眼睛裡逃脫竄流。
公園裡明明是晴天,
我卻覺得自己快要被雨水所淹沒,被大海所溺斃。
明明是我熟悉的地點,明明是晴天的公園,
我卻發覺,我再也走不出去。
2018.05.06
Photo by Riccardo Chiarini on Unsplash
好啦,後來我沒有睡在公園裡好嗎?
還是乖乖回到家啦。
A聽聞我被甩了,叫我快點回家,她等等就來找我,
因為覺得自己哭得太慘又太醜了,實在不知道要怎麼上捷運,所以我就繼續留在公園裡。
然後,故事的然後,許久之後,可憐的A,跑來二二八公園找我,
那時候我也哭得差不多了,只剩淚痕斑斑在臉龐上,
A看到我這種慘樣,大概也是很手足無措,
她試著安慰我:
「欸,好啦,分手就分手啦,
不然,我請你吃-你愛的Campus嘛!!!」
靠杯喔,哪胡不開提哪胡啦,
我立刻又不好了,反正醜都醜到底了,乾脆直接哇哇大哭起來:
「我不要啦,嗚嗚嗚,什麼鬼,
我就是吃完Campus後,被分手了啦!!!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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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許久之後,事過境遷之後,
我和A還是跑去吃好吃的Campus,心滿意足,心滿意足哪!
畢竟,食物總是沒有錯的,我是不會跟食物過不去的。
終究。
過往的淚水,後來成為了,我們茶餘飯後的笑點,
「呵呵呵,以後我要蒐集在各個公園分手,集章集起來!!!」樹懶發宏願。
「厄...那妳可以找離我們家近一點的公園嗎? 我不想去太遠的地方找你...」A覺得交通費和通車花費時間,亦是很重要的考量。
好友C在聽聞我「吃飽飽,被分手」的慘案後,下了註解:
「他一定是希望趁你吃飽飽,心情好,比較好談齁,啊結果你還哭成這樣XD」
「齁,那至少也要吃響食天堂或饗響啊啊啊!!!」
然後,我和C笑得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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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總覺得,我是我們兩個裡面,總是比較樂觀的那一個,
我每次都想告訴他,我並不是。
我不是總有辦法正向看待任何事物的人。
大多數的時候,我就只是膽小鬼兼愛哭鬼罷了。
但話說回來,膽小鬼兼愛哭鬼願意相信,
人是會從過往悲傷與不堪的經歷和回憶裡,
學到教訓,找到意義,
或者從其中,發掘有趣又荒謬的片刻。
後來的日子裡,
還是有 好多晴天。
好吧,
這篇就在後來的生活變成了,...生活笑起來系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