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打算將
影片被盜用的故事拍成紀錄片,最後決定發文,來述說整個案件的經過。
就在某天我心血來潮,上網搜尋關鍵字「
阿萍仔」,無意間發現自己的影片出現在別人的官網中,被奇怪的網址上網查了一些資訊,感謝熱心又專業的文章,分享了自身的經驗,
被盜圖盜文盜影片怎麼辦?我準備好相關的資料,去了一趟附近的派出所。
與警員訴說想要提告的案件
我發現有不當網址,未經過影片創作者的同意,也從未告知的情況下,取用創作者的影片和標題/文字說明,放置於陌生網址中,因與影片內容如實複製,以致於搜尋引擎認列將排名拉前,必須要提出檢舉。
有點激動的A警員:你這是要告什麼啦?我問你,你要告對方什麼?
我:他這樣的做法侵犯到創作者的著作權。
(或許A警員對於這樣的案件,感到莫名的疑惑,提出了反問,並且了解我是否有沒搞清狀況)
一直聆聽的B警員:你可以填寫提告單這沒問題,但通常案件會於48小時內送出,在這段時間,如法院接收到通知後就無法再撤回了。屆時,就是要跑法院辦理後續相關流程,你可以評估一下時間成本的考量。你有試著與對方聯繫溝通過嗎?
我:沒有ㄟ。因為網站上,找不到聯繫的方式。
(謝謝警員的耐心回答,我決定回家再試著找找看,有無其它管道可以聯繫)
都沒出聲的C警員:那留下你的資料,姓名電話就可以了。
心裡的感觸|其實用心的創作,藉由網路力量的傳遞分享,是一件很棒的事!因為有機會可以讓更多人看見,無意間幫助了有興趣有需要的人。但,這次的事件有點扯,網站性質與影片完全不相關,以及照本宣科的複製影片和內容,是讓我很不能理解和接受的!
找不到任何的聯繫方式,但有其它導出的連結,名偵探柯萍找到了一些線索
打電話過去都說“不了解狀況,請問你是哪邊找?我們不知道不清楚不認識這個平台網站,我們自己也是受害者”...我一通接著一通的詢問,並且記得警員所提醒的要錄音,問到最後...有一個聯繫方說:會請對方下架資訊,當然要給google一些時間,紀錄就會移除了。
我:你可以與對方聯絡上?
聯繫方:嗯~就是與對方mail告知。
我:要怎麼知道確切的時間點?
聯繫方:時間大約一個禮拜。
我:所以...我要不定時地去看有沒有下架或移除喔?能不能給我回覆啊?
聯繫方:不然處理好後,mail還是電話與你聯絡呢?另外也跟你說下,要預防這樣的狀況,你可以在youtube後台做設定,以後就不會遇到被冒用的情況...
我:先生!治標不治本,你說的我會去研究看看,但重點亂用別人的東西就是不對。
心裡的感觸|ㄜ...我其實沒有太多美國時間處理這些事情,應該是要多花點心思在創作上的,ok!fine~我來請最會解決事情的經紀人去處理。
我給了經紀人聯繫方的來電顯示號碼,可能他用了比較嚴厲一點的說詞後,對方已經立馬刪除了影片。而另外一部的解決方式是line聯繫告知的,也是有積極的在處理這樣。他們最後還是會告訴你,這是一個互利的關係,對於連結導流是有幫助的。是的!我明白,可是不好意思,我在乎的是一個尊重,一個用心的創作分享,不是流量。
別忘記,那最原本的初衷
很多時候,當利益變的那麼現實時,內心多少會有些拉扯。我真的懂!但別忘了想想,什麼是支持你前進的動力呢?本質去做著自己喜歡的事,那才是最有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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