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們來說,能夠確實的理解我們是誰、是什麽以及由什麽組成,是非常重要的。大多數人都熟悉精神、靈魂和身體這三個詞,但這三個詞並不能充分或適當地解釋人類組成的真正本質。除此之外,許多人混淆了「靈魂」和「精神」這兩個詞,錯誤地認為它們是同一回事。
在神秘學的教義中,布拉瓦茨基和大師們將人類描述為由七大原則構成,並且分為高等的三元組和低等的四元組。這七個原則、或稱本質的七部分,分別是神聖部分、精神部分、心靈部分、激情部分、生命部分、星光體部分和身體部分。前三者組成高等三元組,它們永遠存在;而低等的後四者在人死後消逝,並在每一個轉世中獲取新的。
神秘學指出,這個關於七大原則的教導 — 連同業力和輪迴的教導 — 對人類是最重要的。這篇文章只提供了一個簡單的概述和介紹,但希望這能引起許多人的興趣並有所收穫。
精神三元組
#7 阿特曼(Atman) — 神聖部分
阿特曼(Atman,或寫作Atma),是人精神存在的最高和最重要的部分。它是純粹的永恆精神,是人類的本體 (Higher Self)、神聖的我 (Divine Self)、真我(Real Self),它在本質和特性上與無限至高本體 (Infinite Supreme Self)是一樣的。這符合印度教的基本教義:我們的本體 (阿特曼) 就是最高的本體(梵)。阿特曼的字面意思是本體 (Self),它是我們的原則中唯一一個可以勉強使用「本體」這個的術語的原則。
然而這不是屬於個人的,你不能說這是「我的阿特曼 」或 「你的阿特曼」;永恆的精神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也不是任何人單獨擁有的。既沒有「我的阿特曼」,也沒有「你的阿特曼」,只有「阿特曼」,即所有人的「遍一本體」。在此一切才是真正的一體;在這個阿特曼的教導之中,包含了普遍一體性、神聖一切性和非二元性的金鑰匙(也是世界和平的鑰匙)。我是阿特曼,你是阿特曼,阿特曼是我們真正的「是誰」以及「是什麼」。它是我們的重要本質,是我們的真我,是一切中的一切。事實上,它是遍一且唯一的實在;正如奧義書所說:『這個阿特曼就是梵。』
由於阿特曼就是神本身,我們應該永遠記住:它從不投生身或輪迴轉世,也從不受我們的業力甚至任何東西的影響;它單純的就是「存在」。
#6 菩提(Buddhi) — 精神部分
菩提是人類構成中第二高的原則,被稱為精神靈魂,是阿特曼(最高原則)用以放射其光芒的載體。菩提原則與阿特曼一樣也是非個體性的,我們不能用「我的菩提」或「你的菩提」來談論。而與流行觀點相反的是,菩提並不是「直覺」的同義詞;而是當心靈越接近菩提時,直覺在心靈中產生。菩提除了作為阿特曼(本體)的載體外,就與其他事情都沒有關係。
「單體」(Monad,意思為「終極單元」或 「基本單元」)是一個術語,用於描述人類構成的兩個最高原則 ,即阿特曼和菩提的結合。沒有什麽比阿特曼更高的了,阿特曼是人的精神存在中最高的部分。因為「阿特曼」就是神本身,它必須有一個載體,才能通過這個載體把它的光芒放射到個體靈魂;菩提是就這個載體,而兩者的結合稱為單體。
#5 心靈(Manas) — 心智部分
心靈是人的心智原則,是意識的面向,是思想個體,是會輪迴轉世的永恆個體。事實上,它是人類靈魂,心靈和靈魂是同一個東西。而把心靈和大腦混為一談是個錯誤,他們是兩件事:大腦只是一個物質器官,只是作為心靈/靈魂的物直載體。心靈/靈魂是真正的思想者,在身體轉世時通過大腦來體現。
在神秘學的教義中,心靈原則通常被稱為「自我」(Ego)。我們平常稱的「我 」在真實和字面意義上對應到的是「自我」,而非「本體」(Self)。
這個心靈實體 ― 即人類的個體靈魂― 在每一次轉世時,通過每一個思想、語言和行動而種下了各種起因,然後就得在今世或以後的幾世中,受到對應所產生的後果而受業力影響,因此它是業力的創造者和承受者。
心靈有雙重性質,即高等心靈和低等心靈。當心靈和意識被提升至更崇高的、精神的、抽象的、理智的事物,或者沉浸在那些善、真、純粹、愛、慈悲和美的事物時,它就成為高等心靈,並越來越接近於菩提的神聖光輝,即精神靈魂。而相反的,當心靈和意識向下沈淪到生命中低等的、分離的、自私的和感官性的事物時,它就是低等心靈,依附於慾望原則,即動物靈魂。
心靈不能同時向兩個方向發展,它只能向上或向下……向上是精神性,而向下是感官性;精神性和感官性永遠不能也不會混合。心靈 — 人類的靈魂―就站在兩者之間,必須在兩者之間做出選擇;我們人生的主要戰場是心靈的戰場。
構成人類的低等四元組
#4 慾望(Kama) — 激情部分
欲(Kama)在梵語中的字面意思是「欲望」,是人類在肉體轉世時的欲望原則。它是人類的欲望、激情、情欲和感官性的來源和中心。它有時被稱為「動物靈魂」,因為它是我們中更具有動物性和獸性的部分。
人類還活著的時候這一原則被稱為「慾望」;在生命結束後,慾望原則形成自己的「欲體」(Kama-Rupa),意思是「欲望形體」。
當人在死後的第一個階段裡,欲望本性會將自己具體化為一種無感知、並且脫離身體的形體,而後留在欲界(Kama Loka, 是一種心靈感應氛圍並被塵世所吸引),直到它最終逐漸淡出並自行解體;否則它將繼續存在,直到這些欲望和激情的力量耗盡。至於這需要多長時間,取決於這個人在離開的那一生中多傾向於感官性。
#3 生命能量 (Prana) — 生命力部分
這是生命力、活力或能量,能使身體保持活力。它是生命原則,是每個人身上的「生命氣息」。只要「生命能量」在他們體內保持活躍,一個人就一直處於肉體投生之中。而一旦「生命能量」離開並停止流動,肉體除了死亡外沒有其他選擇,因為肉體是透過「生命能量」的力量才能繼續運作。
#2 星光體(LINGA SHARIRA) — 星光體部分
星光體是與稠密的物質肉體相似的樣板,是微妙而不可見的。它是物質肉體在形成時,所依據的形式、樣板和藍圖,因而比肉體更先出現。只有當死去的肉體的最後一個粒子消失和瓦解時(除了骨頭以外),它才會完全消逝和死亡。
星光體也可以被認為是人類的「生命體」或「能量體」,因為它是使「生命能量」(第三原則)流向肉體的載體。正是我們這一部分被用於所謂「星光界旅行」、「星光體投射」等活動中。在神秘學中,「星光」一詞只是作為「主觀」、「微妙」或「內在」的同義詞來使用。
星光體與肉體的主要連接點是在脾臟區域。我們這兩個身體在每次投生中,都通過一種看不見的臍帶相互連接,有人稱之為「銀線」或「銀繩」。在神秘學文獻中,有時「生命能量」和星光體的順序會被調換,但如果停下來想一想,這其實並不矛盾。
#1 肉體(STHULA SHARIRA) — 物質部分
肉體(Sthula Sharira)是稠密肉體的梵語名稱。嚴格來說,它本身並不是一個原則,而只是所有其他原則在身體投生期間的載體。肉體被描述為「生命能量」(其父親)使星光體(其母親)懷孕而產生的孩子。它是我們的軀殼,實際上也就只有如此。事實上,我們往往過於重視和強調這個軀殼,遠遠超過必要或值得的程度。
一個人若將自己等同於那個軀殼、或其他的低等本性,對他沒有任何好處。這些僅僅構成了我們今世的性格,與靈魂的永久個體性 — 即輪迴轉世的「自我」(Ego)相差甚遠。而比靈魂更高的是我們的本體,純粹永恆的精神;靈魂有很多個,但精神是一個。生命的全部目的是真正理解到你是誰和什麽,並在意識中重新成為它:只有內在的才是真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