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生這段旅程的所有體驗當中,有一種體驗是我們最不想要的,可愈是不想要,它愈是纏著我們不放,那就是「痛苦」。
佛陀說,人生有八種基本的痛苦--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會、愛別離和五蘊熾盛。又說引發這八種痛苦的根源,是「因果」。「苦」是業果報應的呈現;「因」是執念;由於起初的執念,在生命每一次的輪迴中不停深化,使心性染著無明,才會生出這麼一頭專與喜樂作對的怪獸。
這裡面有一個千古之謎一直解不開!未有生命之前,那個起初的執念,是誰的執念﹖哲學家稱作「第一因」,基督教相信這個第一因,來自創造天地萬物的天父上帝,但不承認完美的神會有執念,一切皆屬計畫。計畫表示是事先想好的安排,如果真是完美的計畫,為何要將痛苦納入計畫的一環呢﹖
翻開《聖經‧創世紀篇》,找到了一些蛛絲馬跡;起初,上帝突發其想,用泥土型塑了第一個男人亞當之後,又用亞當的肋骨造出了第一個女人夏娃(假如上帝沒有執念,為何要分別男、女﹖)。於是,上帝將他兩人放進伊甸園,從此過著不憂生死、不愁吃喝的快樂生活。完美的計畫,應該到這裡就劃下句點,結果不是!莫名跑出一個魔鬼撒旦,幻化成蛇,引誘夏娃偷摘善惡果並與亞當一同吃下,悖逆了神的禁令,這才被貶入凡間,開啟了人類苦難史的首章。
令人想不通的是,完美的計畫為什麼要安排撒旦來搗蛋﹖上帝依自己的形象所造的人,為何會禁不起誘惑﹖本來沒有痛苦這種東西,這是在神盛怒之下才加進來的,上帝難道事先完全不知情﹖誰有本事更改神所定的劇本﹖如果上帝本身就具有執念,這一切就說得過去了。
真相無從查證,一切純屬探討。我們的用意,不是針對經典找碴,畢竟那不過是人寫的故事,並非出自神的手筆,爭論是没有意義的。我們想找的是根源,引發痛苦的根源,找出它,然後剷除它。
根源就是「執念」,一個源自造物主,所有一切全憑己意作主的潛意識。
人從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容顏智商、家世背景、求學謀職、人際互動,有哪一樣可以全憑己意並絕對滿意的﹖不能作主,很痛苦。能夠自己作主,結果不如己意,一樣很痛苦。到最後,老病來磨,連想怎麼死都無法作主,真的很痛苦。假設真有那麼一個凡人可以全憑己意作主,那將會是萬物生靈的一場災難,因為他的快樂,必定是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這樣我們就知道,愈是想在生活中作主却作不了主的人,他的痛苦指數特別高,那是因為人類的祖先在無意間顯露了作主意識,觸犯神的大忌,引發上帝不容天國存有二主的危機意識,才導致今日淪落到地上,接受處處都不讓我們自己作主的懲罰,而這個懲罰的深意,是要我們早日在執念中覺醒,阻止痛苦的延續。
舉一個實例說明,會更清楚。
有一位母親從台灣的職場退休,賣掉房子,帶著全部家當去美國裔親兒子,兒子當然會以母親為主,但實際當家作主的人是,媳婦。
身為婆婆的她,喜歡在外出的時候買一些可愛的小東西,像擺飾品之類的,對她而言,這是唯一可以療癒寂苦的方法。她很隨性的將這些東西擺放在屋子裡她認為合適的地方,從不認為自己作不了主。
媳婦可不同意她這麼隨性,媳婦才是這個家唯一的主人,什麼東西該留該丟,要擺放在哪裡,都必須得到允許。於是,她問也不問一聲,就將所有的小東西打包裝箱,搬進了婆婆的房間。
婆婆又氣又傷心的向兒子投訴,逼得兒子只好抱著無奈的心情找老婆溝通。想不到,竟換來一個可能讓幸福家庭從此破碎的回答:「你媽要與我們同住,我沒理由拒絕,但請凡事尊重我的規矩,受不了的話,大可搬回台灣去。如果你選擇站在你媽那一邊,我也OK,那你就準備簽離婚協議書吧!」
「我的家由我作主」,很正常的執念;「喜歡在屋子裡擺放可愛飾品」,更是沒啥大不了的執念。但當這兩個執念撞在一起的時候,痛苦的火焰就燃燒了,燒傷了兩個女人和一個無辜的男人,甚至燒毀整個家庭,其嚴重性,斷不可小覻。
連看似如此無關緊要的小小執念,也能擦出巨大的焰火,遑論我們還庫存著一大堆自以為了不起的執念,不曉得會引發多少的痛苦,為自己,為家庭,為國家社會帶來多少紛亂。
所以,在凡事堅持由己作主的執念下,使我們養成了一顆顧不得別人的私心,如果不能勘破,痛苦的人生體驗,將會永無止盡。
那,該拿「執念」怎麼辦呢﹖耶穌說:「捨己」。棄絕舊我(過去的我),我不存在,執念就無從生根。如果我不存在,活著的是誰﹖是為基督而活的「新我」,也就是所有人都變成活在耶穌基督裡的「大我」,全然交托,由神作主,回歸原始計畫中的伊甸園,重拾起初沒有痛苦的快樂生活。
經典的道理,非普通人能懂,而且很難做到。但也不必灰心,天無絕人之路,只要願意嚐試,還是可以找到其他尋求改變的方法。
這麼說吧!「因果」雖然解釋了痛苦由來的始末,但若没有化作「感受」,因果就只是一件事情的頭尾,並不會使人覺得痛苦或快樂。對,我們無法逃避因果,但我們絕對有能力轉移感受。
聽說美國有一名特種部隊的隊員,多次在戰場上衝鋒陷陣,面對無情砲火,生死一瞬,從不曾吭聲。誰知,這位老兄居然害怕打針,一見針筒就腿軟,他明知針扎的感覺跟蚊蟲咬差不多,就是排除不了心理上的障礙,每次要進行注射,往往必須出動數名壯漢,才能將其壓制。
後來,軍中有位護士想出妙招,先端來一盆冰啤酒,再叫他脫下外褲準備,然後數一、二、三;同時間,隊員將頭浸入酒盆中,針頭也順利扎進肉裡,締造了一次他有生以來最爽的打針經驗,從此再也不那麼害怕了。因為,「美好經驗」覆蓋「恐怖經驗」,這便是轉移感受的運用。
回到前例,續說婆媳衝突的尾聲。二虎相爭要能和平落幕,必須有人願意妥協。否則,勢必絕裂,永難和睦。心理上的糾結無解,肯定拖著肉體走向衰敗,這是一種非常糟糕的人生現象,此時能做的,就只剩轉移想法了。
婆婆在經過連日的靜心思考後,對自己說:「一、我老了,還能有多少年歲可活呢!現在可以和兒孫們共聚一堂,彼此照應,若是和他人相比,我算很幸運了,計較那麼多幹什麼!(想開)
二、媳婦的作風雖然不講理,却是吾兒摯愛,他與二名孫子女往後的人生,需要的人是她,不是我。該是放下母親權威地位的時候了,作為母親,心中所盼,不就是兒孫們的幸福麼!由她吧!(看透)
三、來到新環境,面對自己的習慣不被接納,其實很正常。媳婦今天的立場換作是我,我可能比她還霸道,硬去衝撞、反抗是無益的,不如我改變一下作法,將喜愛之物拍照留念即可,既不花錢又能無限儲存還不佔地方,也算是一種擁有,這樣不就皆大歡喜了。(調整)」
婆婆拿定主意,快刀斬亂麻,直接走到媳婦面前,對她說:「非常抱歉!是我帶給妳困擾了。我很清楚自己在所剩不多的生命歲月裡,可以沒有箱子裡的那些東西,但不能缺少妳們的陪伴。擁有家人,才是我最重要、最珍貴的一切,其他皆是多餘。請幫我一個忙,好嗎﹖將它們丟進垃圾桶吧!(果決)」
媳婦有因為取得勝利而得意的照做嗎﹖並没有。她挪出大型書櫃的一部份格位,闢為「媽媽專區」,供婆婆自己作主使用,讓和睦之光,再度照亮這個家。(感動)
痛苦的前提,一定是非自願的。當感受從非自願轉為自願,或在心態上從利己轉成利他,痛苦立刻就消失了。比如,叫你在寒冷的冬天跳進河裡游泳,你不要,但非跳不可,那很痛苦。設若你是為了替貧困孩童募款,自願去跳的,即便在旁人眼中看來很痛苦,你却一點也感受不到,甚還甘之如飴。
作不了主的「退讓」,並不代表「委屈」,那不過是運用智慧,在不利的狀態下去找出最有利於己的位置。當我們遇到無論如何也得受制於人,對方再怎麼樣都死性不改的時候,那就學著「適應」吧!我們又何必因為別人錯誤的態度,親手把自己送進痛苦的黑牢。
學會轉移,能幫助我們凡事看得更透徹,所有出現在生命中的痛苦感受,從上帝的高度去思想,說不定,真是為了去除我們的執念所安排的計畫。
我們知道,攀繩爬出井外,手會疼,皮會破;但那是我們唯一能讓自己遠離痛苦,重返快樂的途徑,再怎麼不願意,也要硬著頭皮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