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有可能同時愛上兩個人嗎?
根據心理學家的分析,如果從兩個人身上獲得的是完全不同成分的愛,是絕對有可能的,正如女人經常問的問題「我和你媽媽掉到水中你會先救誰?」就是將兩種不同的愛拿來比較,結果只能迫瘋當事人。
但是如果是同類型的愛,例如同樣是帶上激情、愛慕和責任的情感(即是愛情),有可能對兩個人都愛得同等地深刻,無分彼此嗎?
假如兩個人剛好填補了心中不同的缺塊,當然是有可能同等地愛,就好像不同的朋友帶給自己不同的功能,去打球時會找A,去購物時會找B,我們不會刻意去想哪一個朋友的份量比較重一點。
愛哪一個更多,心裡最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