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前主播盛竹如代言的「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爆出「龐氏騙局」爭議,吸金高達25億。
而平台負責人曾國緯(本名曾耀峯)父子,與民進黨高層人士(黃偉哲、黃偉哲)多張合照或出席集團活動,甚至蔡英文、陳其邁也曾經在2019年,去參觀im.B參加Fintech台北金融科技展的攤位。因此被在野黨緊咬是「官商勾結」。
這是屬於投資詐騙案,但由於這幾年來,各類詐騙案件越來越多,受害者及其親友「聞詐騙色變」,哪會去區分類型。如今已經形成一股氛圍,im.B是否會成為壓倒執政黨的最後那根稻草,值得後續觀察。
至於盛竹如是否代言,平台負責人與民進黨關係如何深厚,由於被指涉的當事人都否認,筆者也不多做解讀。單純藉由這次事件,拆解im.B的手法,同時說明何謂P2P借貸平台,以及政府對於網路金融監管的缺漏。
一、何謂P2P借貸平台。
在我們要講im.B之前,我們先了解何謂網路金融創新之一的「P2P借貸平台」。
對等式網路(英語:peer-to-peer,點對點,簡稱P2P),又稱對等技術,是「去中心化」、依靠使用者群(peers)交換資訊的網際網路體系。
P2P技術後來廣泛應用,一般型P2P技術的網路系統還包含了知名的「比特幣」。
應用在金融科技(FinTech)上,則發展為「人對人Person to Person」,其精神就是去除銀行中介,直接媒合「借」與「貸」雙方,就是串接有貸款需求的人以及有閒錢借出的人。
多年前大陸就曾經發生嚴重的P2P爆雷事件,投資人血本無歸,金額累積已上千億人民幣,數十萬人直接受害。最有名的,當屬「團貸網」,負責人「唐軍」還曾被央視讚為「85後(1985年後出生)金融才俊」。
大部分都是以「假債權、真吸金」的方式製造所謂龐氏騙局,而im.B也是如此。
龐氏騙局是利用後來的投資人所支付的資金,付給早期的投資人作為紅利,實際上該投資案或投資標的根本就不存在
im.B發行假標,也就是假的借款案,但是卻在官方網頁上架讓一般人投資,實際上該借款根本就不存在,也就無真實借款人支付利息,而是由平台支付。平台用什麼來支付,當然就是從後面的投資者的資金,也就是「後金補前息」。
二、詳細拆解im.B,同時了解相關P2P借貸平台的詐騙手法。
im.B是一間P2P借貸平台公司。所謂的im.B,按造該公司宣傳說法,就是I'm Bank(我是銀行家)的縮寫。是一個創造借貸與理財的雙方媒合平台。
以下是im.B官網介紹(筆者趁官網未失效前複製的內容):
im.B借貸媒合平台結合律師、會計師、地政士(代書)及資深專業經理人共同打造堅實的經營團隊,平台成功整合認購與借貸的需求,打破一般民間二胎借款高利的迷思,以每月利息區間0.5~1.33%嘉惠借款人;同時平台藉由債權讓與的模式將利息分潤給認購會員創造穩定年化收益,讓認購人也能把閒錢活化進而獲得理想的報酬,讓理財真的變的好簡單!
臉書粉書團(也已失效)則寫月息0.5~1.33%,認購人(就是投資者,以下不再另外說明)年化收益4-12%。
該公司協理拍的宣傳影片則是說借款人每月0.5到1.65%,認購人收益(年化收益)是4到15%。
從該公司官網、臉書、宣傳影片、廣告等等可收集到的對外資訊,說的利息跟收益都不一致,其實就可以察覺本身存在有問題。
部分粗心的文章作者跟搶快的youtuber,都說利息才0.5-1.65%,卻付給你4-15%。你都不覺得奇怪?
其實這是錯誤的訊息。前者是每月,後者是每年,時間的單位不同。
我以官網資訊的每個月1.33%,複利計算,每年利率約17.18%(以下為求敘述及計算方便,只取作17%)。實際上是比認購人的年化報酬宣傳影片提到最高的15%略高的。2%則是平台抽成和手續費,也就是平台賺取的利差,不算不合理。因為銀行也是如此,放款利率高於付給存戶的存款利息。補充一點,大部分的P2P借貸平台的抽成和手續費則約5%。
借款人是針對過去信用瑕疵、或其他原因無法正常獲得銀行貸款的對象。每年利率最高17%,雖然不低,但比較民間業者普遍都20%,甚至30%以上,還是有吸引力。
他們公司的業務總監則在4月底,公開說借款人利息是每年19.8%,知道有這回事就好,反正他們的對外資訊也沒有統一過。筆者是以官網資訊,如上計算出每年17%利率。
即使是每年19.8%,站在借款人的角度:P2P借貸平台讓借錢門檻降低,是好事。對銀行擔心無法核貸,對民間業者則利息更高,雖然有隱私洩漏等風險,但好處依然相較更大,畢竟是取得資金方。但如果你是投錢進去投資的認購人,那風險就大很多了。
三、該公司的商模有問題嗎?
有些人會誤認是商業模式有問題,或是P2P借貸平台本身就有問題。類似這種內容其實也不算正確。
實際上P2P借貸平台,國外有很多合法經營的,但筆者不舉例,因為筆者不做任何背書,也不做任何投資鼓勵。
P2P借貸平台的重點在兩點。借款人的債權(如何追索)跟平台方的監管(避免掏空)。
im.B就是一個P2P借貸平台,剛剛提到的,國內外有很多,稱不上什麼首創,甚至也不是台灣第一間P2P網路借貸平台。
只不過他把借錢對象綁訂不動產債權,im.B就因此自稱為「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
借款人的債權至少有抵押品,可以追索。「看起來」更有保證,好像起碼還有個房或土地的債權。
公司本身經營的商模,其實是成立的。只是該公司不正當經營,也就是偽造這個「債權」。
這是創造從1到1.1的商業模式(不是從0到1)。商模本身是成立的,如筆者前段計算的利差,也是表面上合理。可能也是因此而騙到了專業人士,甚至還有台大財金系畢業的。
關於如何判斷一個公司的商模,是不是成立,或者是觸類旁通,甚至從無到有,去構思一個商模,其實有很多書籍教學。
文中提到了「執行力」更重要。所謂的商模,當然「第一個」新創立的很屌,但最後比的,還是誰能夠把商模做得最大最好。但這都是建立在商模合理,負責人合法經營的情況下。但im.B作為一個P2P借貸平台則是兩點都有問題,偽造債權,再掏空投資人存入的錢。
利用假造債權,平台宣稱的可提供認購的債權,只有5%真實存在(這是該公司業務總監4月底親口說的)。也就是有95%的債權是沒有借款人的,所以這95%當然就沒有人支付利息。
那是誰提供利息?當然就是平台拿後面認購人投資的錢,去填補前面認購人的年化收益。也就成了筆者說的「後金補前息」的龐氏騙局。
四、政府應該積極監管。
P2P借貸平台出現早就行之有年,但我國卻沒有P2P借貸平台的明確監管規定。國外已經接連爆發多起P2P詐騙,而國內存在「數十間以上」的網路借貸平台,卻無法可管,無人在管?
理論上應該是金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的。金管會現在卻說是民法規範的借貸關係,或者是違反銀行法、詐欺偽造等等司法問題。反正跟他們無關。呃,所以歸法務部或司法院管了嗎?
怎麼想都不對吧?
如今已經有業者爆出第一「雷」,期待執政黨,執政政府不要再踢皮球,訂立相關法律及主責機關,監管相關平台,以避免更多受害者出現。
最後,關於投資詐騙案,筆者不想檢討受害者,但想勸世一句話:
「關於投資,你不懂的,就不要投。」
就連股神巴菲特,幾乎也只投資他熟悉的產業。
例如那個已經被傳遍的台大財金系畢業,教人「被動收入」的youtuber也被騙。
如果連懂的人,都會被騙,何況是不懂的「投資理財產品」。
關於那個台大財金系的受害者明知可能是龐氏騙局,卻抱著僥倖的心態。筆者不認同,但也不多做討論。
只能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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