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昂(Rouen)是我造訪的第一個諾曼第城鎮。
之所以會選擇她作為第一站,是因為法國友人C。
C是我初到巴黎時的貴人之一。
當時我的法文不甚流利,他英文也不好,但我卻拽著第二次見面的他陪我看一處位於郊區的房子。搭著公車駛往市郊,兩旁的風景漸漸變成美國電影才會出現的郊區大賣場,我一度以為我們不是來看房而是來郊遊的。總之,房子比我想像中還要遙遠,他還是捨命陪著我。
而明明說好為了答謝他要請他吃午餐,他卻看破我的倔強似的,說了『我知道你現在沒錢,等你找到工作後再請我吧!』然後轉身帥氣的付了錢。我感動的無以名狀。
後來工作上了軌道後,我一直想找個時間答謝他。但由於工作性質的關係,C相當難約。這次能約成,可說是千呼萬喚始出來。
C也算是我少數相當「法式」的法國友人。或許是身為亞洲人的關係,我常常認識有些「東洋化」,或不那麼法式的法國人,例如家裡沒起司和麵包的J、家裡有著和式榻榻米和武士刀的M,還有當時交往的熱愛亞洲食物的N。相較之下,C打扮時尚、菸不離手墨鏡不離身、去當地餐廳、喝餐前酒,再加上難約的人設(?),就顯的相當法式。而我也樂於從他身上感受文化差異。
扯遠了。
總之,當時我正和C聊著我想去諾曼第旅行,是不是該先去康城(Caen),看看館藏最豐富的二戰博物館。但他聽了只是搖頭,並告訴我戰爭時康城都被炸得差不多了,如今重建的樣子沒什麼看頭,要的話,盧昂比較美。
於是,我便選定了盧昂作為第一站。(說來慚愧,那一餐又被他請了,在他面前我總是無地自容。)
盧昂距離巴黎只有約一個小時的車程,但我當天是下班後直接出發,再加上巴士誤點,到達時已經是晚餐時間,落腳的青旅還貼心的打來提醒別忘了入住。
離開了巴黎後,人口的組成逐漸單一,原本隨處可見的黑人、阿拉伯人和亞洲人,到了這裡幾乎成了罕見物種。物以稀為貴,在趕去旅館的路上,擦肩而過的紅髮小弟看到我,便害羞的朝我揮了揮手。
朝鎮上走去,我便明白為何C會如此推薦我到此一遊。眼前所見都是我一直相當喜愛的德式傳統建築Fachwerkhaus,而所有店家也都保留著百年建築的外觀,只在內部做改建,整體看來相當一致整齊又復古,就連麥當勞也是糖果屋一樣的外觀。
離開了老街區後,我走進一間土耳其商店,把它當作7-11,買我為時已晚的晚餐。
『Bonsoir! 晚安?こんばんは?』一進門,老闆便熱情的招呼我。
『晚安!』我回以一笑。
『喔!我知道一點中文喔,你好,謝謝、晚安、沒問題~』老闆非常開心。
我也心情非常愉快的和老闆聊了我來自哪裡,為什麼會在這裡,並隨手挑了漢堡當晚餐。
『這是什麼啊?』結帳時,我指著眼前的果實般的食物好奇詢問。
『這個很甜喔,來,吃吃看!』於是老闆遞了一顆給我,慷慨的請我試吃。
『哇超甜欸!』我驚呼,是真的甜。
『是吧~歡迎你再來唷!』老闆親切地笑著。
這就是我想要的那種旅行。
和陌生人搭話、交談,然後有些意外的小收穫。
這就是我理想中旅行的樣子。
我不是個會百分百規劃好行程的人,甚至可以說,我不喜歡塞得滿滿沒有空隙的計畫。因此這次我相當隨興,出發前完全沒做任何功課,到了當地後才google搜尋附近景點。不查還好,一查才發現盧昂是個充滿歷史的地方。
首先是古老的大鐘〈Les Feuilles d'automne〉。
大文豪雨果說,盧昂是「百鐘空中迴響之城」,親自確認後果然所言不假,城裡的鐘大概每10分鐘就噹噹響個不停。而這些鐘多半來自盧昂大教堂。
盧昂大教堂歷史最早紀錄可以追溯到西元4世紀,而在西元9世紀的時候,維京海盜首領Rollo在此創立了諾曼第公國,並於西元915年在大教堂受洗成天主教徒,西元932年去世後葬在這裡。後來他的孫子理查一世開始投資擴建教堂,1000年來諾曼第人不斷的加蓋,蓋到如今有151公尺高,成為了法國最高的教堂。同時也是最難拍攝、最難全部入鏡的教堂之一。
再來是聖女貞德(Jeanne d'Arc)。
除了全法國最高的教堂,盧昂還有另一個重要的歷史地位—聖女貞德殉難地。
西元1431年,英軍於此將貞德宣判為女巫和異端,並將她綁在十字架上處以火刑。
十字架位於當年舊市集,如今還是相當熱鬧,被各種餐廳和咖啡廳圍繞,一到傍晚總是能看到大批人們坐在露天座位區用餐喝酒。
我其實對聖女貞德並不熟悉,程度大概僅止於高中歷史課和蜜拉喬娃薇琪演的《盧貝松之聖女貞德》而已。而很不巧的,盧昂雖然有多處聖女貞德的博物館或紀念館,但我來訪的時候是星期一,各種休館使得我對她的瞭解無法再增加更多。
有趣的是,一到十字架我立刻被一位小女孩搭訕,他們一群孩子正在做訪問外國人的作業,是校外教學時間。回答了幾個問題後,他們便要求一起合照,拍完後我便繼續流浪。
整個盧昂其實不大,大約一天就能走完,並弄清地理位置。沿路我又陸續被幾位路人說了Bonjour,然後在一間街角巷口的Paul麵包店坐下來喝杯咖啡,寫明信片。
之前看過某篇文章,裡面說著一本書提到,每天應該留18分鐘給自己,即便你在旅行。當然18分鐘只是個比喻,主要是一天當中留一段和自己相處的時間。在這段時間你可以整理思緒、寫日記、反思、冥想,任何自處時喜歡做的事。一段完完全全屬於自己的時間。
我旅行時給自己的18分鐘,就是寫明信片。藉由手寫,讓腦袋在一筆一畫中整理思緒,把當下的念頭化為更精確的文字,傳達給收信之人。如果寫的是中文,路上行人還會好奇的往信上瞥一眼。
寄完明信片後繼續往下走,我發現了幾間專賣碎花洋裝的小店。炎炎夏日,加上不過份花俏的碎花,很有夏日諾曼第風情,於是我決定買一件。
我一直都不是在旅行中會大買特買的人,甚至也不會大吃特吃,但若偶爾心血來潮的買了紀念品,我便會開心很久。在旅行中買的東西似乎都被賦予了某種意義,特別是具穿戴性質的飾品衣物。只要穿上戴上,就會想起當時的心情,和沿途的種種風情。
最後一天早早起床整頓後,原本預計搭車前往康成,參觀期待已久的登陸海灘。
但計劃趕不上變化。
在一點也不大的盧昂火車站裡,我卻像進了迷宮似的找不到要搭的火車。眼看著發車時間越來越接近,我卻還在原地兜轉。想當然爾,我錯過了火車。
諷刺的是,就在我返回出口時,我看到了我的月台。
一世英名,毀於此。
多了大把時間的我,決定再度返回鎮上晃晃,並搭乘下午的巴士回巴黎,再去跳個舞。反正時間還很早。
晃著晃著,我回到十字架廣場,選了間昨天就想嚐試的茶店,點了杯抹茶拿鐵,坐下來研究原本要去的景點。
還好我沒趕上火車。
不看還好,一看才發現我不可能在當天完成所有行程,去了頂多在康城晃晃,奧瑪哈海灘是絕對到不了,想在當天來回也只能說我太天真了。
但也因為這樣,我又規劃了登陸之日的專屬行程,遇到了開車帶我四處跑的DJ host,完全可以說是因禍得福。
(題外話,真的不要輕易嚐試歐洲人做的亞洲料理,那杯喝起來像豆漿的綠色液體實在無法被稱為抹茶。)
後來我返回古老的大鐘廣場,向街頭攤販買了冰淇淋,並遇到了兩位在烈日下揮灑汗水,熱情獻唱的青年。
我曾經有段時間,和街頭表演的人們有很深的連結,甚至在日本旅行的時候,我的旅伴便是一邊彈吉他,一邊養活我們倆。後來再見到街頭表演的人們,除了欣賞之餘,我學會了給點回饋。於是我給了他們2歐元。
其實這一天的開始是很美好的,要離開青旅之際,我順手點了杯咖啡。
『多少錢?』
『沒關係,這杯是請你的,作為你多待一天的謝禮。』
後來每每分享這件事時,得到的反應都是「很難得耶,尤其是在法國」。
雖說待在法國的時間不長也不短,但最慶幸的事情之一,就是我見到了很多人性美好的一面。例如走在路上掉了卡,馬上被後面的人叫住;不認識的老太太在上公車前拉了我一把,因為我腳下有一灘水窪;更不用說陪我看房子的C、讓我借住了兩個禮拜的J和在巴黎的第一個host E,以及把我當家人一樣的台灣房東等等。
出發前,我對歐洲大城市沒有太多粉紅泡泡,只有對偷拐搶騙的恐懼。我很感謝我沒有親身經歷(當然以後也不要有),反而經歷了相當多的善意。
例如這次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