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文化史課程寺廟對聯參訪紀錄展
學期-112學年度第1學期
課程名稱-通識教育中心-文化史課程
任課老師-通識教育中心李玉璽教授
內容-虎科大修課學生自主前往雲林縣的虎尾、北港、斗六、斗南、麥寮還有全國各地寺廟書院等有對聯,特別是冠首對聯的地方參訪,抄錄對聯做成紀錄
展覽地點-通識教育中心三樓展示空間
展覽期間-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到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
與SDGs關聯性
目標11重視城鄉發展,保護文化遺產
強化國家與區域的發展規劃,促進都市、郊區與城鄉之間的社經與環境的正面連結
在全球的文化與自然遺產的保護上,進一步努力。在全球的文化與自然遺產的保護上,進一步努力。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文化資產,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之下列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
一、有形文化資產:
(一)古蹟: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
(二)歷史建築:指歷史事件所定著或具有歷史性、地方性、特殊性之文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
(三)紀念建築:指與歷史、文化、藝術等具有重要貢獻之人物相關而應予保存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
(四)聚落建築群:指建築式樣、風格特殊或與景觀協調,而具有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之建造物群或街區。
(五)考古遺址:指蘊藏過去人類生活遺物、遺跡,而具有歷史、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價值之場域。
(六)史蹟:指歷史事件所定著而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所定著之空間及附屬設施。
(七)文化景觀:指人類與自然環境經長時間相互影響所形成具有歷史、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價值之場域。
(八)古物:指各時代、各族群經人為加工具有文化意義之藝術作品、生活及儀禮器物、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等。
(九)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指具保育自然價值之自然區域、特殊地形、地質現象、珍貴稀有植物及礦物。
二、無形文化資產:
(一)傳統表演藝術:指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之傳統表演藝能。
(二)傳統工藝:指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以手工製作為主之傳統技藝。
(三)口述傳統:指透過口語、吟唱傳承,世代相傳之文化表現形式。
(四)民俗:指與國民生活有關之傳統並有特殊文化意義之風俗、儀式、祭典及節慶。
(五)傳統知識與實踐:指各族群或社群,為因應自然環境而生存、適應與管理,長年累積、發展出之知識、技術及相關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