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一切災難,除了天災,九成都是人禍;「有心」與「別有用心」,一線之隔。 四十二章經,祂說: 「吾法念無念念;行無行行;言無言言;修無修修 .. 」 「念無念念」 第一個“念”,動詞。 第二個“念”,形容詞。 第三個“念”,名詞。 嘴巴「唸」,心中沒有「念」的意識,如此這樣的去「唸」。 標點與意思是「唸,無念,唸」;唸時心中無念(無目的)的去唸。 「行」、「言」、「修」以此類推,一樣意思。 「無念」、「無行」、「無言」、「無修」,意思要人去執、去意、去目的、去別有用心。 「有心為之尚可,別有用心就失真了。」 後語: 那我是不是也要「寫無寫寫」;寫,「不有心」的寫? 寫作都是有想法、有心才寫,有心寫是正常,「別有用心寫」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