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談劉歆偽造的竇公獻樂書一事
今本的《周禮》裡有『大司樂』一章,在後世的音樂史或對周代禮樂討論裡,常所引用。但此章實疑雲重重。
(一)、《漢書‧藝文志》裡的竇公奇談
因着在東漢的班固依劉歆《七略》刪節成的《漢書‧藝文志》一志裡,其中竟有一段神鬼怪談,提到戰國魏文侯時的樂人竇公,在西漢孝文帝時竟然可以獻樂書,而考其年紀,則魏文侯至西漢文帝都已至少二百多年,此竇公又何能活到二三百歲來向文帝獻樂書,而且劉歆還指出,獻的就是《周禮》裡的『大司樂』章。劉歆敢悠忽此一神奇怪談,又被班固不查而把怪談當成信史置入他受皇帝御命編定的《漢書》裡,當成正史的一環。故劉歆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就在於替一篇來路可疑的《周禮‧大司樂》章找一個生身父母而已。按,《漢書‧藝文志》係班固採自劉歆的《七略》,而此志內有一段文字:
『六國之君,魏文侯最為好古,孝文時得其樂人竇公,獻其書,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也。』
此段由班固祖述劉歆之文字的內容,足勘稱之為語怪之文及天方夜譚了。先辬其虛妄,次辨其為此說的造偽心跡。
(二)、釋『六國之君,魏文侯最為好古』純屬虛妄
魏文侯,是開東周戰國時代的作俑者。東周威烈王二十三年,承認三家分晉為韓;、趙、魏三國,開戰國紀元之始。而此時,魏國的諸侯王就是魏文侯,時當其即位後的第二十二年。在其前周威烈王十九年,司馬遷《史記‧六國年表》記:『文侯受經子夏。過段幹木之閭常式。』即魏文侯亦為孔子的再傳弟子了。而且還被司馬遷置於《史記•儒林列傳》,稱贊他很好學。不過,好學所好的儒術,以儒者角度亦可視為『好古』。不過,以《漢書‧藝文志》此段文字,所談其『好古』與下文的『樂人竇公』極其有關了。
而在音樂上,魏文侯所好的,當非古樂了,而是『新樂』,此點,在《禮記‧樂記》就記的很明白了:『魏文侯問於子夏曰:吾端冕而聽古樂,則唯恐臥;聽鄭衛之音,則不知倦。敢問,古樂之如彼,何也。新樂之如此,何也。子夏對曰:今夫古樂,進旅退旅,和正以廣。弦匏笙簧,會守拊鼓,始奏以文,復亂以武,治亂以相,訊疾以雅。君子於是語,於是道古,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樂之發也。今夫新樂,進俯退俯,奸聲以濫,溺而不止;及優侏儒,糅雜子女,不知父子。樂終不可以語,不可以道古。此新樂之發也。今君之所問者樂也,所好者音也。夫樂者,與音相近而不同。』後人所補原闕的《史記‧樂書》也抄有此段文字,而間或少許字不同而已。
原來魏文侯不喜好『古樂』,『聽古樂,則唯恐臥』(一聽古樂,就昏昏欲睡),而是喜好『新樂』的『鄭衛之音』,『聽鄭衛之音,則不知倦』(聽世俗的鄭衛之音,就興致十足)。
於是遂知,《漢書‧藝文志》此段『六國之君,魏文侯最為好古』文字,就十足虛妄了,應改正為“魏文侯好鄭衛之音之新樂”。
(三)、釋『孝文時得其樂人竇公,獻其書』純屬虛妄
按,魏文侯斯,東周春秋戰國跨年初期的人物,《史記‧六國年表》,其即位於周威王二年(前424年),即位三十八年,卒於周安王十五年(前387年)。而西漢孝文帝即位於公元前180至前157年之間。即便竇公一如所有先秦樂人,都是世襲家傳,就在他出生的零歲那年,還在襁褓之際,就天賦異禀,能承父業,在魏文侯去逝那年的前387年當上了『樂人』,則到了孝文帝的元年,即前180年被文帝找來,而且向文帝獻了書,那年竇公豈不也已是207歲的妖怪了。
二、劉歆為偽《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找出處乃是造偽此文的目的
以劉歆《七略》所本的《漢書‧藝文志》此段謊言的目的,就在於替『《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也』的出現找個理由。為何劉歆《七略》裡要用虛妄的謊言飾詞編織一個不入流的謊話來騙天下人呢。就在於要證明一篇出處可疑,而劉歆視其為證明其出身神聖正統而找來的一個出身證明,或參閱一些他在秘府(皇家圖書館)裡所見簡冊,含下文敘述到的依《竇公》篇為造偽文靈感,及河間獻王劉德及其門客據先秦故書一些周代官制資料而編出的《周官》初本,綜參之而編出來的〈大司樂〉章,連同其他的添改增飾等,塞於《周官》初本內,讓王莽可以以《周官》之名而使用於其於元始五年的一篇詔文內,《周官》之名而運用。即《漢書•郊祀志》記王莽在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有改祭禮。其言曰: 『《周官》天墬之祀,樂有別有合。其合樂曰‘以六律、六鐘、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祀天神,祭墬祇,祀四望,祭山川,享先妣先祖。……祀天則天文從。祭墬則墬理從。三光,天文也。山川,地理也。天地合祭,先祖配天,先妣配墬,其誼一也。天墬合精,夫婦判合。祭天南郊,則以墬配,一體之誼也。天墬位皆南鄉,同席,墬在東,共牢而食。……』裡把《周禮•大司樂》內容拿來以《周官》之名義用上,如後述。
於是假托給一個不見於《史記》的一個『樂人竇公』,還給他按放一個生存期間,就是在那『好古』的『魏文侯』的期間直到漢文帝時,活了幾百歲,即,托魏文侯,虛捧他是『好古』之下的托古造偽而已。劉歆是不是造偽了《周禮》的全部,吾人已有所討論如前,但其拿一篇出處可疑的《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塞入到《周官》內,却由其《七略》一書,籍由班固《漢書‧藝文志》而傳於後世,其中的欲蓋彌章,此地無銀三百兩,引據古事的年代紀都如此荒唐,而自露作偽行藏。
但『劉向《別錄》亦載獻王所修《樂記》,其第二十二篇曰《竇公》』(按:述見後文),則河間獻王所收集到當日天下的書裡的偽書。按,所謂劉向《別錄》今世無傳本,而因其子劉歆增補,而成《七略》一文,被班固採擷後而成《漢書‧藝文志》一篇。
《漢書‧藝文志》有《樂記二十三篇》《王禹記二十四篇》,而劉歆尚云:
『周衰俱壞,樂尤微眇,以音律為節,又為鄭衛所亂故無遺法。漢興,制氏以雅樂聲律,世在樂官,頗能紀其鏗鏘鼓舞,而不能言其義。六國之君,魏文侯最為好古,孝文時得其樂人竇公,獻其書,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也。武帝時,河間獻王好儒,與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以作樂記,獻八佾之舞,與制氏不相遠。其內史丞王定傳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時為謁者,數言其義,獻二十四卷記。劉向校書,得樂記二十三篇,與禹不同,其道浸以益微。』也就是,自漢初以來,有關樂論方面,到劉向及劉歆父子所見,在哀帝時劉歆成《七略》時,只有《樂記二十三篇》及《王禹記二十四篇》。
而於《禮記‧樂記》的唐代孔穎達在其『疏』裡指出:『鄭玄《目錄》云,「名曰《樂記》者,以其記樂之義。此於《別錄》屬《樂記》。」蓋十一篇合為一篇,謂有《樂本》、有《樂論》、有《樂施》、有《樂言》、有《樂禮》、有《樂情》、有《樂化》、有《樂象》、有《賓牟賈》、有《師乙》、有《魏文侯》。……故劉向所校二十三篇,著於《別錄》。今《樂記》所斷取十一篇,餘有十二篇,其名猶在。三十四卷,記無所錄也。其十二篇之名,案《別錄》十一篇,餘次《奏樂》第十二,《樂器》第十三,《樂作》第十四,《意始》第十五,《樂穆》第十六,《說律》第十七,《季札》第十八,《樂道》第十九,《樂義》第二十,《昭本》第二十一,《招頌》第二十二,《竇公》第二十三是也。案《別錄》:《禮記》四十九篇,《樂記》第十九。則《樂記》十一篇入《禮記》也,在劉向前矣。至劉向為《別錄》時,更載所入《樂記》十一篇,又載餘十二篇,總為二十三篇也。其二十三篇之目,今總存焉。』於是吾人發現在劉歆所錄秘府圖書裡的劉向始校的《樂記二十三篇》,其中十一篇,被合一而擺入到現《禮記‧樂記》裡成了單篇,而其餘未入於《禮記‧樂記》的十二篇,今亡,而其中的第二十三篇就是名為《竇公》,而於劉向《別錄》記錄下來其篇名。
按,孔穎達似並未見到已亡的十一篇,不過,依鄭玄《目錄》,則此二十三篇都是談的是『記樂之義』。那麼,如此說來,所謂第二十三篇的《竇公》,當亦如現在擺在《禮記‧樂記》裡有關本文所引,魏文侯與子夏談其好新樂而不好古樂,引出子夏一篇大道理的《魏文侯》篇內文一樣,也應是記載竇公其人和魏文侯或子夏等論『樂之義』之屬了,斷不會是如劉歆在《漢書‧藝文志》(《七略》的節錄版)裡所說的『獻其書,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也』的談官制及職掌為其內容了。所以,此一被偽造成是莫須有的活到漢文帝的數百歲的竇公,此一虛有其人所獻的《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就是一篇來路不明的作品了。而斷非出自漢文帝時查無此人的竇公所獻的了,於是問題又大了。那麼,劉歆虛構此一驚世謊言的企圖何在呢?這又要提到劉歆偽造魯恭王壞孔子宅及孔安國獻書事的一椿公案了。
三、劉歆偽造魯恭王壞孔子宅及孔安國獻書事
(一)、魯恭王壞孔子宅出自劉歆語
東漢班固(劉歆?)在《漢書‧藝文志》裡談到『武帝末,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恭王往入其宅,聞鼓琴瑟鐘磬之音,於是懼,乃止不壞。孔安國者,孔子後也,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於學官。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其出處實禀於劉歆的《移書讓太常博士》:『……及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於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及《春秋左氏》丘明所脩,皆古文舊書,多者二十餘通,藏於祕府,伏而未發。孝成皇帝愍學殘文缺,稍離其真,乃陳發祕藏,校理舊文,得此三事,以考學官所傳經,或脫簡,或脫編。博問人間,則有魯國桓公、趙國貫公、膠東庸生之遺學與此同,抑而未施。此乃有識者之所歎癏,士君子之所嗟痛也。……謂左氏不傳春秋,豈不哀哉。』
按,劉歆在《移書讓太常博士》裡,只說得到的古文包含了『《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而到了後來或經班固之有改編過的劉歆的《七略》的《漢書‧藝文志》則又成了發現了『《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按,當劉歆行文斥責太常博士的《移書讓太常博士》所言,魯恭王壞孔子宅時,發現了『《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是其掌秘府圖書,於是校書其中,是可以見到外界未見的皇家珍藏圖書的權力,故其出口所說是否屬實,外人無從得知真相,自可任其個人曲與委說。
而劉歆的《移書讓太常博士》的寫作時間,依《漢書‧楚元王傳》,則是由『哀帝初即位,大司馬王莽舉歆宗室有材行,為侍中太中大夫,遷騎都尉、奉車光祿大夫,貴幸。復領《五經》,卒父前業。歆乃集六藝群書,種別為《七略》。語在《藝文志》。歆及向始皆治《易》,宣帝時,詔向受《穀梁春秋》,十餘年,大明習。及歆校秘書,見古文《春秋左氏傳》,歆大好之。時丞相史尹咸以能治《左氏》,與歆恭校經傳。歆略從咸及丞相翟方進受,質問大義。初《左氏傳》多古字古言,學者傳訓故而已,及歆治《左氏》,引傳文以解經,轉相發明,由是章句義理備焉。歆亦湛靖有謀,父子俱好古,博見強志,過絕於人。歆以為左丘明好惡與聖人同,親見夫子,而公羊、穀梁在七十子後,傳聞之與親見之,其詳略不同。歆數以難向,向不能非間也,然猶自持其《穀梁》義。及歆親近,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詩》、《逸禮》、《古文尚書》皆列於學官。哀帝令歆與《五經》博士講論其義,諸博士或不肯置對,歆因移書太常博士,責讓之曰』而起。
劉歆在《移書讓太常博士》裡,只說得古文包含了『《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在班固《漢書‧藝文志》則又成了發現了『《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東漢而與班固約同時的以疾虛妄為己任的王充,則在《論衡‧佚文篇》指出:『孝武帝封弟為魯恭王。恭王壞孔子宅以為宮,得佚《尚書》百篇、《禮》三百、《春秋》三十篇、《論語》二十一篇,聞絃歌,懼,復封塗。上言武帝,武帝遣吏發取,古經《論語》,此時皆出。』又在《案書篇》裡指『得佚《春秋》三十篇,《左氏傳》也。』這些言論實更加油添醋,更為虛妄了,把《左傳》也包括了進去。而更稍晚的許慎在《說文解字‧敘》裡說:『壁中書丈,魯恭王壞孔子宅而得《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也是把《左傳》包括進去了,成了王允的流亞了。
(二)、《漢書》記魯恭王壞孔子宅事件於《史記》成書後的『武帝末』的不正確
按,司馬遷《史記》的《魯恭王世家》,並未載壞孔子宅發現古文經一事,而班固的《漢書‧藝文志》又是他自己於文中指出,是依據劉歆的《七略》而『今刪其要,以備篇籍』抄來的。於是清未康有為的《新學偽經考》主張於是都是劉歆此人偽造了包括《毛詩》《古文尚書》《逸禮》《周官》《費氏易》《左氏春秋》等在內的古籍,並且認為『始作偽,亂聖制者,自劉歆;布行偽經、篡孔統者,成於鄭玄』。
按,《史記‧魯恭王世家》:『魯恭王餘,以孝景前二年,用王子為淮陽王。二年,吳、楚反。破後,以孝景前三年徙為魯王。好治宮室、苑囿、狗馬。季年好音,不喜辭辯,為人吃。二十六年,卒。』依《史記》,魯恭王『好治宮室、苑囿、狗馬。季年好音』,並未有記載此一重大學術發現事件。如果真有此一事件,司馬遷怎會不振筆疾書呢。而且魯恭王早死於《漢書‧藝文志》所說的『武帝末』之前,如何能去壞孔子宅。如果只是一比對《移書讓太常博士》,即比對出《漢書‧藝文志》記事跳躍式,遺掉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內所說的『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而並非魯恭王於漢武帝末年才去壞孔子宅,故有關紀事似應以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內容為正,不可聽信班固《漢書‧藝文志》的記載。此一壞孔子宅,依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似應並非發生於『武帝末』,而乃是『遭巫蠱倉卒之難』之前。而史家班固記事囫圇吞棗而致記載失實,其『武帝末』的『末』應改正為“時”。
但是,是耶,非耶。此一學術重大發現事件如果為真,為何司馬遷沒有記載。而且如果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所說是實,則『……及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於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而司馬遷的《史記》正是紀史至武帝天漢年間,如果天漢年間之前,果有『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於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的學術發現重大成果,而且獻於武帝,必藏於太史令可見的秘府,即《史記‧太史公自序》裡所說的太史令所掌管的『史記石室金匱之書』(秘府),則司馬遷何以不知而未記載於《史記》內。故劉歆以其掌秘府之職,而在後世隨意向眾儒宣佈武帝年間,在司馬遷《史記》寫作年代時曾有發生魯恭王壞孔子宅事,事關司馬遷欣佩的孔子,却未記載,則又何說。
更足以明劉歆說魯恭王壞孔子宅的虛妄的,就是在於司馬遷曾親自到孔子家鄉去探訪,還見當地儒生習禮不綴,大大致上贙美。如果真有魯恭王壞孔子宅此一有辱斯文的學術大事件,司馬遷怎會毫不知情,當地人豈不會傳此軼事入於司馬遷之耳。但何以如此不可思議,而司馬遷在《史記》裡毫無提起分毫。於是見班固據劉歆《七略》而成的《漢書‧藝文志》裡把此事虛構成『武帝末』的微言大義了。不就是如果繫年於武帝末,『天漢』年間稍前,則其時司馬遷的《史記》大致完成。魯恭王壞孔子宅繫年於此,《史記》不記載,俗儒不究其實,光看文字抄書成習,不去推敲魯恭王生卒的不合者,就一定皆唯唯諾諾,以為此事發生時《史記》當然不記載了。
(三)、劉歆的《移書讓太常博士》內容荒誔離奇,滿篇謊話十足~~死了30年,屍骨已寒的孔安國竟可以獻書
《史記‧儒林傳》:『孔氏有《古文尚書》,而安國以今文讀之,因以其家逸書,得十餘篇。』孔安國的實際生卒年不詳,《史記‧孔子世家》言:『安國為今皇帝博士,至臨淮太守,蚤卒。安國生卬,卬生驩。』近人王國維考其死於元光、元朔之間(前134~123年)。司馬遷成《史記》時,孔安國早已逝,同時孔安國是如司馬遷所云『早卒』,享壽很短。而司馬遷尚記載到其孫輩的孔驩,則亦與其孫輩同時代人。但是孔安國是申公的弟子,而《史記‧儒林傳》說:『弟子為博士者十餘人:孔安國至臨淮太守』,而申公死於漢武帝時,『因廢明堂事,盡下趙綰、王臧吏,後皆自殺。申公亦疾免以歸,數年卒。』而此廢明堂事,依《史記‧孝武本記》,繫於武帝元年:『元年,漢興已六十餘歲矣,天下乂安,薦紳之屬皆望天子封禪改正度也。而上鄉儒術,招賢良,趙綰、王臧等以文學為公卿,欲議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諸侯。草巡狩封禪改歷服色事未就。會竇太后治黃老言,不好儒術,使人微得趙綰等姦利事,召案綰、臧,綰、臧自殺,諸所興為者皆廢。』
竇太后死於建元六年(前135),而申公亦應逝於竇太后去世前後。而孔安國的其家有《古文尚書》的『逸書』,明載於《史記‧儒林傳》,而且是孔安國『以今文讀之』,而且依其行年,如前所述,亦未能活到即位五十四年的漢武帝的『末年』,而依劉歆的《移書讓太常博士》:『……及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於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則孔安國獻書,是在漢武帝的天漢元年到四年之間,即公元前100到97年之間了,即漢武帝即位後四十年左右了。但如此一來,和王國維所考的孔安國早已卒於前134~123年,而故知劉歆的《移書讓太常博士》:講『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又是神話怪談,謊話連篇。死了30 年,屍骨已寒的孔安國竟可以獻書[1],如此一看,劉歆的《移書讓太常博士》內容荒誔離奇,滿篇謊話十足了。
獻書一事又不見於《史記》,《史記‧儒林傳》只說:『孔氏有《古文尚書》,而安國以今文讀之,因以其家逸書,得十餘篇』,不必魯恭王去壞孔子宅,孔氏子孫的孔安國自有『其家逸書,得十餘篇』的《古文尚書》,不過孔安國早已用今文去讀之了,即已解成今文之經了。
(四)、探索劉歆說謊的目的——為立《逸禮》及《古文尚書》於學官而盛言聳聽
魯恭王沒有去壞孔子宅,而劉歆偏偏如是說。凡是任何虛話連篇,必有不可告人之目的。也就是,此一非實之說,出之於劉歆之口,劉歆必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而為此偽說。吾人一比對《史記》與劉歆的《移書讓太常博士》的內容,即知,劉歆是為『《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找個出處,假托給孔安國所獻,並假托孔安國所獻書的來源,是來自於魯恭王壞孔子宅時所獲見,於是綱舉而目張;而劉歆的居心及目的也就看出來了。
此魯恭王壞孔子宅之事既不見司馬遷書之於《史記》,只出於後世劉歆之口,故此事純屬虛妄。而孔安國又死於劉歆偽稱其獻書於武帝天漢年間的三十年以前,屍骨早寒,如何能獻書,則劉歆所說,孔安國獻了『《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又係偽說。也就可以看出,既然孔安國沒有劉歆所說,在天漢年間獻書一事,故可知其所謂『《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的來路就不明了。
此一來路的不明,如果要是推論就是劉歆偽造了『《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也有過當。劉歆掌秘府,聲稱他見了孔安國所獻,出於魯恭王壞孔子宅所得的『《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其真相茲推敲於下。
(甲)、古文尚書十六篇
按,依《史記‧儒林列傳》,有關今文尚書,始於伏生,『伏生者,濟南人也。故為秦博士。孝文帝時,欲求能治尚書者,天下無有,乃聞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時伏生年九十餘,老,不能行,於是乃詔太常使掌故晁錯往受之。秦時焚書,伏生壁藏之。其後兵大起,流亡,漢定,伏生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齊魯之閒。學者由是頗能言尚書,諸山東大師無不涉尚書以教矣。伏生教濟南張生及歐陽生,歐陽生教千乘兒寬。兒寬既通尚書,以文學應郡舉,詣博士受業,受業孔安國。兒寬貧無資用,常為弟子都養,及時時閒行傭賃,以給衣食。行常帶經,止息則誦習之。以試第次,補廷尉史。是時張湯方鄉學,以為奏讞掾,以古法議決疑大獄,而愛幸寬。寬為人溫良,有廉智,自持,而善著書、書奏,敏於文,口不能發明也。湯以為長者,數稱譽之。及湯為御史大夫,以兒寬為掾,薦之天子。天子見問,說之。張湯死后六年,兒寬位至御史大夫。九年而以官卒。寬在三公位,以和良承意從容得久,然無有所匡諫;於官,官屬易之,不為盡力。張生亦為博士。而伏生孫以治尚書徵,不能明也。』在此傳文裡,司馬遷敘述了今文尚書於直到武帝末年前的傳承。並連同孔安國有《古文尚書》『十餘篇』一事敘述下文:
『自此之後,魯周霸、孔安國,雒陽賈嘉,頗能言尚書事。孔氏有《古文尚書》,而安國以今文讀之,因以起其家。逸書得十餘篇,蓋尚書滋多於是矣。』《史記》內所說,孔安國還以其《古文尚書》而『起其家』,即,孔安國因擁有古文尚書,則他雖是伏生的弟子,受了今文尚書,但又以今文講授家藏古文尚書,故兼通今古文尚書,而且因講授古文尚書不綴而聞名且有傳承。則孔安國的十多篇的《古文尚書》就在民間流傳,不必出於劉歆所掌的秘府內。而《漢書‧儒林傳》記述了孔安國的古文尚書傳承時說:
『孔氏有古文尚書,孔安國以今文字讀之,因以起其家逸書,得十餘篇,蓋尚書茲多於是矣。遭巫蠱,未立於學官。安國為諫大夫,授都尉朝,而司馬遷亦從安國問故。遷書載堯典、禹貢、洪範、微子、金縢諸篇,多古文說。都尉朝授膠東庸生。庸生授清河胡常少子,以明穀梁春秋為博士、部刺史,又傳左氏。常授虢徐敖。敖為右扶風掾,又傳毛詩,授王璜、平陵塗惲子真。子真授河南桑欽君長。王莽時,諸學皆立。劉歆為國師,璜、惲等皆貴顯。世所傳百兩篇者,出東萊張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為數十,又采左氏傳、書敘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數簡,文意淺陋。成帝時求其古文者,霸以能為百兩徵,以中書校之,非是。霸辭受父,父有弟子尉氏樊並。時太中大夫平當、侍御史周敞勸上存之。後樊並謀反,乃黜其書。』而末於『贊曰』時指出:『平帝時,又立左氏春秋、毛詩、逸禮、古文尚書。』按,班固此傳裡,以司馬遷向孔安國學古文尚書,其論據是從《史記》多篇內容有出自古文尚書,於是想當然耳。因為,依《史記‧太史公自序》只云他自已『年十歲則誦古文』,未說自已向孔安國問故,這只是班固自已推想之辭,真實未必。而孔安國的古文尚書,依班固此傳,當傳於膠東庸生,而膠東庸生授清河胡常少子。但後云後世出現張霸的假尚書百篇,不合於『中書』(秘府)的藏本,按,當指的是秘府所藏的今古文尚書,則當日流行的『百兩篇』的古今文尚書合體版,乃是張霸偽書。於是劉歆端出了所謂在秘府內的『《書》十六篇』的秘府古文尚書版本來了。
則如依分析《漢書‧儒林列傳》可知,當劉歆以《移書讓太常博士》時,天下的古文尚書的版本混亂,劉歆於是號稱其擁有的即孔安國所獻,出自於魯恭王壞孔子宅時的正宗惟一獨家古文尚書秘本是也。
而且,其實,依吾人另文所考,此又與另一椿造偽的學術公案,即《漢書•景十三王傳》:『河間獻王德以孝景前二年立,修學好古,實事求是。從民得善書,必為好寫與之,留其真,加金帛賜以招之。繇是四方道術之人不遠千里,或有先祖舊書,多奉以奏獻王者,故得書多,與漢朝等。是時,淮南王安亦好書,所招致率多浮辯。獻王所得書皆古文先秦舊書,《周官》、《尚書》、《禮》、《禮記》、《孟子》、《老子》之屬,皆經傳說記,七十子之徒所論。其學舉六藝,立《毛氏詩》、《左氏春秋》博士。修禮樂,被服儒術,造次必於儒者。山東諸儒者多從而遊』有關。此事又偽,如另文所考。而與所謂河間獻王版本的『古文尚書』又有關,當是劉歆揉孔安國及河間獻王版的古文尚書及已塗改後的私意的版本。因為,《史記‧五宗世家》只言:『河閒獻王德,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為河閒王。好儒學,被服造次必於儒者。山東諸儒多從之游。二十六年卒,子恭王不害立。』完全沒有關於河間獻王有『所得書皆古文先秦舊書,《周官》、《尚書》、《禮》、《禮記》、《孟子》、《老子》之屬,皆經傳說記,七十子之徒所論』的記載。而河間獻王也是司馬遷同時代而稍早,其有如此的學術上的豐功偉業,以看重學術的司馬遷其人,又為何不知而不記載呢。甚至劉歆在《移書讓太常博士》內也未提及分毫呢。可知班固之《漢書》所記的傳聞失實,路邊小道之言不考信而亂載。班固不為良史,而《漢書》也不為信史。學者要引用務必要斟酌再三,以免造成學術失誤。
《漢書‧儒林傳》末於『贊曰』時指出:『平帝時,又立左氏春秋、毛詩、逸禮、古文尚書。』知雖太常博士反對,但終於,還是在平帝時,立『古文尚書』,而其標準本,當然就是劉歆掏出來的『書十六篇』了。
(乙)、逸禮三十九篇
禮,依《史記‧儒林列傳》知在漢初凋零甚,而司馬遷所記,只有寥寥以下之言:
『諸學者多言禮,而魯高堂生最本。禮固自孔子時而其經不具,及至秦焚書,書散亡益多,於今獨有士禮,高堂生能言之。而魯徐生善為容。孝文帝時,徐生以容為禮官大夫。傳子至孫延、徐襄。襄,其天姿善為容,不能通禮經;延頗能,未善也。襄以容為漢禮官大夫,至廣陵內史。延及徐氏弟子公戶滿意、桓生、單次,皆嘗為漢禮官大夫。而瑕丘蕭奮以禮為淮陽太守。是後能言禮為容者,由徐氏焉。』
也就是漢初只有《士禮》。而對禮的版本,無有寸言。而《漢書‧儒林傳》則言:
『漢興,魯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而魯徐生善為頌。孝文時,徐生以頌為禮官大夫,傳子至孫延、襄。襄,其資性善為頌,不能通經;延頗能,未善也。襄亦以頌為大夫,至廣陵內史。延及徐氏弟子公戶滿意、柏生、單次皆為禮官大夫。而瑕丘蕭奮以禮至淮陽太守。諸言禮為頌者由徐氏。孟卿,東海人也。事蕭奮,以授后倉、魯閭丘卿。倉說禮數萬言,號曰后氏曲臺記,授沛聞人通漢子方、梁戴德延君、戴聖次君、沛慶普孝公。孝公為東平太傅。德號大戴,為信都太傅;聖號小戴,以博士論石渠,至九江太守。由是禮有大戴、小戴、慶氏之學。通漢以太子舍人論石渠,至中山中尉。普授魯夏侯敬,又傳族子咸,為豫章太守。大戴授琅邪徐良斿卿,為博士、州牧、郡守,家世傳業。小戴授梁人橋仁季卿、楊榮子孫。仁為大鴻臚,家世傳業,榮琅邪太守。由是大戴有徐氏,小戴有橋、楊氏之學。』而《漢書‧藝文志》亦言:『漢興,魯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訖孝宣帝,后倉最明。戴德、戴聖、慶普,皆其弟子,三家立於學官。』也就是禮到了《漢書‧儒林傳》大、小戴及《漢書‧藝文志》加一慶普才真正成學術而立於學官,而這些都是司馬遷死後,到了西漢中晚期的事了。於是可以為所謂的禮經的造偽留出了空間。於是,遂有如前述偽托(?)河間獻王的古文版的『所得書皆古文先秦舊書,《周官》、《尚書》、《禮》、《禮記》、《孟子》、《老子》之屬,皆經傳說記,七十子之徒所論』的記載之所本了。
而於是劉歆拿出了所謂孔安國所獻,出於魯恭王壞孔子宅時所得的『《逸禮》有三十九篇』,要立學官,以其版本為學問之本。果爾,雖一時被太常博士所阻,但一如《漢書‧儒林傳》末於『贊曰』時指出:『平帝時,又立左氏春秋、毛詩、逸禮、古文尚書。』知雖太常博士反對,但終於,還是在平帝時,立『逸禮』,而其標準本,當然就是劉歆掏出來的『《逸禮》有三十九篇』了。
而劉歆於《七略》(《漢書‧藝文志》)裡所列的禮類有『《禮古經》五十六卷』,而所謂《禮古經》,於《七略》(《漢書‧藝文志》)裡,又謂『禮古經者,出於魯淹中及孔氏,學七十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及明堂陰陽、王史氏記所見,多天子諸侯卿大夫之制,雖不能備,猶瘉倉等推士禮而致於天子之說。』其說此書是出於『孔氏』,就是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裡所說的孔安國獻出,而再加上了出於『淹中』,又與其《移書讓太常博士》自相抵牾。而『淹中』又是何謂,後世只有東漢未年的蘇林在注裡猜是『里名也』,而無佐證。
而六朝梁的阮孝緒《七錄》指出:『古經出魯淹中,皆書周宗伯所掌五禮威儀之事,有五十六篇,無敢傳者。後博士傳其書,得十七篇,鄭注之《儀禮》是也,餘篇皆亡。』(唐代張守節《史記正義》的《史記‧儒林傳》引)。按,此阮孝緒的文字,似有混淆處,他以今之《儀禮》十七篇為出自古文禮,即劉歆所說的『《禮古經》五十六卷』內。但今本《儀禮》哪有『書周宗伯所掌五禮威儀之事』。如『書周宗伯所掌五禮威儀之事』屬實,則所謂『周宗伯』不就是《周禮‧春官宗伯》一章的內容了。但今之《儀禮》內容分明無干《周禮‧春官宗伯》內容,則阮孝緒之言未可信。而且又謂『博士傳其書,得十七篇,鄭注之《儀禮》』,豈不正好在指鄭玄為始祖版,而傳至今世的《周禮》又是揉和了《禮古經》五十六篇及《周官經》六篇及《周官傳》四篇而成的嗎。
到了《釋文•敘錄》引鄭《六藝論》的『後得孔氏壁中,河閒獻王古文《禮》五十六篇,《記》百三十一篇,《周禮》六篇』及《後漢書•儒林傳》更謂『孔安國獻《禮古經》五十六篇及《周官經》六篇』更是捕風捉影,失實過甚。故知,古代史料內的錯謬實不少,如不加斟別考校,論學時若光是一概文抄,豈不學術論著盡成虛言誑語了。
(五)、有關劉歆偽造魯恭王壞孔子宅及孔安國獻書事的總結
魯恭王壞孔子宅一事,劉歆的虛構;孔安國獻書事,亦劉歆的虛構。劉歆在哀帝初年的《移書讓太常博士》裡,虛構此二事,就在於為了推動把『《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立為學官,設立博士及弟子員,正式傳授,列為國家學科的一門。於是托古,把此《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神乎其言,全部當成孔子宅中的故物,因此托孔子以張大此二門學問的有根有底,都是儒家孔子的正字標記。但此劉歆立推的秘府版本的《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就可以由劉歆及其友好的王莽從中改動內容,以行『制禮』之實,為後日奪權行托古改制為張本,因為又由阮孝《七錄》裡的說明所謂『古經出魯淹中,皆書周宗伯所掌五禮威儀之事,有五十六篇,無敢傳者。後博士傳其書,得十七篇,鄭注之《儀禮》是也,餘篇皆亡。』如其為,則果真見劉歆《七略》裡的《禮古經》五十六篇而為此論,則知所謂《禮古經》都是談『周宗伯所掌五禮威儀之事』,不就是包含在今日通行的東漢鄭玄注的《周禮‧春官宗伯》篇裡的內容了嗎。則所謂《禮古經》五十六篇,不就是王莽與劉歆合謀托古『制禮』的成品嗎,而劉歆《七略》裡所說的《周官經》和今本《周禮》必不同。今本《周禮》不就是《周官經》及《禮古經》及《竇公》篇等所合成的嗎。而其始作偽者,劉歆及習禮經的未發跡時的王莽,而成者就是東漢的儒者,尤其集大成的鄭玄,於是傳於今之定本《周禮》就戴着周公致太平之書的假面,而內容物就是河間獻王及其門客參考一些先秦周制的資料,所寫出的《周官經》加上漢初可能出現於文景時代的《竇公》篇及西漢末劉歆及王莽偽造及綜合而成的《禮古經》,含號為《逸禮》三十九篇,再加上劉歆及王莽版的《士禮》十七篇,合而成《禮古經》五十六篇。日後又由東漢儒者含鄭玄合成,而成為《周禮》的一部份內容。
故,劉歆在《移書讓太常博士》裡,虛構魯恭王壞孔子宅,而得壁中古文經書的『《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及虛構早已死的孔安國在死後三十年後獻書《逸禮》三十九篇及《書》十六篇如出一轍了,都是為了替其以校書於秘府而經其手中結合其好友王莽改易過,而實來路不明的《古文逸禮》三十九篇、《古文尚書》十六篇及《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找個有名望的傳承。《逸禮》有三十九篇,《古文尚書》十六篇托之於孔子獨門家傳,出自孔子宅,而《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則出自魏文侯此一『好古』以傳古道之時的竇公獻出的,以替《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找出合於儒統的祖宗來。
於是知,於此不討論整部《周禮》偽不偽,但《周禮‧大宗伯》裡的〈大司樂〉章却是來路不明,而偽氣十足。而此一依《竇公》篇為造偽文靈感,而編出來的〈大司樂〉章,塞於《周官》內,讓王莽可以以《周官》之名而使用於其於天始五年的一篇文章內,掛名為出自《周官》之名而運用。即《漢書•郊祀志》記王莽在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有改祭禮。其言曰:『《周官》天墬之祀,樂有別有合。其合樂曰‘以六律、六鐘、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祀天神,祭墬祇,祀四望,祭山川,享先妣先祖。……祀天則天文從。祭墬則墬理從。三光,天文也。山川,地理也。天地合祭,先祖配天,先妣配墬,其誼一也。天墬合精,夫婦判合。祭天南郊,則以墬配,一體之誼也。天墬位皆南鄉,同席,墬在東,共牢而食。高帝、高后配於壇上,西鄉,後在北,亦同席共牢。……此天墬合祀,以祖妣配者也。……天子親合祀天墬於南郊,以高帝、高后配』裡把《周禮•大司樂》:『以六律、六同、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說遠人,以作動物。乃分樂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黃鐘,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應鐘,舞《咸池》,以祭地示。乃奏姑洗,歌南呂,舞《大韶》,以祀四望。乃奏蕤賓,歌函鐘,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則,歌小呂,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無射,歌夾鐘,舞《大武》,以享先祖。凡六樂者,文之以五聲,播之以八音』,拿來以《周官》之名義用上,以達王莽的政治目的。
四、司馬遷《史記‧封禪書》引今《周禮‧大司樂》部份內容
按,西漢時,本有或傳自先秦的所謂的《周官》,而在司馬遷《史記‧封禪書》內就有所引用,而他引用的內容,在今日的《周禮》的『大司樂』篇內有相近。其言指出:
『周官曰,冬日至,祀天於南郊,迎長日之至;夏日至,祭地祗。皆用樂舞,而神乃可得而禮也。』
按,如果查今存的《周禮‧大司樂》裡,也有一段文字,其部份和司馬遷所說的《周官》內容相似,而今《周禮‧大司樂》的文字是如下的敘述:
『凡樂,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大蔟為徵,姑洗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凡樂,函鐘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鼗,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祇皆出,可得而禮矣。』
吾人比對司馬遷所引用的《周官》舊篇,和今日的《周禮‧大司樂》裡此段文字,發現今本源於劉歆王莽的《周禮》者,文字大大增加。但此不是惟一證據。
六、西漢成帝時匡衡上奏裡引用的《周官》內容
《漢書‧郊祀志》:成帝初,『衡言:…。臣聞郊紫壇饗帝之義,埽地而祭,上質也。歌大呂,舞雲門,以俟天神,歌太蔟,舞咸池,以俟地祇,其牲用犢,其席槁峵,其器陶匏,皆因天地之性,貴誠上質,不敢修其文也。』
而東漢末的荀悅的《漢紀》亦有言之。《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一》:建始元年,『衡奏議曰。……又言郊柴饗地之意。埽地而祭。尚質也。歌大呂,舞雲門,以候天神。歌太族,舞咸池,以竣地祗。其牲用犢。其席用斓桔。其器用陶匏。皆因天地之性。』
而匡衡上奏裡的『歌大呂,舞雲門,以俟天神,歌太蔟,舞咸池,以俟地祇』,亦即他引用了當日《周官》舊籍裡的內容,吾人再看今《周禮‧大司樂》的文字是如下的敘述:
『凡樂,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大蔟為徵,姑洗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凡樂,函鐘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鼗,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祇皆出,可得而禮矣。』
吾人比對匡衡上奏所引用的《周官》舊篇,和今日的《周禮‧大司樂》裡此段文字,發現今本源於劉歆王莽的《周禮》者,文字大大增加。此又是證明了今本的《周禮》並非西漢初年司馬遷及西漢近中晚期的匡衡上奏時所引用的原文。
七、周代無『大司樂』職官,劉歆王莽為首謀,偽造了『大司樂』篇
按,周代職官,並無『大司樂』的職掌,文獻可徵,設『大師』(或『太師』)之職。
像是《論語》裡就提到了孔子對魯國的『大師』提到了他對雅樂的音樂表現的手法的看法,《論語‧八佾》:『子語魯大師樂。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以成。』那位魯『大師』,就是魯國的掌樂的職官。又《論語》也提到商代的掌樂也名『大師』,故有提到商亡時的樂官四散的情形時指出的:
《論語‧微子篇》:『大師摯適齊,亞飯幹適楚,三飯繚適蔡,四飯缺適秦。鼓方叔入于河,播鞀武入於漢,少師陽、擊磬襄,入於海。』
劉向在《新序‧雜事一》裡也有:
『景公謂太師曰:子何不為客調成周之樂乎。太師對曰:夫成周之樂,天子之樂也,若調之,必人主舞之。今范昭人臣也,而欲舞天子之樂,臣故不為也。范昭歸以告平公曰:「齊未可伐也。臣欲試其君,而晏子識之;臣欲犯其禮,而太師知之。仲尼聞之曰「夫不出於樽俎之間,而知千里之外。其晏子之謂也。可謂折衝矣,而太師其與焉。』
而戰國末年的荀子,也提到周代掌樂的最高職官的『大師』(太師)時指出:
《荀子‧樂論》:『故先王貴禮樂而賤邪音。其在序官也,曰:脩憲命,審誅賞,禁淫聲,以時順脩,使夷俗邪音不敢亂雅,太師之事也。』
《荀子‧王制》:『脩憲命,審詩商,禁淫聲,以時順脩,使夷俗邪音不敢亂雅,大師之事也。』
即如西漢時伏生的弟子寫作《尚書大傳》裡尚指出:『見諸侯問百年,命大師陳詩以觀民風俗』,此句也被漢代後來的定本《禮記‧王制》篇抄入。但東漢班固在記載白虎觀諸儒學術討論會的結論的《白虎通德論》裡,還是指出了,是出於《尚書大傳》而不指是出於《禮記‧王制》,故也可以知道,今本出自於東漢末年鄭玄所注的《禮記》,實為定本是成於東漢末年鄭玄之手,其中屬於先秦舊文的成份到底有哪些,而哪些是出自漢儒的臆測內容,都待嚴格鑑定,而其實,像是已故學者王夢鷗的《禮記校證》(藝文印書館;台北,1976)就已將《禮記》各篇的內容的疑點都一一分析過了,大體是含有『西漢博士經生所作之章句』的雜著。而知西漢孝文帝時,博士們討論周朝的禮制以定漢『王』朝的官『制』官儀時,總結又含有博士紛紜意見大成及後來經生解釋文在內的《禮記‧王制》篇,對『太師』的認知,仍是周代掌樂的首席官僚。
而今本的《周禮》,是依西漢所傳言是出於先秦的《周官》實為被景、武帝之間的河間獻王及其門客依先秦舊籍談周制者為底本而偽造,而又被劉歆王莽及東漢初年儒者所改訂,而最後由東漢末年的鄭玄改訂成最後定本而加注後,遂留傳到今。在今本的《周禮》時,仍是有『大師』的職掌,當為《周官》之舊文,但亦經增改(如後述)。《周禮》裡對『大師』的職掌,表示是:
『大師:下大夫二人。………大師:掌六律、六同,以合陰陽之聲。陽聲:黃鐘、大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陰聲:大呂、應鐘、南呂、函鐘、小呂、夾鐘。皆文之以五聲:宮、商、角、徵、羽。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以六德為之本,以六律為之音。大祭祀:帥瞽登歌,令奏擊拊;下管,播樂器,令奏鼓朄。大饗,亦如之。大射,帥瞽而歌射節。大師,執同律以聽軍聲而詔吉凶。大喪,帥瞽而廞;作柩謚。凡國之瞽矇,正焉。』
以上此段文字,亦被增改過,像是『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等,都是其中的顯處,如後述。但此文之骨幹,仍是本之於西漢出現的《周官》之舊,而又被增改成為今本的內容。
又按,到了西漢初年對於高級樂官又有『樂正』職官的說法,見之於像是《禮記》等漢代出世之書,亦非周制之舊。而劉歆及王莽的首謀下,把周制不存在的『大司樂』的官職偽造了出來,並滲入了西漢末年讖緯術數迷信之說,而偽跡遂彰,如後述。
八、今本《周禮》將偽造之『大司樂』塞入到《春官宗伯》『大師』掌職前
今本《周禮》把『大司樂』訂為『中大夫二人』,高於『大師』的『下大夫二人』。或是把西漢河間獻王本的《周官》的原文,像是司馬遷所引的『冬日至,祀天於南郊,迎長日之至;夏日至,祭地祗。皆用樂舞,而神乃可得而禮也』,及匡衡的『歌大呂,舞雲門,以俟天神,歌太蔟,舞咸池,以俟地祇』,其原先在《周官》內的置處,或雖像是司馬遷所引,也未必引全,故連綴司馬遷及匡衡的《周官》文字,約見舊本《周官》原文或為:
『歌大呂,舞《雲門》,以俟天神,歌太蔟,舞《咸池》,以俟地祇………冬日至,祀天於南郊,迎長日之至;夏日至,祭地祗。皆用樂舞,而神乃可得而禮也。』
但比對一下今《周禮‧大司樂》章,又大肆增或改文字,形成了:
『乃奏黃鐘,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應鐘,舞《咸池》,以祭地祇。………凡樂,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大蔟為徵,姑洗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凡樂,函鐘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鼗,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祇皆出,可得而禮矣。』
於是,今本《周禮》裡的增改《周官》舊文的偽跡畢現。而且此原《周官》之文,在添加『大司樂』職掌前,應乃敘於大宗伯職掌項下。
九、今本《周禮》『大司樂』職掌有與大師重疊處,知滲偽
今本《周禮》『大司樂』:『以樂德教國子:中和、只庸、孝友。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以六律、六同、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祇,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說遠人,以作動物。』
今本《周禮》『大師』:『掌六律、六同,以合陰陽之聲。陽聲:黃鐘、大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陰聲:大呂、應鐘、南呂、函鐘、小呂、夾鐘。皆文之以五聲:宮、商、角、徵、羽。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以六德為之本,以六律為之音。』
吾人比較以上『大司樂』及『大師』,發現大師『掌六律、六同』,及把『六律、六同』去『文之以五聲』及『播之以八音』,此屬音樂之事,還負責『教六詩』,而且以『六德為之本』。但『大師』章並未解釋『六德』為何物,只有靠以上文意,知『教六詩』和培養『六德』有關。但如果再兼看今之『大司樂』章,則知『六德』或即是『大司樂』章裡『樂德教國子』之下的三種德行『中和、只庸、孝友』的造就,再加上了下文『以樂語教國子』之下所培養起在『興道、諷誦、言語』三種才能的培就,把『中和、只庸、孝友』加上了『興道、諷誦、言語』,就是『大師』章所指稱大師教六詩,實即含三種『樂德』及三種『樂語』。一看之下,於是令人發現,原來,劉歆及王莽的改造了《周禮》的大師職掌,分出一部份給其偽造的大司樂此人物去了,在添偽及易動之下,而立『大司樂』章。而『大師』章的三種『樂德』及三種『樂語』,是否即是西漢河間獻王偽造的《周官》舊文已不可曉,而劉歆及王莽主導再於《周禮‧大司樂》偽篇裡加上了『六詩』(賦,比,興,風,雅,頌)之說,就不但不合於『大師』章,而且還露出偽饀了。
十、所謂『六詩』(賦,比,興,風,雅,頌)都是劉歆王莽首謀的偽造物
而被後人不查而拿來大談特談的『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乃是劉歆及王莽為首,偽造添入的內容。原始河間獻王偽造本的《周官》談到的只是被拆往今之『大司樂』章的『樂語』及『樂德』各三項而已。
而也發現了,大師既掌六律及六同,則現今大司樂章裡的大司樂的職掌含教樂舞了:
『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祇,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說遠人,以作動物。』及把樂舞使用場合『分樂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於是一見,此所謂『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亦當非是大司樂應有的執掌了。
因為,如果大司樂果有其職,則豈不一足勘比遠古巫覡首領的脚色。在各種祭祀場合裡,使用其設計的舞蹈。但後世的巫覡職掌於人文化成之世,則演變為官制之下,則所謂高高在上的大夫之職的大司樂,怎會去當個舞蹈老師,親自在教學子們跳六種祭舞呢。於是知此一職掌,在原有《周官》,亦當是屬於像是今本《周禮‧春官宗伯‧樂師》的職掌:『掌國學之政,以教國子小舞』之下。或另設舞師教舞,而所謂把古傳固有的《雲門》、《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分樂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的職掌,亦當是舞師的職責了。
而所謂其中的『凡樂事:大祭祀,宿縣,遂以聲展之。王出入,則令奏《王夏》;尸出入,則令奏《肆夏》;牲出入,則令奏《昭夏》。帥國子而舞。大饗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及射,令奏《騶虞》。詔諸侯以弓矢舞。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鐘鼓。王師大獻,則令奏愷樂。凡日月食,四鎮五岳崩,大傀異災,諸侯薨,令去樂。大札、大凶、大災、大臣死,凡國之大憂,令弛縣。凡建國,禁其淫聲、過聲、凶聲、慢聲。大喪,蒞廞樂器;及葬,藏樂器,亦如之』等職掌,如於周代有之,應盡為的『大師』(太師)的職掌。
十一、大司樂只管天子祭樂的宮調亦為疑竇
在大司樂章裡,談到六種祭儀,使用了歌及奏樂的宮調,及配搭的舞蹈。但是翻看春官宗伯此一禮部職掌,大宗伯總管了『天神、人鬼、地祇之禮』,而此都是『吉禮』之事,此外,還掌有『凶禮』、『賓禮』、『軍禮』、『嘉禮』等等,按理說,每一種禮都有其行禮之樂,如果春官宗伯此一周官禮制真是詳盡到連祭禮的使用歌及奏樂的宮調,及配搭的舞蹈都一講明,則他應掌的另外其他行禮所需的音樂的歌及樂的使用方式,為何一無所言。故大司樂職掌如此不完整,乃初於《周官》裡並無大司樂一職,而將《周官》原敘如匡衡所引的談及『歌大呂,舞雲門,以俟天神,歌太蔟,舞咸池,以俟地祇』並不屬專官所掌,而只是大宗伯的綜理項下的敘及而已,以職位尊貴及統籌的角度來看,實為大宗伯項下的總領而已。
十二、『歌大呂』改成『奏黃鐘,歌大呂』及『歌太蔟』改成『奏大蔟,歌應鐘』之解構
比較匡衡上奏裡所引用的『歌大呂,舞雲門,以俟天神,歌太蔟,舞咸池,以俟地祇』及今本《周禮‧大司樂》裡被添改成的:『奏黃鐘,歌大呂,舞《云門》,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應鐘,舞《咸池》,以祭地祇。』可以發現到,今本《周禮》在劉歆及王莽主事之下,被動了手脚。原先素樸的《周官》裡的『歌大呂』改成『奏黃鐘,歌大呂』,而『歌太蔟』改成『奏大蔟,歌應鐘』。吾人先不談《周官》匡衡引文裡的沒有談『奏』何律調是不是引未全而已。而是天神祭樂的『歌太簇』被改成今《周禮》裡的『歌應鐘』去了,而以『太簇』賦於『奏』去了。此即劉歆及王莽動手脚的精義所在。
《周官》舊文
劉歆王莽主導今本《周禮》
以祀天神 歌大呂,舞《雲門》
奏黃鐘,歌大呂,舞《雲門》
以祭地祇 歌太蔟,舞《咸池》
奏大蔟,歌應鐘,舞《咸池》
以祀四望 [匡衡無引]
奏姑洗,歌南呂,舞《大韶》
以祭山川 [匡衡無引]
奏蕤賓,歌函鐘,舞《大夏》
以享先妣 [匡衡無引]
奏夷則,歌小呂,舞《大濩》
以享先祖 [匡衡無引]
奏無射,歌夾鐘,舞《大武》
(按:依司馬遷及匡衡之引文:『歌大呂,舞《雲門》,以俟天神,歌太蔟,舞《咸池》,以俟地祇………冬日至,祀天於南郊,迎長日之至;夏日至,祭地祗。皆用樂舞,而神乃可得而禮也。』)
按,《史記‧封禪書》:『周官曰,冬日至,祀天於南郊,迎長日之至;夏日至,祭地祗。皆用樂舞,而神乃可得而禮也。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諸侯祭其疆內名山大川。四瀆者,江、河、淮、濟也。天子曰明堂、辟雍,諸侯曰泮宮。』其後段之『天子祭天下……。諸侯曰泮宮』是否是引《周官》原文,未知。而只知今日的《禮記‧王制》篇內有曰:『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而《尚書大傳》裡也指出:『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其餘山川視伯,小者視子男。』而《禮記‧王制》實自王莽立《禮記》為學官,到東漢儒者完成今本之《禮記》,故其內容亦有抄自西漢今文尚書注解之《尚書大傳》內容。而司馬遷此《史記‧封禪書》是否曾遭劉歆王莽等人於秘府中改過而未知,但據王莽時曾為官的桓譚於其《新論》中談到,他向劉歆表示,司馬遷才是『通人』,向劉歆讚譽司馬遷之《史記》,則劉歆在偽《周禮》時是否曾動到《史記‧封禪書》有關《周官》的內容亦未可知。尤其,像是其中的『四瀆者,江、河、淮、濟也。天子曰明堂、辟雍,諸侯曰泮宮』,分明是後人的注文夾入本文。而由此可見《史記》、《禮記》、《尚書大傳》等今本,都有成份不明的內容在內。而《禮記•郊特牲》:『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及:『周之始郊日以至。』亦似與釋西漢河間獻王偽造的初本《周官》之文有關。
十三、偽造祖、妣之分祭於『大司樂』章內,以達政治目的
按,對於西周的禮制最可靠的典籍,就是像歌頌及形容西周年代皇室的祭禮的《詩經》一書了。在《詩經‧周頌‧豐年》裡提到對於先祖或先妣的祭禮是:『為酒為醴,烝畀祖妣。』(按:烝,進也;畀,與也。)也就是天子祭男性祖先及女性祖先並沒有分開祭祀,如同《周禮‧大司樂》分天子之祭祖,有『以享先妣』及『以享先祖』各自一祭,而列入天子的六祭之中。而劉歆及王莽首謀偽造《周禮‧大司樂》,把『以享先妣』及『以享先祖』就有一個明顯的政治目的的例子。
《漢書•郊祀志》記王莽在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有改祭禮。其言曰: 『周官天墬之祀,樂有別有合。其合樂曰『以六律、六鐘、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祀天神,祭墬祇,祀四望,祭山川,享先妣先祖。凡六樂,奏六歌,而天墬神祇之物皆至。四望,蓋謂日月星海也。三光高而不可得親,海廣大無限界,故其樂同。祀天則天文從。祭墬則墬理從。三光,天文也。山川,地理也。天地合祭,先祖配天,先妣配墬,其誼一也。天墬合精,夫婦判合。祭天南郊,則以墬配,一體之誼也。天墬位皆南鄉,同席,墬在東,共牢而食。高帝、高后配於壇上,西鄉,后在北,亦同席共牢。牲用繭栗,玄酒陶匏。禮記曰天子籍田千具以事天墬,繇是言之,宜有黍稷。天地用牲一,燔抠瘞薶用牲一,高帝、高后用牲一。天用牲左,及黍稷燔抠南郊;墬用牲右,及黍稷瘞於北郊。其旦,東鄉再拜朝日;其夕,西鄉再拜夕月。然後孝弟之道備,而神衹嘉享,萬福降輯。此天墬合祀,以祖妣配者也。其別樂曰『冬日至,於墬上之圜丘奏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樂八變,則墬衹皆出。』天墬有常位,不得常合,此其各特祀者也。陰陽之別於日冬夏至,其會也以孟春正月上辛若丁。天子親合祀天墬於南郊,以高帝、高后配。陰陽有離合,《易》曰『分陰分陽,迭用柔剛』。以日冬至使有司奉祠南郊,高帝配而望群陽,日夏至使有司奉祭北郊,高后配而望群陰,皆以助致微氣,通道幽弱。當此之時,后不省方,故天子不親而遣有司,所以正承天順地,復聖王之制,顯太祖之功也。』而『先祖配天,先妣配墬』的理念下,指導了偽《周禮》的生成,而寫成時間就在王莽此改祭禮的元始五年此之前。
十四、劉歆王莽依『北斗之神有雌雄』之『雄左行,雌右行』排配陽律及陰呂於六祭
《淮南子‧天文訓》:『北斗之神有雌雄,十一月始建於子,月從一辰,雄左行,雌右行,五月合午謀刑,十一月合子謀德。』依《周官》,則歌大呂祀天神,而歌太簇祀地祇,而劉歆及王莽首謀的《周禮》則排出了六種祭禮,除原有《周官》的祀天神及祀地祇外,又有祀四望、祭山川、享先妣、享先祖四祭,而將原有歌大呂,及歌太簇,以『奏』及『歌』各配十二律之一,而陽律者左行,陰呂者右行,於是排成了:
劉歆王莽主導今本《周禮》
以祀天神 奏黃鐘,歌大呂
以祭地祇 奏大蔟,歌應鐘
以祀四望 奏姑洗,歌南呂
以祭山川 奏蕤賓,歌函鐘
以享先妣 奏夷則,歌小呂
以享先祖 奏無射,歌夾鐘
十二律依次有黃鐘、大呂、大蔟(太簇)、夾鐘、姑洗、小呂(仲呂)、蕤賓、函鐘(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陽律與陰呂相間。而劉歆及王莽的偽《周禮‧大司樂》篇,則揉合了所謂北斗星竟有雌雄元神運斗之術來施於其所創天子六祭用樂裡,又把《周官》只有『歌』,增添成了有『奏』有『歌』,而『奏』搭配陽律,『歌』搭配陰呂,將陰陽雌雄施於律呂之上,而以陽律有黃鐘、大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依天文雌雄元神運斗術之『雄左行』,而依序順行搭配給『奏』。而陰呂有大呂、應鐘、南呂、函鐘、小呂、夾鐘,則依所謂北斗星竟有雌雄元神運斗之術的『雌右行』,逆序搭配給『唱』。故而可以形成如上表所列奇特的依斗術之雄左行、雌右行,而配搭以陽律順行,陰呂逆行的所謂北斗星竟有雌雄元神運斗之術。按,劉歆及王莽之時,讖緯術數之術大行,此一《周禮‧大司樂》裡有關六祭的使用『奏』及『唱』的十二律分陽律及陰呂,六個陽律配給『奏』,依所謂北斗星竟有雌雄元神運斗之術『雄左行』而順序排配,而六個陰呂配給『唱』,依所謂北斗星竟有雌雄元神運斗之術『雌右行』而逆序排配,於是就發現了,此一《周禮‧大司樂》劉歆及王莽對於天子六祭的用樂的『奏』、『唱』,依西漢末年的所謂北斗星竟有雌雄元神運斗含迷信色彩之下,用之於其偽托的周朝初年的作樂,於是就偽跡全都露了。今本《周禮‧大司樂》被滲入了西漢末王莽時代的讖緯迷信之下的內容,於此一目了然。
而且就在班固的《漢書‧律曆志》所敘:『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燿名譽,徵天下通知鐘律者百餘餘人,使羲和劉歆等典領條奏,言之最詳。故刪其偽辭,取正義,著于篇。』而是取了劉歆等典領條奏的鐘律書內容,其中即有此等《周禮‧大司樂》的『歌』、『奏』分別使用了『玉衡杓建』的北斗的運斗術的影子,其言:
『玉衡杓建,天之綱也;日月初纏,星之紀也。綱紀之交,以原始造設,合樂用焉。律呂唱和,以育生成化,歌奏用焉。』指明『歌』、『奏』也效法了『玉衡杓建』的綱紀,只是劉歆鐘律書沒有深談以『雄左行,雌右行』方式搭配於『合樂』,但更看出《周禮‧大司樂》就是劉歆《漢書‧律曆志》裡的鐘律書的體系同源共流,亦看出了《周禮》確經劉歆之手,以其鐘律書相同的理念,將十二律分陰陽二組,以北斗陰陽術數排入六祭所使用的『唱』及『奏』之中。
十五、內容又自相矛盾
《周禮‧大司樂》章更大的矛盾,就發生在以下兩段文字,分明自加牴觸:
(甲)、『乃分樂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黃鐘,歌大呂,舞《云門》,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應鐘,舞《咸池》,以祭地祇。乃奏姑洗,歌南呂,舞《大韶》,以祀四望。乃奏蕤賓,歌函鐘,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則,歌小呂,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無射,歌夾鐘,舞《大武》,以享先祖。凡六樂者,文之以五聲,播之以八音。凡六樂者,一變而致羽物及川澤之祇,再變而致祼物及山林之祇,三變而致鱗物及丘陵之祇,四變而致毛物及墳衍之祇,五變而致介物及土祇,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
(乙)、『凡樂,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大蔟為徵,姑洗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門》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凡樂,函鐘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鼗,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祇皆出,可得而禮矣。凡樂,黃鐘為宮,大呂為角,大蔟為徵,應鐘為羽,路鼓路鼗,陰竹之管,龍門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韶》之舞;於宗廟之中奏之,若樂九變,則人鬼可得而禮矣。』
(甲)段,談『分樂而序之』,但吾人看其談到『舞《雲門》』,是於『以祀天神』時,『奏黃鐘,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而(乙)段再談到『舞《雲門》』的時侯,則是『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大蔟為徵,姑洗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如果舞《雲門》的時機,(甲)、(乙)兩段文字要一致,則應作如下拼湊:
『奏黃鐘,歌大呂,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大蔟為徵,姑洗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於是『奏黃鐘,歌大呂』與『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大蔟為徵,姑洗為羽』明顯矛盾。
而(甲)、(乙)兩段文字裡談到『舞《咸池》』亦然。(甲)段指出:『乃奏大蔟,歌應鐘,舞《咸池》,以祭地祇』,而(乙)段指出:『函鐘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鼗,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祇皆出,可得而禮矣』。如果舞《咸池》的時機,(甲)、(乙)兩段文字要一致,則應作如下拼湊:
『奏大蔟,歌應鐘,函鐘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鼗,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祇皆出,可得而禮矣』,於是『奏大蔟,歌應鐘』與『函鐘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明顯矛盾。
而且(甲)段講到六祭,(乙)段只有天神、地祇、人鬼三祭,無法匹合。
十六、(甲)、(乙)兩段是源出不同,被拼湊在《周禮‧大司樂》章內
以上所談到的(甲)、(乙)兩段其實可以發現,是係出不同源,被劉歆及王莽所主導下造偽的《周禮‧大司樂》章內塞入的。(甲)段,一如吾人前所指出的,是受到劉歆王莽依『北斗之神有雌雄』之『雄左行,雌右行』排配陽律及陰呂於六祭的理念而主導。而(乙)段,則更為幽奇怪異,因為像是十二律裡的八律,在祀天神、地祇、人鬼時各演奏的宮調、角調、徵調、羽調曲之間,迄今學界都找不到規則可判定其生成之理,成為中國音樂難解之謎。吾人認為,此一(乙)段內所採宮調的設計,亦如(甲)段的以西漢當日對於北斗七星的天占數術及讖緯的興盛之下的神秘迷信的引用,亦相同地有其神祕迷信來源。而只是迄今世人仍是無法得解而已。都不是所謂真正的《周禮》的內容。
十七、從王莽居攝三年的下書談《周禮》『發見』後又再添偽
王莽毒死了漢平帝劉衎後,弄了一個二歲幼兒劉嬰上台,即所謂的孺子嬰,又自已居攝如同皇帝。在居攝的第三年,突然下了一書:
『遏密之義,訖於季冬,正月郊祀,八音當奏。王公卿士,樂凡幾等。五聲八音,條各云何。其與所部儒生各盡精思,悉陳其義。」』(《漢書‧王莽傳上》)
吾人回想一下,就在漢平帝的元始三年九月,王莽的母親功顯君死了,王莽不想服喪,以免在服喪期間,到手的權柄遭奪,於是要太后下詔議服喪之制,為自已不要服喪找開脫的理由。《漢書‧王莽傳上》記載:
『少阿羲和劉歆與博士諸儒七十八人皆曰:「居攝之義,所以統立天功,興崇帝道,成就法度,安輯海內也。昔殷成湯既沒,而太子蚤夭,其子太甲幼少不明,伊尹放諸桐宮而居攝,以興殷道。周武王既沒,周道未成,成王幼少,周公屏成王而居攝,以成周道。是以殷有翼翼之化,周有刑錯之功。今太皇太后比遭家之不造,委任安漢公宰尹群僚,衡平天下。遭孺子幼少,未能共上下,皇天降瑞,出丹石之符,是以太皇太后則天明命,詔安漢公居攝踐祚,將以成聖漢之業,與唐虞三代比隆也。攝皇帝遂開祕府,會群儒,制禮作樂,卒定庶官,茂成天功。聖心周悉,卓爾獨見,發得周禮,以明因監,則天稽古,而損益焉,猶仲尼之聞韶,日月之不可階,非聖哲之至,孰能若茲!綱紀咸張,成在一匱,此其所以保佑聖漢,安靖元元之效也。今功顯君薨,禮『庶子為後,為其母緦。』傳曰『與尊者為體,不敢服其私親也。』攝皇帝以聖德承皇天之命,受太后之詔居攝踐祚,奉漢大宗之後,上有天地社稷之重,下有元元萬機之憂,不得顧其私親。故太皇太后建厥元孫,俾侯新都,為哀侯後。明攝皇帝與尊者為體,承宗廟之祭,奉共養太皇太后,不得服其私親也。周禮曰『王為諸侯緦縗』,『弁而加環絰』,同姓則麻,異姓則葛。攝皇帝當為功顯君緦縗,弁而加麻環絰,如天子弔諸侯服,以應聖制。」莽遂行焉,凡壹弔再會,而令新都侯宗為主,服喪三年云。』
在此一段由劉歆領銜帶領了『博士諸儒七十八人』同時都上奏,曲阿於王莽,大稱王莽功德時,指出了:『攝皇帝遂開祕府,會群儒,制禮作樂,卒定庶官,茂成天功。聖心周悉,卓爾獨見,發得周禮,以明因監,則天稽古,而損益焉,猶仲尼之聞韶,日月之不可階,非聖哲之至,孰能若茲。』
此文字妙不可言。而被徐復觀於《周官成立之時代及其思想性格》(1980)指出了破綻,此段文字分明是劉歆自招的供狀,供出王莽(實即劉歆等)偽造了《周禮》。因為指出了王莽此位『攝皇帝』,『開祕府,會群儒,制禮作樂,卒定庶官』,由王莽主持之下,招來眾儒生,『制禮作樂,卒定庶官』,即由眾儒者,在王莽要求下,制了禮,作了樂,還定了王莽要求的理想的官制把秘府找出來的《周官》『損益』而製出了《周禮》出來。如果只是真如現今學界多數在鼓吹的《周禮》並非和劉歆及王莽偽造有關,而是真被劉歆及王莽在秘府(國家圖書館)裡發見到的先秦戰國時代的故書,那麼,王莽只不過是在國家圖書館裡找到一本古書,功勞怎會成了『聖心周悉,卓爾獨見』、『猶仲尼之聞韶,日月之不可階,非聖哲之至,孰能若茲』,找到了一本舊藏的古書,竟然功勞等同於孔子去了。其實,此段文字,不就擺明了,重點在於『發得周禮,以明因監,則天稽古,而損益焉』的『而損益焉』四字,而擺明了是王莽教唆下,眾儒者把舊本的《周官》,去『損益焉』(加油添料)成今本《周禮》的初本了。
但是,早在漢平帝元始年間就已加油添料所成的《周禮》,其實一直是個不完美,及未完成,草草應世的作品,此點,侯家駒在《周禮研究》(1987)一書裡,就詳加分析了。並且指出了,居攝的第三年,王莽突然下了一書:『遏密之義,訖於季冬,正月郊祀,八音當奏。王公卿士,樂凡幾等。五聲八音,條各雲何。其與所部儒生各盡精思,悉陳其義。」』(《漢書‧王莽傳上》)裡,其實,在今本《周禮》裡就有答案,如果,王莽的添偽所成的《周禮》真是今本,則王莽在居攝三年所提的問題的解答就在今本《周禮》裡,何勞再提。此所以侯家駒於該書第二八三頁考證出:
『由此可知,當時,《周禮》缺陷尚多,所以,王莽要下令著人研究兩點,以致現行《周禮》對此兩點有了若干答案,對於第一點,鐘師曰:「凡射,王奏騶虞,諸侯奏鯉首,卿大夫奏采蘋,士奏采繁」;對於第二點的答案,似可見於大司樂:「乃分樂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黃鐘,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應鐘,舞《咸池》,以祭地示。乃奏姑洗,歌南呂,舞《大韶》,以祀四望。乃奏蕤賓,歌函鐘,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則,歌小呂,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無射,歌夾鐘,舞《大武》,以享先祖。凡六樂者,文之以五聲,播之以八音。凡六樂者,一變而致羽物及川澤之示,再變而致祼物及山林之示,三變而致鱗物及丘陵之示,四變而致毛物及墳衍之示,五變而致介物及土示,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凡樂,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大蔟為徵,姑洗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凡樂,函鐘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鼗,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示皆出,可得而禮矣。凡樂,黃鐘為宮,大呂為角,大蔟為徵,應鐘為羽,路鼓路鼗,陰竹之管,龍門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韶》之舞;於宗廟之中奏之,若樂九變,則人鬼可得而禮矣。」』
按,《周禮》被劉歆及博士儒者七八十人於集體上奏時,指出被王莽『發見』於秘府藏書中了,又加以『損益』,而成的王莽劉歆初本。但到了居攝三年,又被王莽發現竟沒有可以解答:『遏密之義,訖於季冬,正月郊祀,八音當奏。王公卿士,樂凡幾等』、『五聲八音,條各云何』的內容。無法來據以制禮作樂,又下書要『群儒』,再考慮思索。於是『群儒』再把王莽劉歆的初本《周禮》,經『各盡精思』,於是完成增補版的《周禮》,『悉陳其義』了。也就是向著今本《周禮》前進了一步。
其實,王莽當年把秘府所存河間獻王上繳的其與門客依周代史料與自我理想所成的《周官》拿出來,『遂開祕府,會群儒,制禮作樂,卒定庶官,茂成天功。聖心周悉,卓爾獨見,發得周禮,以明因監,則天稽古,而損益焉』,要弄出一個王莽理想的『定庶官』的官制藍圖。但因為急於當真皇帝,而在未完成之下,而匆匆問世,以致於一如侯家駒所考,即如今本《周禮》也只完成天官及春官,像夏官及秋官等等都有很多未完成之處,而冬官只拿到《考工記》當底本,尚不及改頭換面,加油添醋,只能在冬官之開頭處加上一段文字後,就草草出世,當成新莽的建國大綱了。而侯家駒《周禮研究》於書末總結其全書各章由詳加細如牛毛所考今本《周禮》的真面相,乃是(頁三七五至三七六):
『(一)、《周禮》絕對不是周公之作,亦絕對不是完全出自劉歆手筆。
(二)、《周禮》是集體編著,劉歆為其總提調,其所用底稿乃是戰國時代人士所撰,為河間獻王於武帝時所獻而藏於秘府之《周官》原文或殘本,再予以損益。其損益,是投王莽所好及自我理想;其損益所據,乃秘府所藏明堂陰陽、王史氏、司馬法、周政、周法、河間周制,再加上《逸周書》、《禮記》、《儀禮》、《考工記》,與儒家、法家、陰陽家之書(秘府若干藏書失傳,可能是劉氏作賊虛,而湮滅證據),以及秦漢之儒———包括王莽的措施(例如『勝國之社』)。劉歆雖未明言《周禮》作者為周公,但究係偽托周初著作,故須使用古字,好在『劉歆好奇字,以識古擅長,於是翻用古字以求新奇』(廖平:《古學考》),但因使用錯誤,終為識者看出破綻(徐復觀《周官成立之時代及其思想性格》)。
(三)、《周禮》編著過程中,若干部分曾屢加修改,可從《漢書‧王莽傳》及有關各志看出其痕跡(劉按:皆於侯家駒書內有指認出),冬官職權多為事務性,故在編撰優先次序上殿後;天官政治性最強,春官攸關禮儀,故最為優先。是以,其後因故而提先定稿時,天官與春官二篇均已完成,冬官尚未動筆,致以原擬據為素材的《考工記》補之,其他三官若干屬官職文未完成者從闕。且因倉促成篇,致文體未能統一,是以可云:現行《周禮》實為未完成之書。
(四)、由於《周禮》是據《周官》殘本改寫,故有合於周制者,亦有違反今學者,引起歷代的聚訟紛紜。
(五)、王莽為一偽君子,且是幻想者,其行徑是外儒內法,而且深為迷信,劉歆亦具政治野心,但欠政經學養,以致《周禮》內容龐雜,光怪離奇,缺乏可行性與可用性。…………
(六)、由於後儒偏重內聖之學,漸失外王之道,驚眩於《周禮》之內容廣愽,視為『太平興國之書』,進而盲目崇拜之。……
(七)、總括言之,《周禮》並非儒家經典,而是雜家著作,以法家為骨幹,儒家為外衣,且具濃厚的陰陽家色彩;夏官取《司馬法》,摻入兵家;地官重農,擷取農家;春官重鬼神及『尚同』觀念,故近墨家;置王於『無為而無不為』之位,故似道家。通稱為雜家之《呂氏春秋》,是為秦朝統一天下後統一思想作準備;《周禮》之稱為雜家,乃劉歆佐王莽,作為新朝建國之理想。但《呂氏春秋》思想較為接近儒家,而《周禮》則近似法家。』
吾對《周禮》之書名、發現及其在漢代的流傳及内容、行文特點及其史料價值的看法,乃與侯家駒大同而小異,已另有一系列論文剖析之了。
十七、結語
其實,整部《周禮》疑點重重。當西漢年間,傳有《周官》一書,是不是實為西周成王或周公制禮作樂下的經典,都已十分可疑。而經劉歆及王莽添改增飾後的《周禮》,其真正內含,就是塑造一部王莽的新朝的《『新』禮》而已。世人論及周代禮制,往往舉《周禮》。即如楊蔭瀏《中國古代音樂史稿》拿《周禮》大談西周的音樂制度及音樂教育及四夷音樂等等,內容陳述多非真正周朝真正音樂史內容了,足見《周禮》誤導後世學界甚鉅。吾人於本書次篇將解析楊蔭瀏《中國古代音樂史稿》〈第三編‧西周、春秋、戰國〉,於〈第三章‧西周〉內引用《周禮》所致周代音樂史論述失實之處。
因此,論學首重在考實,如拿未經考實的偽史料,大談周代政制或禮制或音樂史,就都會難免造成重大學術失誤了。從吾人以上對於《周禮‧大司樂》章的探討之下,發見其內容是西漢讖緯迷信的律數運用,就見到確為西漢末劉歆及王莽主導作偽《周禮》的明白證據。
(見原書刘有恒:中国古代音乐史辨正(甲集)(2019))
[1] 按,依荀悅《漢紀》所載,乃『安國家獻之』。但依《史記》,則孔安國傳的是今文讀之的《古文尚書》,且未言孔安國會有《逸禮》,故《漢書‧藝文志》所謂脫一『家』字是否更正後,仍是劉歆之實話,亦可疑。故清代閰若璩及朱尊彝及現代持此說者之言對於事實的闡明,亦非絕對成立,因為司馬遷《史記》中,一言無及於會有《逸禮》三十九篇一書,到了劉歆的《漢書‧藝文志》始有此說,並托之於出於淹中及孔安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