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可以不要太容易把「表達情緒」和「情緒勒索」混為一談。
若是說出情緒,就等於是「情緒勒索」,那人際關係中的情感要如何述說?如何傾訴呢?那關係中,要如何理解或知道彼此內心真實的感受呢?
當然,有一種可能是,不適合表達的對方,包括不想聽到任何情緒言語的對象,對他而言,不論你表達什麼內在感受和情緒,都等於是在情緒勒索。因為他覺得有負擔,影響他的心情,重點是他沒意願聽和知道,因此他覺得被勒索必須要聽、要接收⋯
這是屬於不對的人、不適當的時機或關係。
所以,在適當的對象、有情感基礎的關係上,我們還是要分辨「表達情緒」不等同「情緒勒索」。
「情緒勒索」是非常明顯或具有隱藏意圖,要煽動或勾起你一些罪惡感、不安、恐懼的情緒,隨之改變你的意圖和態度,甚至是改變你的選擇。
所以,此時他不是在體察和關注他自己的情緒,試圖要溝通和傳達他的感受,他更大的目的是要「支配」「控制」你的行為,甚至要脅你不從他的意,就會遭遇不好的事。
但表達情緒並沒有這樣的意圖或動機,也許出於需要支持、需要認同或感覺到孤寂,而有表達的需要;也可能是遇上難以負擔的焦慮或失落,及有需要被連結的情感需求,因此,會想說出自己的感受和情緒歷程。
當然,述說情緒的歷程或感受,不能「情緒化」的說,情緒是能量,有power,太激烈和強度太強,對人體需要和諧平衡狀態來說,都會造成不安適的感受⋯⋯
因此有些人無法聆聽,不一定是無法聽發生什麼樣的情緒感受,而是態度和口氣太激烈、張力太強,人的身體受到壓力震撼,或因敏感度較強,而有強烈的共振反應,使得身心負擔太大,而不得不隔離或拒絕(有些人拒絕的慣性,就是否定你的情緒,否定你的言論)。
如果,因為自己的情緒界限沒有設立好,或是自己內部無建設「情緒調節系統」,而對任何情緒的表達或述說,都一律覺得有負擔,甚至覺得被「威脅」或「影響」,就認定是「情緒勒索」,那是一種混淆不清的觀念。
因為,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或互動,不會全然的都沒有情緒發生。事實上,情緒時時刻刻都存在與發生。
穩定情緒的人,不是「沒情緒」,而是因為他能擁有或學習到自控情緒及調節情緒的能力和資源,所以不需要囤積情緒,再爆發情緒,也不會在過度情緒消耗下,變成經常性的情緒易怒、不耐煩、動輒得咎⋯⋯
若是在自我具有調節情緒系統,又有心智自控中心的情況下,表達情緒都可以是在穩定的氣氛下,帶有理智的表達,好好述說自己感受的來龍去脈。
因為這樣的時候,「表達」和「溝通」是重要的,而不是把目的放在要用「情緒」傷害、控制及脅迫另一個人。
若是後者,把情緒當武器或工具,去攻擊、羞辱、要脅、引誘另一個人,那麼他要做的不是關係中的「情感建立」,也不是他個體的「情緒表露」,他所做的會是較接近情緒勒索,因為那可能是不懷好意,或沒有任何想要尊重另一個獨立個體的反應和行為的意思。
#情緒_有很多作用和目的_還是要注意目的和動機是什麼
#不分辨意圖和動機_一律都說是「情緒勒索」,也會是重要關係中的傷心時刻
#情緒是人之常情,是生物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