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高薪低報可能是員工提出的,因為可以省保費,但更多時候是老闆自己幫員工高薪低報,因為可以省下公司要幫員工負擔的保險費。
▋保費到底有多高?
其實很多人不能理解,公司幫員工付的勞健保和退休金到底有多高,值得讓公司冒這麼大的法律風險,也要幫員工高薪低報?
其實真的很多,大約是投保額的20%左右,例如以114年基本工資28,590來說,公司負擔的勞健保及退休金大約是5,657,佔投保額的19.79%,很多吧!
不過,無論雇主負擔的勞健保及退休金的金額有多高,都不能成為雇主高薪低報的藉口,畢竟這20%的費用就是公司經營成本的一部分。身為經營者的你,該怎麼辦呢?
▋經營者該怎麼做?
當你在預估人事成本時,除了本薪、津貼、獎金之外,別忘了將勞健保及退休金這20%的費用一起估列進去。
如果沒估列進去的話,光這20%就把公司的利潤吃掉了,這時候公司為了要賺錢,說不定就會把腦筋動到調低勞健保及退休金的金額,因此進入一個惡性循環。
直到未來的某一天,員工去請領職災、請領老年給付或是退休金時,才發現今天怎麼這麼低,未爆彈就此引爆!
總之,無論是員工要求調低投保額或是公司自己幫員工調降,都已經損害到勞工權益。
▋職場環境大改變
尤其現在的職場已經不比以前了。憑良心講,過去的經濟成長,有一部分是建立在壓榨勞工身上,無論是低薪、超時、責任制,以及沒有勞健保及退休金。
甚至在舊制退休金時代,把任職24年的勞工資遣,就是不讓他任職滿25年,公司就可以省下這筆退休金,這些侵犯勞工權益而讓公司滋潤成長的過程,是不可抹滅的事實,以前的職場環境確實就是這樣。
當然,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並不是所有的公司都這樣,但確實很多公司行號都這麼做,大家心照不宣。
而現在滿足勞工權益已經是企業最基本的要求了,整體職場環境已經向上提升了,如果在這個時候企業還做出侵犯勞工權益的事情,恐怕會很慘,尤其現在資訊可能是病毒式的傳播,馬上紅透半邊天。
▋雙方利益衝突
而且依我們實務上的觀察,當員工向公司提出高薪低報的請求,無論員工跟公司多麼麻吉,講得多麼好聽,姿態放得多低,一旦出事的時候,往往會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反咬公司。因為員工知道在高薪低報上,公司是理虧的,所以公司會積極的想要和解,員工也因此可以領到很多和解金。
當然,反過來也一樣,公司為了要維護公司的利益,也會站穩立場,不想輕易妥協,但現實的問題是,公司幫員工高薪低報,確實就是違法了,所以公司可能也沒什麼籌碼跟員工談判。
這時候,對公司來說最重要的是避免傷害再擴大,如果和解可以避免高額的裁罰、商譽受損、被勞動檢查,公司大多還是會選擇花錢消災。
這樣說起來好像很悲觀,似乎勞資雙方會走向對立、互相防範,怕會不會被對方扯後腿、陷害。其實不會啦,只要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白字黑字寫清楚,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不該做的事就不要胡思亂想。
老話一句,出事你要扛!沒事就沒事,有事就會很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