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業務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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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討接案族在稅務規劃中所面臨的問題,包括薪資所得和執行業務所得,並說明這些所得類別的定義及對應的稅率。此外,文章也指出如何依照自身情況合理規劃稅務,預估所得及可用免稅額與扣除額,幫助接案者更好地理解自身的稅務責任與規劃。無論接案新手還是專職接案者都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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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可以,依法辦事。
本文探討合約價金中可能被扣除的所得稅、補充保費及其他費用,提供給接案族參考。也比較了公司型態的接案族得負擔的營業稅。總結來說,清楚溝通與合理規劃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多一分溝通,多一分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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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不同所得類型和身分,有不同的扣除額和免稅額。⭐本文為接案族設計:介紹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所得9A與9B,比較其扣繳稅率和免稅額,解答接案族經常發生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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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執行業務所得】?現在人經常斜槓,原本的工作之外可能有接案、兼職的情況,看完文章也許可以衡量用〔薪資所得〕或是〔執行業務所得〕申報,了解愈多比較不容易被業主呼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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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想要請教我目前有正職的薪資收入,額外在接廣告投放的外包(代操網路廣告業務),接案性質不符合9B,可以認列在執行業務所得(9A),但應該也只能列在9A-90其他項目的狀況。但我爬文了解列舉費用的困難度...初步評估自己也是無法列舉9A的費用項目的狀況。 假如外包合作費用超過2萬元,這樣仍然是請業主申報執行業務所得9A,對我而言會比申報薪資所得(90)來的划算嗎?有點搞不太清楚執行業務所得9A業主所代扣繳的10%金額,但假如最後算下來當年個人綜合所得稅率只有到5%的級距,多收的部分之後就會退還回來的話。 因為我無法列舉9A的費用成本做扣除的前提下,其實業主歸類收入在執行業務所得9A或是薪資所得(90),其實是一樣的意思對嗎?這樣反而我應該主動要求業主將外包合作項目算在薪資所得(90),反而會比較好,原因是我不會先被預扣10%。 不好意思我還在學習成為外包工作者,不確定是否可以在這詢問問題,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