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式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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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過來說,在確定不得不給出答案的那個死線來臨之前,代議士們就應該一直討論,直到最接近共識為止。如果時間足夠充裕,甚至當共識出現後,仍應該繼續討論更好的解法或細節,來讓它盡可能地完善、盡可能地不讓任何人的權益受到這部法律的侵害、盡可能地減少未來需要再次調整的情況。
  只要是對民主要較深刻的認識的人,都會知道,民主絕不僅僅是每隔兩年上街投票一次。更不會是只要有人數優勢就能輾壓不同意見者。我們之所以認可民主勝過於威權獨裁,就是因為沒有人應該要被規定去「服從」另外一些人。不管對方是基於血統、基於武力還是基於人數,沒有人可以不經討論地要求另一方放棄自己的意見。
最後一段其實可以指名道姓,但所以什麼是民主?
  對彌爾而言,雖然自由精神與進步精神並不總是站在一起,但越多的自由精神,才有機會孕育出越多的進步精神。當一個社會裡面,有越多人得以表達出基於自身自由所提出的獨特表達,整體社會就有越多認識到真理的機會。
  這是一場消耗戰、是一條漫長的路。敵人很凶狠,但他們的心中永遠都不會有那種做正確的事的人才會擁有的信心和勇氣。當那些反民主人士在行動前拼命要求更多的警力時,我們知道,他們害怕人民,他們害怕真實的力量與聲音。獨裁者永遠都該害怕人民,而「真實」,永遠有更長的保鮮期。
  我一直覺得棒球是一種很奇妙的運動。作為一種球類運動,棒球的得分規則特別不直覺。它既不是像籃球、足球、手球那樣是把球送進指定位置來得分;也不是像網球、排球、羽球、桌球那樣,要確保球不要在自己的一方掉落。甚至連保齡球、槌球、撞球這些不符合上述兩類典型的球類,與棒球相比,得分方式都顯得相當清晰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