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仔細的推敲!但敝人認為「殘暴」的「殘」字也有過頭「超譯」了。查中文解釋,「殘暴」多是「殘忍凶暴」、「殘忍暴戾」、「虐殺」。多少都跟「冷酷」(所以有「殘酷」一詞)、「無情」(所以「忍」心下手),甚至多少帶一點 “enjoy it" 的味道,如商紂觀看炮烙之刑等。如果用「殘酷」那更強調其無情,無同理心,或多或少帶點以此為樂或很願意做這件事的味道。而這部份的心情正是醫師說要辨明排除的,他們只是認為不應該退卻。
孫中山主張暴力革命,他自己也不否認,但沒聽過說他是要暴虐革命或殘酷革命或殘暴革命。「殘」、「虐」、「酷」、「忍」的訊息,都不應該摻進去。個人認為「暴烈之人」或「剛暴之人」(臨時組兩個字不一定要辭典中有收錄,古文中常有)足以!無需過頭,而且也正和後面的享受暴力、樂於犯罪的 violent men 拉開距離。您認為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