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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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歷史文件紀錄古今中外的打屁股,英國傳統學院內的打屁股,學校的懲罰體制到刑罰制度的鞭刑,再由figging到台灣翻譯為薑罰,在余昭誠生動活潑的上課形勢,下午的時間咻一下就過,三個小時,中間沒有下課休息,需要上廁所尿尿解放的學生自行巧巧離座再回來,許多人都訝異著教授的膀胱容量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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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年前的一個遙遠記憶:唸研究所一年級的時候,班上有一個從大馬來的外籍學霸,家住在麻六甲(Melaka)的正中心。會五種語言的她,擁有強大的渲染力,來到台灣不但沒有被我們同化,反而同化了我們。   至少現在的我「零錢」都還是習慣說「散錢」而不是「lân-san」,研究都念「研啾」;我們也知道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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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學歷低 在社會底層工作 但我的看法 法再嚴也是定好看的。原因華人社會大多雖稱法治社會,但卻還是以情理法為順序。雖然號稱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真的碰到了可以執行嗎?不分政黨色彩,歷歷在目,有句順口溜這樣說:「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我想說的是,真的要有嚇阻作用需要落實三權分立,三權獨立。以台灣來說,行政跟立法是人民選的,但司法卻是由總統提名,再由立法委員,贊成或反對,這樣司法就等於要看行政跟立法的臉色的,所以不算三權分立,更不用說是獨立了。。。。。。。。。。。。。。。。。
前一陣子,由於一位酒駕者因酒後駕車,在行經路口時撞到一家四口,造成一死四重傷的慘重結果。民眾們對於「酒駕」的議題,再度被討論起來。很多民眾對於「酒駕」的行為,認為應該要處以死刑,甚至有立法委員跳出來提出要處以「鞭刑」等等,總歸來說就是希望提高酒駕的處罰刑度,來讓「未來」再發生酒駕的時候,可以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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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會站在功利主義的立場認為鞭刑可以嚇阻犯罪,但目前為止沒有任何研究可以證明這一點,新加坡在各項治安的指標上都跟台灣差不多,但我們卻說他們治安很好,而不提世界上僅存的其他幾個擁有鞭刑的國家,他們治安有比台灣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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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發生多起酒駕撞死人的車禍事件,引發各界高度關心。一些人痛感酒駕罰則過輕,再犯率高,於是提議將酒駕肇事者處以鞭刑。我忍不住思考「鞭刑」對台灣社會的利弊,然後發現:它是一個「有害無益」的做法,不應該也不值得引進台灣社會!為什麼呢?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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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相較於其他刑罰,查德對於強暴是非常重視的。原因或許是受伊斯蘭信仰以及傳統家庭概念的影響,然而也不難看出,對於受害女性的分類標準有著濃濃的家父長主義味道,賠償的對象竟然不是受害者本人,而是其父母或丈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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