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目前社會以酒駕、毒駕、詐騙三項行為最惱人,輕則受傷,重則家破人亡,勞命傷財,政府好像除了罰款、判刑之外,拿不出嚇阻、消滅犯罪的手段,讓全國無奈的小老百姓只能眼睜睜的看著每天悲慘的事件一件件的發生,暗自祈禱 : 不要發生在我身上。
有心人士紛紛主張亂世用重典,提出修法實行 鞭刑 罰則,寄望能夠改善社會風氣,讓善良無辜的小老百姓能夠過得安詳一點的生活,拚經濟。例如 :黃越綏表示,「給予更生人可以教化的機會,本是文明社會的進步,無可厚非。但日益嚴重的犯罪行為,不但已經組織化,集團化甚至跨國合作,尤其在高科技的影響下,網路已經成為犯罪的屏障。」贊同鞭刑的民眾多認為亂世應用重典,以達到嚇阻犯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