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生活有辦法:【新聞時事】當權力成為工具?淺談兩岸警察執法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
前陣子有位男子在超商情緒失控,警察制伏他之後,又拿警棍連續朝男子身上猛打12下,連警棍都打斷,致男子頭破血流,很多民眾因此質疑警察是不是執法過當?
本週許律師將與聽眾朋友討論警察在執法的過程,到底什麼狀況才是合法的執行公權力?什麼狀況又是執法過當。 超商浩克,警察執法過當爭議但是事實上真的是為了制服失控的民眾嗎?根據影片記錄得很清楚,該名民眾已經冷靜下來,坐在地上,沒有抵抗。這時候警察才慢慢走過去,拿著棍棒擊打民眾,導致民眾頭破血流。
因此從目的論上,已經沒有「為了制服」一說,而是「為了宣洩」。 健身猛男鬧超商!警察執法反挨告?! 日前有位職業健美選手因為自己生活不順遂,進而引起精神問題,最終他跑去大鬧便利商店,搞得整間店杯盤狼藉,而店員報警後,警方到場也受到該名男子襲擊,事後男子冷靜下來坐在店門口,員警見況拿起警棍狂毆致男子頭破血流,隨後才上銬逮捕,該行為也遭受大眾議論,而大家的問題圍繞在警察執法到底有沒有過當呢?就讓這 警察執法過當能告嗎?「這招」讓他們好看! 警察身為人民保母其實在我國已經建立有不錯的形象,也相較起其他國家的警察有不錯的績效,但並非沒有個案,還是有不懂法律的警察或是明知故犯的警察在執法時仍舊有違法的狀況,那這個時候身為被侵害權利的人民可以怎麼做呢?我可以對警察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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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做什麼叫違法?
17歲少年疑遭警方打到失明,沖繩縣警察署外引發騷動27號深夜,沖繩縣警察署外圍突然聚集了近 4、500名年輕人,朝警察署丟石頭、投雞蛋,破壞警署窗戶及車輛。起初報導指出,這群年輕人會聚集在警署丟石頭,是因為相信社群網站上流傳的「假消息」,疑似有高中生同伴遭員警打到失明,才會群情激憤,聚集在警署外頭抗議⋯⋯ 在台灣,警察可以隨意盤查你嗎?答案是「不行」。而不行的原因則是,這是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即使警察用警察職權行使法也必須遵守憲法,不得侵害人民權利。內文則是法界對此詹女個案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