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

含有「洗錢防制法」共 16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法律百科推出【告別「詐騙之島」,我們還需要什麼】專題,我們將透過六篇文章,從詐騙手法、法律責任、政策等面向,進行深入的剖析,並提供大家實用的指南。在第一、二篇文章,我們將介紹詐騙集團的結構,以及成員在法律上的責任。
Thumbnail
充分和律師討論後,成功說服檢察官: 該帳戶原本就是被告經常使用的帳戶,與不少案例為了提供帳戶而申辦帳戶不同 有對話紀錄可證被告確實是因為求職,誤信詐騙集團提供帳戶之要求 被告於案發後立刻報警 等等,因此被告並沒有幫助詐欺、幫助洗錢的不確定故意。
Thumbnail
遇到可疑電話或訊息,先打165求證 近幾年詐騙猖獗,詐騙手法層出不窮,當人在緊張、焦慮之下,通常無法冷靜判斷,詐騙手法還越來越縝密,此時很容易就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中,造成財物損失,而這種情形下,錢通常是很難全部要回來了QQ。因此,切記只要提到錢、需要匯款的、點進去某些不明連結等,不論什麼理由,都請
Thumbnail
  ACE王牌交易所: 於2018年成立,台灣內前三大交易所,以入手門檻低、24小時可交易、完成金管會洗錢防制法令聲明為賣點。
Thumbnail
「有錢人才國旅 ,窮的都出國玩」除了凸顯臺灣國旅發展的困境外,更說明臺灣人愛出國的消費特性。本篇法洛威將告訴您,出國之前除了瞭解當地天氣及特產等資訊外,也請瞭解入出境臺灣攜帶現金、珠寶及有價證券的金額限制,以杜絕攜帶過多資金被海關沒收的風險。 入出境臺灣現金攜帶限制的金額及法律效果 根據洗錢防制
Thumbnail
當被騙去作人頭帳戶時,必須不斷舉證自己的清白,並尋求律師幫忙,以及積極參與訴訟過程並提供證據。此外,被害人在偵查中建議出庭,以增加被告被起訴的機率。針對人頭帳戶的追回款項策略,應當報案凍結人頭帳戶,讓詐騙集團不得逞。
Thumbnail
因現行詐騙案猖獗,詐騙集團利用人頭帳戶洗錢,為杜絕人頭帳戶的流通,洗錢防制法於2023年6月時修正,增訂第15-2條規定,對隨意提供金融帳戶予他人使用者,由縣市政府警察機關先裁處告誡。 是否就代表提供人頭帳戶不再有刑責呢?
Thumbnail
A上網看到虛擬貨幣代購兼職的廣告,透過廣告找到了一間公司,那間公司的人員告訴A去銀行設定約定帳戶還有提供帳戶密碼給公司,方便公司操作代購虛擬貨幣,每個月可以領到7萬元的收入,A於是就依照公司指示操做。 結果,A一毛錢也沒拿到。這間公司的人員其實是詐騙集團假扮.....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自從,立法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公布之洗錢防制法第15-2條增訂立法後,開始有二審法院見解認為,「提供帳戶罪」與幫助詐欺罪、幫助洗錢罪競合下,提供帳戶罪實際上已形同具文。究竟,該二審法院為何如此認為?
Thumbnail
甲某日去ATM提款機領款,卻發現無法提款,打電話詢問銀行,銀行告知甲的金融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了。甲該怎麼做才能解除警示帳戶呢?
Thumbn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