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步入威權體制的趨勢卻是鐵一般的事實。面對律政部門一波又一波的報復式檢控,投身民主運動的抗爭者入獄成為新常態。在舒適區爭取民主三十年後,我們終要撫心自問,在拘捕、檢控、審訊和入獄漸成常態的今天,我們應當如何自處?
近日社會就著政治犯的定義吵過不停,但依我看來,政治犯則指為了推動政治和體制改革而被判處監獄的人們,建制陣營大可繼續對我們冷言冷語,但無容置疑是我們也是不求私利,只求社會體制變革的抗爭者,不管你是否認同被判監者的社會願景,大家也不是為了一己私利而參與抗爭,故此何不一視同仁稱為政治犯?
有人會說,在缺乏共同基礎下空談團結如同空中樓閣,口號或形式上的合作昔日亦讓人厭倦。但在民主陣營無一倖免,整個光譜裡的所有黨派均已經/將會出現被判入獄的政治犯,律政司務求從民主黨到港獨派押進囚室。難道如此形勢的民主陣營,仍沒有團結的必要嗎?昔日不少政團傾向留有餘地,保持距離,但當人們已被陸續送進監獄,仍談區隔或與政權保持良性互動,也未免忽略聲援政治犯在當今政治形勢下的需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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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不少溫和民主派的朋友對東北衝擊立法會予以保留,更不認同旺角的抗爭手法,但身處監倉的他們和我同樣需要大家關心,其親友家屬也需要大家支援,特別是面對監禁後的沉重經濟壓力,情緒上的支援和關注,以及處理聘請律師等上訴事宜。隨著政治犯越來越多,因政治理念和行動而判監的抗爭者將成新常態。我衷心希望民主派能促成內部和解,為著同一目標而永釋前嫌,促成我們的向心與凝聚力,嘗試促成團結的基礎。
除了聲援政治犯和凝聚民主派投入抗爭,也想談談未來議會路線的部署。即使六位議員被政權踢出議會,到底自決和本土派仍能否參選,尚是未知之數,說不定也會重演梁天琦的確認書爭議。觀乎台灣民主轉至以及新加坡對抗威權政體的經驗,我認為社運派根本沒有本錢撤出議會,放棄議會路線的成本實太大。我奉勸各位,務必要為立法會補選作好部署,這絕不是在街頭抗爭成本提高後,對議會政治存有不必要的幻想,而是我認為民主派所推出來屆的補選候選人,務必呈現其意志和見識,回應當下香港逐漸步入威權體制的政治形勢。
所以,容我在此為民主派候選人開出兩大條件:第一,需要有足夠的代表性,把被DQ議員及被判監抗爭者的意志呈現出來;第二,應具備足夠說服力感召群眾,在威權時代迫近的時候,與抗爭者同行。開出這兩個條件,源於這場補選絕不是單純的議席出缺,也並非純粹關鍵一席的問題,而是我們應該定調這場補選,仍是民主陣營對DQ以及判監的反擊,政府把甚麼人踢出議會及送進監獄,民主派就把甚麼人送回立法會,重獲選民授權,為年青及進步民主光譜的朋友保存力量。有關眾志的補選部署,即使羅冠聰和我已被判監3個月以上,香港眾志仍會找到合適人選,符合上述兩個條件,奪回羅冠聰所失去的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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