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懲教職員:「我哋全天候廿四小時監視住佢」

2018/06/26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入獄五週以來,每逢寄封口信(即懲教人員不會查閱內容的信件)給立法會議員或領取法律文件(如法官判詞或上訴申請書),也要到俗稱指模房的監獄 Reception Office,基於 每回寄出或領取封口信,也要通過保安組的驗毒測試,慎防紙張有任何稀釋了的毒品,所以來來回回包括等候的時間計算在內,也要用上差不多一小時,不過我還是挺喜歡待在指模房裡,近距離觀察或聆聽懲教職員的對話。
所謂 Reception Office 跟一般機構的接待處也不同,簡單一點解釋的話,其實就是懲教文職人員工作的辦公室,那也不期然地會聽到他們閒談的內容。例如抱怨監獄職員飯堂的食物質素差劣、碟頭飯油淋得嚇人、近來淨白飯加價至十二元 ,還有員工之間的是是非非。
 
最經典的,莫過於是今天步進指模房,在收押室裡等待寄出封口信,隔著鐵閘聽到一 名懲教職員說:「佢十三號就吹蠟燭,仲有廿三日就過界啦,我哋全天候廿四小時監視住佢⋯⋯」。直至我望向在辦公桌的懲教人員,旁邊察覺我存在的「沙展」才打了眼色,令那位很有興致、談得興高采烈的職員在講電話時把音量收細,我就是在這樣充滿監視下的環境度日,幸得和職員相熟的囚友告知,方知道原來監視得那麼誇張,也難怪懲教職員對我充滿戒心似的。
沒錯,我的確是十月十三日生日,還有廿三日就年滿廿一歲,也知道懲教總署對我出現在少年監房大為緊張,除了特意把我編至閉路電視可以拍攝到的走廊尾囚室,還要把我每天幾點睡覺的資料也記錄在案,甚至週日在飯堂跟囚友聊天時,也要把飯堂數部高清閉路電視同一時間 Zoom 到我所在的飯桌。
 
縱然如此,在指模房的時間,還是讓我察覺得到現時懲教職員的待遇很不合理,若是負責在日間看囚犯的前線職員,大多是被稱為負責班務的一級和二級懲教助理,即沙展和白板,他們每天也要連續工作七小時( 大概是六至十三 / 十三至二十 ),期間不能去飯堂「醫肚」之外,即使叫外賣也只能吃包( 即是三文治 / 多士 / 豬扒包 ),不能叫早餐或下午茶常有的食物,這幾星期來甚至有懲教職員笑說希望我代為反映:「其實我唔明點解餐餐都要叫茶包,員工飯堂有咁多嘢食,我都唔明白點解偏偏唔叫得,你話冬天時候叫到餐蛋麵不知正過三文治幾多?」
說的也是,雖則你們對囚犯要求改善監獄待遇,或多或少露出不悅的神情,但當前線職員發現工作措施和待遇有改進空間,又何嘗不想提出要求作出改善呢?也許來到這個服從命令與紀律凌駕人權的環境之中,才更能夠體會到自由的可貴,更關心自己的權利,這也是一個獄中的感悟。
執筆之時,從電台新聞聽到港大校委衝擊事件中的馮敬恩,面對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的判囚,但未看到任何文字報道,就只好在明天收到報紙後,連同昨日仍未看畢的信件,一併寫下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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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鋒
    黃之鋒
    黃之鋒,大學生,香港眾志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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