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新媒體閱聽指南:以小玉超商 YouTube 影片事件為例

2018/09/10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不同於傳統電視媒體單向的傳播,影音網站如 YouTube 的興起不但開「人人皆媒體」之先河,更席捲、帶動一系列 YouTuber 創作者的風潮。然而,這些新媒體有時也常衍生出其他問題,9 月初,台灣知名 YouTuber 小玉(本名朱玉宸)發布一部「全台最狂!花 10 萬把超商買光了!」的影片*,於片中搜羅超商各類的食物、飲料產品線,最後以三萬多元的總價購買了千餘件商品,並將這些物資分發給街友等需要者。然而,其影片也延續一貫的無厘頭的爭議風格,不但於店家內喧譁、揮掃與傾倒各類商品並躺在地板上,還對特定品牌、物件做出攸關商譽的評論。在影片發布後隔天旋即遭到超商總部要求下架,對此小玉也錄製影片回應,但一番聲淚俱下的聲明反而招致大批網友蜂擁批評,認為自憐、討拍意味濃厚,並不是真心反省「越線」、溝通協商等問題;而其刪除批評留言之舉又再度引爆二次撻伐,使得整體事件延燒數日,該聲明影片更創下超過兩百萬次的點閱紀錄。
在點評此次事件爭議及輿論抨擊之前,先聲明我不是玉粉亦非玉黑,而事實上,「運用邏輯推敲、思考事件脈絡」也本是無分玉粉、玉黑都該做的事。首先,我有注意到一些批評指向小玉假哭,並藉此影射其為善動機不純等。其實有關注小玉頻道的人應該會發現他的確有一段時日沒有發影片了,從先前(八月底)笑笑的 IG 動態及其個人影片告解中也都呼應此事:創作者面臨的迷失與低潮期。耑,倘若是批判其只顧著哭而未加以反省問題,這非常合理;但心血遭到下架、未能回應受眾的期待與承諾也的確情有可原,這是粉絲與他之間的事,旁人如我們無權置喙,也無須刻意醜化解讀。尤,我反而認為過度揣測其情緒反應不但有些鑽牛角尖,動機上也其心可議、恐怕是為黑而黑,並非真心建言。

話說回來,小玉在公益層面所受到的非議主要是圍繞在動機與手段上,部分網友以其「拍影片讓酸民閉嘴」的主張或花大錢鬧超商的標題,斥其透過「作公益行善」博取同情是刻意模糊焦點,且大可不必以此作為資助遊民的方式。著實,種種跡象顯示他更在意的可能是點閱、曝光,分送遊民充其量只是瘋狂消費後的一個結尾交代;但從製片角度而看,公益的確不必然要擺於製片的首位考量,可以只是其中一部分。耑,倘若是批判其欲以行善作為掩護遊走法律、道德邊緣檢討的煙霧彈,這方面的確有問題;然而起心動念雖然不全是從善出發,手段上也可以再細斟酌,至少從其購物時提及「不買菸、酒及易壞的食品、飲料」的原則能證實他事先是有規畫過,且從結果而言也的確是掏出三萬元腰包捐贈物資。相較下,比較明顯的問題,恐怕還是出在協商、溝通與執行的斷層上。

許多網友紛紛都提到,一般情況下超商出於對商品、機密隱私的保護是禁止大家於超商內拍攝的,即便交涉的店員已經同意,小玉影片中大量曝光商品陳設、對生活用品及玩具的戲謔言論行徑,早已有損超商的營運機密及部分廠商的品牌形象,無法為創作自由所保障。顯然,無論是事前小玉與店家未預先(完整)洽詢拍攝細目,或已知會但加盟店家與總公司在概念、判斷上有所出入,溝通協商都是未妥慎處理而導致事件越演越烈之因。致命的是,「爭議」作為小玉走紅原因,卻也反映其長期遊走道德、法律邊緣的行事作風;不但曾遭到衛生局、刑事警察局約談調查,今年初一部春藥的開箱影片更是大踩許多家長的敏感神經,怒斥其為了點閱率罔顧受眾多屬低年齡層的教育責任。同理,在這次事件 2 分鐘的聲明影片中,小玉仍提到「我不知道(影片下架的)問題是什麼」,並將多數篇幅花在心血結晶付之一炬的宣洩、與粉絲的出片承諾;從這個處理而言,他確實有愧了身為 YouTuber 公眾人物掌握話語權時,所應同時善盡的道德義務。


再探識讀力:新媒體世代帶來的變與不變
以 YouTube、各式 APP 平台為首的新媒體世代,在形式、表現手法上具有更高彈性化取向(實況、開箱與實測等),雖然爭議性內容時有耳聞也常為人詬病,但頻道的爆紅勢必有其社會意涵及反映價值。而與傳統媒體相似的是,頻道經營就像做電視節目,營利導向或追求收視、點閱也是常見而自然的,也因此,一如過去因腥、羶、色聞名的八卦雜誌,自製影片取材的多樣性更是不斷鬆化、動搖「新奇嘗鮮」與「不擇手段」的道德界線,甚或有些 YouTuber 本身就是以話題、爭議性為名。不幸的是,「審查機制薄弱」恰也是傳播媒體一直以來的通病,現行 YouTube 更是採檢舉審查的被動管理。故,在頻道區隔化、同溫層氛圍的操作下,像小玉這一類主客群年齡偏低、模仿效應強且識讀能力未臻成熟者,也經常面臨社會、家長輿論的非議。

由上述脈絡不難推測,這次事件大幅湧現的網民罵浪,除了是剛好逮到機會破除同溫層酸言酸語外,也有許多針對拍片取材-道德自律的批評,認為小玉非但一再為了點閱率遊走於道德、法律邊緣,直至這次聲明都仍未反省屢次越界帶來的不良示範。筆者雖然支持小玉「過度的道德綁架、自我審查將壓縮創作者的自由度」,但恪守基本的道德界線也是創作該一貫秉持的操守;這和散播快樂、愛心行善或博取收視營利都是互不衝突的。是以,我支持 YouTuber 應有充分的創作自由,要重視公益、牟利或只是單純表現自我,也是個人選擇,無須有道德或價值的高下評斷,但示範作用的自覺仍不可或缺;同時,在指責媒體產製內容的責任之餘,莫忘的一點是:舉凡任何管道在應用上都有其正、反效應,終極關鍵還是閱聽主體如你、我的素養培植,這與我們上篇的結論不謀而合:You are what you eat.


當然,是也不能輕易排除陰謀論、劇本的操作可能,畢竟在網海世界,點閱率、訂閱數是最直接而顯見的收益保證。而無論真相究竟是假炒作或真出包,兩者雖皆有應檢討之處,但看著這支聲明影片衝破 250 萬的點閱數字,不可諱言輿論的海瀾已成功被激起,就話題熱度來說,你不得不承認小玉還真是個「行銷大師」!


*考量法律問題,在此不提供影片備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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